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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传统文化根基

2023-09-14     来源: 《马克思主义研究》2023年第6期     作者: 李娟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和本质要求。那么,何为中国式?中国特色体现在哪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没有中华五千年文明,哪里有什么中国特色?如果不是中国特色,哪有我们今天这么成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华民族向来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华夏先民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劳动实践中寻觅生存发展之道,积累了许多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经验和准则,孕育形成悠久而厚重的传统农耕文明,这是中华民族数千年来生生不息、繁衍至今的重要因素。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的新起点上,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重新审视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将那些凝聚先贤生态智慧的价值理念、道德规范和人文精神经由“两个结合”打开生态文明建设的新空间,将为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以及全球探索生态现代化注入强大力量。
一、生命共同体理念:“天人合一”世界观的创新阐释
“天人合一”是中华传统文化思想的一个核心理念,代表中国古代哲学的“主要基调”,在我国探索人与自然关系的诸多学说中影响最为深远。《周易》点明包括人在内的一切生命都是自然孕育的产物,“天地之大德曰生”“天地絪缊,万物化醇”等经典表述体现了中国古代整体世界观和朴素唯物主义。此后,儒、释、道作为中国传统思想的主要流派,尽管在具体观念上有差异,但都讲求万物一体,对天人合一多所阐扬、屡有创获,无不以仁爱万物、天地人相和谐为其思想旨归。特别是孔子、孟子、荀子、董仲舒、张载、朱熹等儒学大家围绕天人关系作进一步申述和发挥,提出“人与天地参”“德配天地”“民胞物与”“性天相通”“天人感应”等观点,探求在人与自然的内在统一中完善伦理德性,使儒家天人合一思想体系历经秦汉、隋唐、宋明的复杂演变发展,成为贯穿中华文化历史叙事的重要主题主线,影响着中国古代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近代以来,我国古代天人合一的生态世界观逐渐被席卷全球的资本扩张和工业化浪潮打破。自鸦片战争中见识了西方坚船利炮的威力,国人以对手为师,努力取他人之长,掀起了学习自然科学的热潮,“原子论”“微粒学”等机械自然观伴随自然科学的日益细分越来越阻碍人们的整体视野;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极大地推动生产力发展,引发深刻的社会变革,也强化了人们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自我中心意向,主客二元论的世界观在生产生活中自觉或不自觉地占据支配地位,在我国处于追赶型经济增长阶段,人的主观能动性一度被过分夸大;工具化思维方式受到资本的推崇和鼓励,包括自然在内的世间万物都被降低为“有用物”。这些因自然科学和市场经济在发展过程中缺乏足够的人文关切而引致的消极影响,成为我们凌驾于自然之上、分裂天人关系,最终与自然发生冲突的社会根源。美国环境伦理学家霍尔姆斯·罗尔斯顿说,“在中国正在走向现代的今天,东方和西方也许应当相互学习;西方已认识到了伴随其发展而来的生态危机,东方也许应当从中吸取教训”。
经过改革开放几十载的高速增长,中国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亚洲第一大经济体,跻身世界前列的综合国力以及不断提高的国际地位增强了国人自信自立走好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底气。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信首先要坚定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历史自信。“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是民族自信的真正源泉。其实,自20世纪末以来,西方主张以创新技术和市场机制为主推力的生态现代化理论在实践中愈显局限,一些学者开始将视野投向东方文化,他们指出,“从古代开始,儒家就关注与自然保持和谐,接受自然的适当限度和范围。这种关注表现在他们用大量的方式培养自己的美德”,“这是一个具有重要精神意义的观念,对救治当前的生态危机有实际价值”。道家中涉及自然叙事、中心主义与统治、人类在宇宙中的位置等思想,“对生态学是有帮助的,它促使我们去分析从中发展出当代生态认同有哪些困难”。当西方人都在努力从中国古代伟大圣贤的学说中寻找解决全球问题的钥匙时,我们更应该深入挖掘和充分运用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宝贵资源,探索面向未来的理论和制度创新,并深化文明交流互鉴,推动中华文化更好走向世界。