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也是青年成长成才的强大依托。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反映新时代十年全面依法治国的历史性成就,重点融入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最新战略部署,立体展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论贡献和实践逻辑,《思想道德与法治(2023年版)》教材修订编写组对第六章“学习法治思想提升法治素养”进行了修订,以期进一步增强新时代青年的法治使命担当,全面提升其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对授课教师而言,讲好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原理是讲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础,讲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是讲好社会主义法治实践逻辑的前提,只有坚持历史与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才能引导大学生在良好思想道德素质基础上提升法治素养,增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信念和能力。
一、社会主义法律的特征和运行
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原理包括本质论和运行论,二者辩证统一于社会主义法律的历史生成。换言之,把握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和运行机制,除了要立足于法律的科学内涵,还要在马克思主义法律观指引下重点分析其历史发展,深入认识社会主义法律的创新性、先进性和超越性。在第一节的教学内容中,第一目有奠基和先导之功用,需要通过具体生动的历史叙事,将法律的定义和社会主义法律的“生成史”和“发生学”阐释清楚,让学生体会到社会主义法律是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的重要成果,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这个更深层的本质角度,实现了对历史上各种阶级社会法律的超越。
沿着社会主义法律的历史生成逻辑,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本质特征的阐释必须注重“当下性”。历史唯物主义者所讲的“当下”,不是一个暂时的过渡阶段,而是开放敞阔的现实空间,代表过去和未来的交汇。在西方,当人们面对的现实日益抽象化、平面化,充满各式各样的生存忧虑与发展焦灼,理性与感性、思维与存在、个体与社会之间的矛盾愈益尖锐,资本主义的法律的“理想”日渐虚空,甚至成为蒙蔽人们心智的技术性道具。正是在无数的交汇性的“当下”,社会主义法律的历史方可不断深入阐释,其本质特征也能渐趋澄明。当下性阐释的适宜运用,可将传统教学中的定格法、聚焦法、文本分析法、比较法考察等有机结合起来。比如,将社会主义法律的发展定格在某个重要时刻,聚焦于某个法律或具体规范,综合文本分析和多维比较的方法,将其当下的独特性重点传达出来。在教材新增的新时代十年法治成就概述基础上,教师可以着重扩展这方面的例子,以点带面、纵横交错地让学生理解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特征。当然,例证法必须遵循基本的理论逻辑。就此而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本质特征有三个阐释层次:“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性”主要就法的阶级本质而论;“科学性和先进性”主要针对法的物质生活条件本质而论;在前两层的基础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整合性的“当下”定位,应当成为该部分重点讲解的内容。值得注意的是,新版教材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保障的内容进行了多处调整和扩充,这也反映了这一内容的重要性。
相对于比较抽象的“本质论”,社会主义法律的运行机制似乎更易生动讲解。实际上,这部分的讲授恰好是长期以来的教学难点。一是要从法理上整体把握我国法律体系的构造论,特别是联系前面的本质论,讲清楚我国法律从规范创制到功能实现的“全要素”“全过程”,以此反观印证我国法律的本质特征。二是要对法律制定、法律执行、法律适用、法律遵守四个关键环节的制度要求和行为模式,予以系统精准的讲授。三是要明确重点,突出法律执行、适用和遵守等实施性问题,坚持“当下性”的阐释路向。为化解难点,可考虑的一条教学主线是将“党的领导”融贯于法律运行的讲解。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在教学中既可作为破解法律运行难题的一根红线,也可作为导出“全面依法治国”的一个示例。
二、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总体把握第二节的逻辑理路,应当注重如下几点:首先,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原理是深入学习法治思想的知识基础,从法律运行论的讲解,引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新时代主题。其次,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相关教学话语须精准而鲜活,体现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原理,凸显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新飞跃。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形成过程、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的讲解必须坚持贯通、立体、穿透的方针,决不能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重大、疑难、复杂问题隔离。最后,只有全面深入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才能准确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进而明确建设法治中国的理想图景和实践要求。
由上可见,第二节的教学内容实质上是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中心定位展开的。第一目从“基本精神”上阐释作为全面依法治国根本遵循的习近平法治思想,教学中应重点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发展、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第二目从“核心要义”上凸显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从“为何走”和“如何走”两个紧密关联的层次展开。第三目则进一步从“实践要求”的角度扩展,从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集中反映了一个主题,即新时代法治的价值、规范和实践。在教学中可以“形成脉络”的叙事为理论阐释视角,生动阐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依法治国实践中的理论创新逻辑。对新时代法治价值而言,习近平用诸多精辟的理论命题,如“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等,精准定位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重要地位,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这一重大问题。对新时代法治规范和实践而言,习近平从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等方面深刻论述了如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和建设实践问题。其中,“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代表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原创贡献,在“十一个坚持”的内容系统中居于承上启下、整体关联的独特地位,需要在教学中重点把握。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辩证统合了两个方面,即法治的普遍规律和中国的法治战略。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坚持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规律,传承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汲取世界法治文明有益成果,同中国共产党长期形成的法治理论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在理论上有许多重大突破、重大创新、重大发展,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新飞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这既是人类法治建设普遍规律的反映,更是充分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的法治思想内核。