如何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质疑?

来源:北京大学

时间:2019-12-11

嘉宾老师

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徐斌

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 孙来斌

主持人

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吴穹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主要的运行方式是民主集中制,是协商民主与选举民主的结合。具体来说,我们是先进行协商,就是首先由参与的各方展开讨论,通过辩论、妥协、融合的方式参与决策。在相互交流的过程中,达成退让,形成合作。在此基础上,形成共同的利益和意志,再进行表决,显然会比较理性、客观一些。很多人一谈到民主制度,往往把西方的民主奉为经典和范本。西方多党制的选举、政治角逐、投票,谁得票多谁就为王,这种方式也有一定的历史性,它是在反对封建专制、反对宗教权威的基础上确立的。在300多年以前,可以说它是符合人性发展要求,是比较先进的,受到很多人的欢迎。但是,现如今这种政治制度也暴露出了很多问题和弊端。它主要是一种选举民主,彰显了不同党派的个性、立场、观点和利益,却没有统一和融合。根据票数多少来决定最后的结果,往往就像卢梭所讲的,它只是体现出一种众意、而非公意。

民主这个问题有它的内容和形式。民主理论可能是西方较早地进行系统阐发,但民主毕竟是人类文明的产物,而不是西方的制度专利。民主的内容到底是什么,直到今天还存在争议。我比较同意列宁的说法,他说所谓民主就是照顾大多数人的利益和意志,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讲,可能就是人民当家作主。那么,反映这一民主内容的形式,可以而且应该是多样的。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把自由选举、票决民主看作是民主的最高形式,乃至唯一的形式,这里面选举至上的偏颇是显而易见的。列宁指出,任何民主和任何政治上层建筑一样,归根到底是由该社会的生产关系决定的。如果不顾西方民主的运行环境,简单把它照搬到其他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会带来民主形式运用上的水土不服。一个国家到底采用哪一种或哪几种民主形式,应该由它的文化传统、基本国情、历史命运等多方面决定,而不能简单把以美国为代表的一种民主形式当作民主的标准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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