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文章中大量引用中国古代经典名句,多次高度评价在中国文化史上长期占主导地位的天人合一思想,如2014年5月15日在中国国际友好大会暨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成立60周年纪念活动上的讲话中指出,中华民族历来是爱好和平的民族,蕴涵着天人合一的宇宙观;2019年4月28日在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开幕式上的讲话中指出,天人合一是中华民族的崇高追求。但建立在经验直觉基础上的“天人合一”论带有显著的混沌性特征,被封建统治者作为宣扬君权神授的理论支柱,显然今天不可能直接推广,需要创造新的话语生发传统价值。生命共同体理念就是天人合一世界观的阐释性转化,其包含了三重含义。
首先是自然系统内部山水林田湖草沙各要素的生命共同体,“人的命脉在田,田的命脉在水,水的命脉在山,山的命脉在土,土的命脉在树”,这是对老祖宗“天地交而万物通”“山泽通气,雷风相薄”等普遍联系观点的直接迁移。在一段时期内,我国环境治理是“种树的只管种树、治水的只管治水、护田的单纯护田”的条块分割格局。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整合分散的环境管理机构,分别组建自然资源部和生态环境部,统一行使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各类污染排放监管职责,实现了生态文明管理体制由碎片化向综合性转变,体现了天人合一的整体思维对现代社会的实际指导意义。在新征程上,要进一步加强全局性谋划,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坚持把系统观念贯穿于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维系自然万物有机关系网的完整性和协调性。
其次是人与自然的生命共同体。这是天人合一思想的本原之义,也是对马克思恩格斯的“自然是人的无机的身体”“人和自然界一体性”等自然哲学观的中国化发展,充分表明马克思主义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关于整个世界以及人和世界关系的根本看法是一致的,亦是“两个结合”何以可能的世界观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引用“万物各得其和以生,各得其养以成”告诉人们,人因自然而生,人与自然是一种共生关系,对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当前,大量自然物种濒临灭绝,对人类的危害日益明显且广泛,断裂的生态链使那些原本寄生于野生动植物的病毒跨物种扩散到人类身上,埃博拉、疯牛病等疫情正在成为挑战人类健康生存的“灰犀牛”。方今看来,我国古人认为违背天人合一的“天道”就是“非孝也”和“罪斯大矣”的观点并非夸大之词。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揭示了“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的社会规律,为天人合一思想作出了有力的历史注脚,将天人合一的价值意蕴上升到人类文明新高度。
最后是整个地球的生命共同体。古代社会尚处于前世界历史时期,这决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不可能具有国际视野。如今,面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性挑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呼吁国际社会携手同行,共谋全球生态文明建设之路。我国主动承诺二氧化碳排放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同时敦促发达国家按照历史排放、各自能力等公平原则承担相应责任。这些主张和方案赋予了天人合一思想在经济全球化时代的新内涵,将古人“天地一体”“天下一家”的理想境界变成了现实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彰显了中国共产党胸怀天下的崇高情怀以及为世界谋大同的初心使命。在新征程上,我们将通过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努力复兴“我们中华民族原有伟大的能力”的不变梦想与追求。
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道路:“道法自然”方法论的现代运用
既然天人合一强调人是“天”的产物,人的生命活动必须与天地的运行变化协调一致,那么人就应当顺应宇宙万物本身“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的自然而然的存在状态,而不要强行按照人的主观意愿行事,这就是统摄于天人合一世界观之下的“道法自然”的实践准则,今天我们引申为尊重和遵从事物本身发展的客观规律。当然,古人囿于生产力和认识水平的局限性,其“道法自然”实现的是人与自然的低水平和谐共存,今天我们要实现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是在把握“生态环境问题归根到底是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问题”的底层逻辑基础上,聚焦新形势下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走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
