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 资讯平台 > 通知公告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公布第一批、第二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名单的通知

2019-01-04     来源: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作者: 未知

各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党委、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党委:
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培育建设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8〕1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经组织推荐、专家遴选、结果公示等程序,遴选产生第一批、第二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名单(见附件1、2)。其中,第一批培育时间自本通知发布至2021年1月,第二批培育时间自本通知发布至2021年8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培育建设。各项目所在高校要按照《通知》所列建设标准和管理办法,扎实推进项目实施、完善优化项目建设、积极推动成果转化推广等工作,探索形成具有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可持续意义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推动形成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一校一品”或“一校数品”的生动局面,引领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实现系统设计、分步实施、重点突破、全面提升。
二、加强管理考核。坚持目标管理和过程管理相结合,加强培育建设工作管理考核。各项目所在高校应按照申报书确定的计划与目标,提交书面进展报告。两年培育周期结束后,提交工作总结报告。教育部对各项目所在高校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分批公布结项结果。精品项目高校所在属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和高校党委,要加强工作指导,落实必要保障,推广建设成果,加强示范引领,确保建设实效。
三、严格经费管理。建设周期内,教育部将一次性拨付10万元工作经费。第一批项目经费已完成划拨,第二批项目经费将于2019年4月前划拨(划拨方式见附件3)。各项目所在高校要严格执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教财〔2018〕13号)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专款专用、规范高效、合理使用工作经费。
相关工作推进情况,请每季度报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附件:1.第一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名单

   2.第二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名单

   3.第二批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精品项目经费划拨方式说明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2019年1月3日
 

版权所有 © 2016 - 2025 北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高精尖创新中心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B2-20190536  京ICP备10054422号-13 京公网安备11010800248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