在教学中需要克服“中国特色”与“普遍规律”的二元对立,将社会主义法治置于人类政治文明发展高级形态的语境下讲解,如此方可充分释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充分理解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要性和方法论。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系统涵摄了三个维度,即“固根本”的党领导法治的制度、“稳预期”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利长远”的人类法治文明新形态。对于这些丰富的内容,教学中可不用全面展开,但可根据教材内容设置问题重点。比如,如何理解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既是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的重要内容,又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总抓手?通过这个问题的讲解,可以明确其“总体格局”的独特属性,是法治价值目标和实践战略的联结枢纽。在此基础上,共同推进、一体建设的法治体系建设战略也可得到明确的定位,它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工作布局,而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则属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更具体的运行体系布局。
三、维护宪法权威
习近平指出:“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第三节“维护宪法权威”可视为从“学习法治思想”到“提升法治素养”的过渡和衔接。这一部分的讲解可以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引申出来,突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素养的重要意义。
这一节内容的政治性和知识性都很强,因而首先需要立足“当下”,运用故事讲述等方法吸引学生,增强宪法权威的可知可感。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组织编写的《中国宪法故事》一书,收入约50则故事,分为5个篇章,是一本关于我国宪法历史、宪法制度、宪法实践的普及读物,可作为教学辅导读物重点参考。围绕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制定、修改宪法的光辉历程,通过讲述一个个生动鲜活的宪法故事,展现中国宪法的历史发展、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和强大生命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深入人心,可以让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成为有效提升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关键一招。
在讲好“过往”基础上,重点从理论上讲清楚我国现行宪法的地位和基本原则。习近平指出:“宪法作为上层建筑,必须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体现党和人民事业的历史进步,随着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完善发展。只有紧跟时代要求和人民意愿,遵循法治规律,在保持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前提下,推动宪法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能永葆宪法生机活力。”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总结运用历史经验,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勇于推进宪法理论和宪法实践创新,积累了许多新鲜经验,深化了对我国宪法制度建设的规律性认识。要通过当代中国宪法史和宪法典教育,让学生坚定维护宪法权威的法治信念和实践能力,同时明确与时俱进完善和发展宪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这部分教学需要注重知识的精准性。本次修订严格遵照宪法法律原文,对部分语词字句、论述顺序进行了修改和调整。在第一节第三目第二、第四自然段,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严格规范表述,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权区分论述,将“社会组织”改为“社会团体”。参照最新出版的权威文献资料,对第三节第一目中“我国宪法的形成”,进行个别地方的精细化补充。原第二目标题“加强宪法实施与监督”,根据党的二十大报告修改为“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在第四节第一目中增加对“程序法”的简要界定,并对个别字句进行修改。第四节第二目中宪法法律规定的权利,也严格按照宪法文本规范的顺序予以适当调整。
四、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第四节是第六章的最后部分,也是《思想道德与法治》教材的落脚点,其总体逻辑线索在于“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法治素养”。相比而言,本节教学的呼应、贯穿和总结功能相当明显。总体来看,第六章重在讲授马克思主义的法治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关系,切实提升学生的综合型法治素养。具体来说,本节教学应注重体现首尾一贯、前后呼应的方针。在本节教学导入时,教师应回顾绪论和其他章节有关法治的论述,比如通过古代“德”字的含义引入“法”的字义讨论,在此基础上阐释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法治的故事,在中国传统文化语境下是丰富多彩、引人入胜的。在本节教学中,教师还可以通过一个个具体的立法、司法、执法、守法案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整体贯穿于教学全过程,充分围绕“新时代好青年法治素养提升”主题展开丰富多彩的理论和实践教学,让“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教学内容浑然一体。
从理论上讲,本节教学需要重点阐释社会主义法治思维的理论内涵。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是以马克思主义法治观为基础,以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依循宪法至上、职权法定、尊重人权、正当程序等原则要求,分析事实、明确规范、理性推理、审慎判断的思维过程和方式。从个体层面看,法治思维是一种理性的思维方式和办事原则;从社会层面看,法治思维体现为一种活力和秩序兼容的生活状态,将有关权利、义务、权力、职责的制度安排和谐一体;从国家层面看,法治思维体现为一种总体性的治国理政方略,展现了社会公平正义和个人良善品格的高度统一。社会主义法治思维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层次结构上具有紧密的关联和高度的对应。因而教学要注重从这三个层面,寻求一种符合新时代大学生思想和行为特点的讲解方式,将法治思维素养的提升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有机融通。
从实践上讲,本节重点在于讲清楚依法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这一基本法治方式,并在此基础上引导学生明确提升法治素养的多种路径。进而言之,还要通过多种教学方式的运用,打造师生学习法治思想、提升法治素养的共同体。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学生是中心,教师是关键,二者并不矛盾。讲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最根本的是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关键在教师,教师的政治情怀、法治思维、道德人格都是核心要素。在这一部分的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格外注重“以身示范”,将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弘扬落实到教学全过程。教师可以与学生共同在法律知识的学习中成长,可以通过正确的理念引导、政治定向、道德表率为知识的动态扩充和持续传授确立范式。教师要密切关注大学生法律意识和态度,选好教学案例,讲好法治故事。世界已进入网络化、秒互动的信息时代,新媒体成为最重要的信息传播载体。教师要善用新媒体,在阐明全面依法治国逻辑的基础上,讲活真实立体、全面生动的中国法治故事,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学生心中的理论认同和情感认同,有效激发新时代青年向往公平、践行正义、维护秩序、崇德向善的能力和热情。
(文献来源:《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23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