1.“因天材就地利”与国土空间规划“重新自然化”
国土空间规划作为一个战略性、基础性、制度性的治理工具,决定着迈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底盘”重塑。空间规划是物质实体排列的外显形态,实际上反映了人们改造自然环境的价值理念与思维技术。在先秦文献中,《管子》一书全面精辟地讲述了古代有关城市选址、规模、用地功能划分、道路网布局、排水以及地形勘察等城邑规划的所有重要领域。管子认为:“圣人之处国者,必于不倾之地,而择地形之肥饶者。乡山,左右经水若泽。”“因天材,就地利,故城郭不必中规矩,道路不必中准绳。”为何如此?北魏的贾思勰在《齐民要术》中道出,“顺天时,量地利,则用力少而成功多”。考虑自然的本性,适应自然内在的“道”,才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比如,四川的都江堰、广西的灵渠、故宫的排水设计等,借助自然的力量顺势而为进行规划建设,把自然纳入人类的文化和文明之中,既省工省力,还使人化的自然和原生态的自然相得益彰、同形同构,具有极高的审美价值。习近平总书记2019年9月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引用“禹之决渎也,因水以为师”的典故,解释大禹能成功治理水患的原因在于尊重水流的规律、因势利导。反之,凡是人为强制、超越自然禀赋推动社会进程,最终会招致自然无情的“报复”,大禹的父亲鲧使用堵塞河道修筑堤防的办法治水,历时九年以失败告终,就是对比鲜明的历史教训。
工业革命以后生产方式的重大变革之一就是城乡关系从最初的浑然一体逐渐走向城乡分离、城乡对立,城市空间生产既造就了经济财富和文化繁荣,也“破坏着人和土地之间的物质变换”,造成社会与自然“新陈代谢断裂”,现代性风险由此相伴随行、日趋突显。习近平总书记曾在2013年12月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上指出,“为什么这么多城市缺水?一个重要原因是水泥地太多,把能够涵养水源的林地、草地、湖泊、湿地给占用了,切断了自然的水循环,雨水来了,只能当作污水排走,地下水越抽越少”。“建设空间大了,绿色空间就少了,自然系统自我循环和净化能力就会下降,区域生态环境和城市人居环境就会变差”。近年来,一些城市也提出生态城市口号,但思路却是大树进城、开山造地、人造景观、填湖填海等,这不是建设生态文明,而是破坏自然生态。
将水光山色的自然情趣和人工匠艺融为一体,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最直观的外在表现。我们应汲取传统文化“和实生物”的观点,破除将现代化简单等同于高楼大厦的错误认识,以“重新自然化”的理念优化国土空间发展格局。第一,在城市建设方面,不要花大气力去劈山填海,要依托现有山水脉络等独特风光,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在生活空间里“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基础设施要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建设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第二,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要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留乡村风貌,决不能把乡情美景都弄没了。第三,在推进生态主体功能区建设方面,坚持自然修复为主,减少人为扰动。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基础上,增加了自然恢复的方针,一些典型的生态脆弱区通过“野蛮生长”,已经逐步达到完整或接近完整的生物链,使我们从古人“道法自然”的生态智慧中尝到了实实在在的“甜头”。在当前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我们还可以在古人生态样本的启发下打开更广阔的视野,投射到更多元的领域,如建设国家公园、山坡补植复绿、整治空气污染、推促节能减排等,在统筹融合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中绘好现代化底图。
2.“取之以时”与保持“两山”转化的历史耐心
我国先民在长期的农业生产中,通过对自然气候和万物生长关系的生动感受,总结出二十四节气的规律性认识,据此提出“时”的观点,强调尊重自然万物生长的顺序和节点,“树木以时伐焉,禽兽以时杀焉”,反对剖腹取胎、覆巢毁卵这种伤害整个物种的“不义”之举,给予其休养生息的空间,人们才能在“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林木不可胜用”中安居乐业、国泰民安。这些思想展现了中国传统生态文化中宝贵的可持续发展意识。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1月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上引用荀子“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等典故告诉大家,“生态环境没有替代品,用之不觉,失之难存”,要树立大局观、长远观,不能因小失大、顾此失彼、寅吃卯粮、急功近利。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指导下,各地积极探索“两山”转化的机制和路径,取得了丰硕的实践成果,以直接滥伐滥采换取一时一地经济增长的倾向和做法大幅减少,但我们也看到,“两山”转化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不是所有的绿水青山都能在当下立刻转化为金山银山,有些地方急于将自然资源“变现”,追求短平快的“显绩”,对相关配套、后期管护机制等问题考虑不到位,且不说简单“拷贝先进”的同质化发展问题,还存在资源被过度无序消费和先发展后治理的风险隐患,比如给山体喷绿漆等制造“假风景”,造成土壤永久性的伤害。还有一些地方的生态系统非常脆弱,也不适宜在短期内上马联结“两山”转化的产业要素。在新征程上,古人“取之以时”的生态智慧给予我们的最大启示也许是要增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保持“两山”转化的历史耐心。一方面,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在关系到国家生态安全的区域,尽可能降低人类活动强度,涵养自然潜力和后劲。如2021年1月全面启动长江“十年禁渔”就是传承古人“取之以时”“不绝其长”优良传统的伟大创举。未来,要进一步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湿地休养生息,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要求,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实事,人不负青山,青山终将以“草木植成,国之富也”“山林川谷丘陵,民所取财用也”的硕果回报我们。另一方面,在“两山”转化进程中要适当“留白”,充分考虑自然资源形成的地质年代和不可回避的代际公平问题,为子孙后代存储自然资本,以提升更长时空中的自然生产力,不辜负古人谆谆告诫“取之以时”为了“长虑顾后”的良苦用心。
3.“用之以度”与实施全面节约战略
古人曰:“地力之生物有大数”。自然界的资源是有限的,而人性又有对物质财富的强烈向往和无限追求,“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以有时有限奉无极之欲,而法制不生其间,则必物暴殄而财乏用矣”,这反映了我国古代对人类追求发展的需求和地球资源的有限供给之间永恒性矛盾的认识,比西方罗马俱乐部“增长的极限”观点早了近1200年。荀子更是在2000多年前警示人类“欲多而物寡,寡则必争”,21世纪以来全球资源争夺战特别是油气资源争夺战此起彼伏的现状证明了古人并非杞人忧天。我国众多的古典文献都有古人对“节”的专题论述,一再提出勤俭可以兴邦、奢逸足以亡国的警言,如孔子主张黜奢崇俭,以礼为度;道家提倡“见素抱朴、少私寡欲”,宣扬俭为宝的思想;墨家认为“俭节则昌,淫佚则亡”;释家要求人们戒“贪、嗔、痴”等。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弘扬中华民族“取之有节、用之有度”的传统美德,在全社会树立勤俭节约的消费观。
自人类进入机器生产时代以来,节约还表现为生产商品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降到最低限度,使同样的劳动时间、原材料与劳动资料能够生产出更多的社会财富。也就是说,现代社会关于节约的内涵已经从传统的单纯倡导节制个人欲望和适度生活消费,拓展为包括生活、生产、管理等多个维度,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必须实施全面节约战略。一是在消费领域,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二是在生产领域,通过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大幅降低单位产品资源消耗强度,特别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因为物品完成使用功能后重新变成再生资源,既从末端减少废弃物排放,又从源头减少自然资源开发规模,充分体现了全过程节约管理。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同样有利于节约自然资源,也是对俭德传统的守正创新。三是在管理领域,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党政机关要精打细算,树立“过紧日子”思想,把更多资金用于支持高质量发展和兜住民生底线,将每一分钱花在刀刃上。此外,古人还把节俭作为评判圣贤的标准。中华传统文化将节约与人性以及对精神境界的追求、对实现道德价值的需求紧密结合,对于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涵养良好家风以及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具有深刻启示。
4.“厉禁而守”与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矛盾冲突,不仅需要内在的道德教化,还需要外在的强制约束“相持而长”才能达到社会大治。为此,中国古代的统治者把“天人合一”“道法自然”“知止知足”等道德观念制度化,设立了专门掌管山林川泽的机构“虞衡”,颁布了一系列保护自然环境的法律法令,通常以禁令、诏令、律的形式出现,从最早的夏朝“禹之禁”到先秦时期的《四时之禁》、西汉的《四时月令五十条》以及《秦律·田律》《唐律·杂律》等,有的则是附随在综合性的规定中,如《成吉思汗法典》中有关保护草原和马匹的细则等。古代法典的具体条文在今天已不再适用,但正如马克思所说,人们并不是随心所欲地创造历史,而是在“既定的、从过去承继下来的条件下创造”。古人留下丰富的法律文化和法律精神为新时代生态文明法治建设提供着启迪。
第一,“法与世宜”的法治理念。我国古代环境保护制度内容全面,涵盖了当时几乎所有的资源和环境领域,既有与传统农业生产直接相关的动植物、山川、土地、水等保护法令,又有保护矿产资源的法令,如周代设立“丱(矿)人”的官职,“掌金玉锡石之地”,还有城市绿化、防止污染的法令,如“殷之法,刑弃灰于街者”。这些规定非常细致,严格规定了打猎、捕鸟、捕鱼、砍伐树木、烧荒等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具有较强操作性,如打猎时“天子不合围,诸侯不掩群”;针对不同性质的土地规定施肥的种类(“土化之法”);唐代时期的政府把京兆、河南两都四郊三百里划为禁伐区或禁猎区,实际就是自然保护区。这些细则反映了当政者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已达到较高水平,是中国古代对全球自然资源管理作出的制度性贡献。未来,要继续适应社会治理精细化、规范化发展的需要,及时将实践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制度、转化为法律,不断拓展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领域、内容和手段,为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第二,“有犯而必施”的法治原则。古代对违反环保法令者,轻则处以财产罚、祭祀罚,如“凡宅不毛者,有里布”“不树者无椁”;重则断其手足乃至处以死刑,如“有动封山者,罪死而不赦。有犯令者,左足入,左足断;右足入,右足断”。当然,我们反对为保护环境而剁断肢体的残酷肉刑,但由此可见古人对生态环境保护惟严奉法的坚决态度。习近平总书记引用古语“刑赏之本,在乎劝善而惩恶”,强调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不能越雷池一步,要“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实施严格的考核问责和终身追责制度,严肃查处秦岭违建别墅、腾格里沙漠污染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事件,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生态环境“老大难”问题。未来,要在环境监管、环境执法上再添一些“硬招”,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第三,“人法兼资”的法治智慧。我国古代环境保护法令注重在“法意”与“良善”之间寻找平衡,如秦代《田律》有规定:“春二月,毋敢伐材木山林及雍堤水……唯不幸死而伐绾享者,是不用时”,充分照顾到人死入棺、不受伐木时间限制的特殊例外。这些考量世之常理、允协情法的环境保护法规,在今天我们统筹协调发展经济、保障民生和保护环境的关系以及坚决防止生态环境保护“一刀切”方面,值得借鉴与深思。
三、重塑生态公民:“赞天地之化育”价值追求的时代面貌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归根结底指向人的和谐发展,中国式现代化归根结底是人的现代化,毕竟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人类奋斗的永恒主题和社会发展的最高价值追求。我国传统文化强调的顺应自然是一种生存智慧,但并非听命于自然界的摆布,而是主张把握天地自然的本性(“尽物之性”),在优化自然万物中发挥和完善人的天赋本性,这种人与自然的相互生成即“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此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最高层次。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超越人类中心主义和生态中心主义的二元对立,赓续中国传统文化“与天地参”至高至极人生境界的价值追求,立足马克思主义“人与自然和解”最终是为了“人与人的和解”的主体立场,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将人道主义与自然主义相统一,努力推动人以生态公民的新面貌实现自由全面发展。
1.在寄情自然山水中走向精神富有
马克思说:“一切民族,不管它们所处的历史环境如何,都注定要走这条道路,——以便最后都达到在保证社会劳动生产力极高度发展的同时又保证每个生产者个人最全面的发展的这样一种经济形态。”所以,物质贫困不是社会主义,精神贫乏也不是社会主义,精神富有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特征。自人类进入工业文明以来,“资本+媒介”助推越来越多的人以物质财富为追求目标、用物质消费这种“痛苦中的安乐”来消解异化劳动,却忽略了人的精神世界的价值和意义,其实与人的现代化背道而驰、渐行渐远。中国道家学派的代表人物老子早在2000多年前就指出,过度的物质消费和感官享受使人迷失自我、丧失人性,终会招致祸患,“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直到20世纪中后期,西方生态学马克思主义才指出物质消费并不能带来持久的幸福感,反而使人忽视与自己内心的接触,从而逐渐丧失深层的情感体验能力,进而丧失使他成为真正的人的潜能。相比西方面临日益逼近的生存危机才疾呼环境保护的“近视”眼光,我国古人的前瞻性思维和远见卓识可见一斑。
中国历史上的士大夫、知识分子虽饱经人世沧桑、宦海浮沉,但不借助宗教的麻醉和外在的物欲享受,依然能基本保持内心的安宁与自洽,就因为他们在自我境界与天地境界的交流与融合中,以超然达观的态度完善自我人格。既然现代人的异化是因外在性、强迫性劳动而起,那么,只有自主性和创造性的劳动才能使人回归其类本质,此为克服消费主义、促进人的自身和谐的唯一正确之道。西方生态学马克思主义对消费主义作了大量批判,也指出了“人的满足最终在于创造性的生产劳动”的科学方向,却没能提出实际可操作的具体路径。中国传统山水田园文化恰好为现代人提供了一种彻底摆脱消费主义、得到自我身心安顿的生活方式。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坚持人民至上,秉承“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理念,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供更多的生态产品,满足人民群众对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清水绿岸、鱼翔浅底、鸟语花香等优美环境的期待。人们把自然之大美作为个体自由精神的至善追求,培养高雅情操,丰富对生命意义的体验,深化对生存价值的认识,从中获得物我和谐的愉悦与共鸣。这种把闲暇时间用于精神文化而不是物质消费的生活方式变革,满足的是人的真实内心需要,而不是外界灌输和操纵下的虚假需要,因而不仅符合自然的本性和保护生态的要求,更符合人的本性和建构美好生活的要求,不仅能推动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更能推动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发展、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2.在“为天地立心”中达到人的自我实现
在我国古人看来,人的道德、价值观、认知等意识形态并非人类自发产生的,恰恰是观天地之象、循万物之理的结果,是天地内在美德的彰显,“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道之大源出于天”。孔子著名的山水比德说“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夫玉者,君子比德焉”等,是古代圣贤从自然界中获得培养人的品格的启示;古代文人从自然万物中引申出审美的体验,书写了“乱石穿空,惊涛拍岸,卷起千堆雪”、《秋郊饮马图》等震烁千古的文学名作和艺术画卷;古人观天地生物气象,领悟到自然科学的奥秘,创造了地动仪、相风旌等仪器,这些都是“天人相参”“推天道以明人事”的生动体现。中国古代关于自然界饱含伦理、审美和认知等精神生产的价值,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人的精神的无机界”。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人类的生存发展无论是从物质层面还是从精神层面上都要依赖自然界,不仅人类的一切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都直接或间接来源于大自然,人的思维感觉包括自然科学、美感和良心等在内的精神生活也都来源于大自然。人通过劳动实践同周围的自然界建立起同一性联系,把“自己本身的类”和“其他物的类”作为意识的对象,“从理论领域来说,植物、动物、石头、空气、光等等,一方面作为自然科学的对象,一方面作为艺术的对象,都是人的意识的一部分,是人的精神的无机界,是人必须事先进行加工以便享用和消化的精神食粮”。人通过认知、评价和审美活动所达到的那部分自然界,是内在于社会的自然、人化的自然界,就是古人所说的“礼”“道”的确认和展现。
既然天地是“礼”和“道”的本源,具有“生”物“养”人的价值性功能,那么人就应当“有其治”,以“备其天养”“全其天功”。简言之,我们由自然的内在价值推导出人们负有维护和促进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与稳定性的不可推卸的义务和责任,此为北宋张载“为天地立心”的生态文明意蕴。所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注重提高公民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一方面,人与自然的共生关系决定了生态文明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事业,“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建设者、受益者,没有哪个人是旁观者、局外人、批评家,谁也不能只说不做、置身事外”,这是人“以圣道为心,有补于天地生灵”必须具有的生态道德。另一方面,人与自然之间的对象化关系决定了生态文明建设是人实现自由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完善包括生态环境知识、生态道德、生态经济和生态法制等生态文明教育体系,开展各类环保宣传活动、创办生态文化教育基地,加强环境信息公开披露、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政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参与环境治理的能力和层次。人们在“辅相天地之宜”的实践中,按照“美的规律”把主体的发展诉求投射到外在的对象中,通过艺术和科学的能动创造,形成“人的尺度”和“物的尺度”的有机统一,使自然界表现为“他的作品和他的现实”,“从而在他所创造的世界中直观自身”,建构起生态公民的意义世界,获得人生价值的“实体感”,这正是人的本质力量在自然大地上的多元化绽放。
(作者简介:李娟,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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