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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党的秘密”制度诞生历程

2018-12-14     来源: 《北京支部生活》2018年第2期     作者: 宗雯

共产党员不忘初心,很重要的就是时刻不忘自己党员的身份,时刻不忘入党时庄严许下的誓言。这其中,保守党的秘密,是中国共产党的组织纪律。它伴随党的成立而产生,随着党的事业发展具有越来越重要且特殊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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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党初期:
保守党的秘密是铁的纪律
1921年7月,秘密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标志着党的正式建立。这种秘密建党的形式,决定了保守党的秘密的原则,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特殊重要性。针对当时的政治生态和生存状态,中国共产党一经成立,就把保守党的秘密作为全体党员的铁的纪律写进了党的纲领性文件中。党的一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中,对中国共产党的纪律作了初步的规定,并突出强调了保守党的秘密的要求:“在党处于秘密状态时,党的重要主张和党员身份应保守秘密。”这是中国共产党最早提出的明文性的保密要求。从该规定可以看出,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保守党的秘密是生长于极端残酷斗争环境下的中国共产党对党员的特殊要求。党的二大通过的党史上第一个《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党的根本大法的形式宣示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这部《党章》再次强调了保守党的秘密的重要性,并把这一要求提高到了党的纪律的高度,规定:凡“泄漏本党秘密”的党员,“该地方执行委员会必须开除之”。
1926年1月29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通告《加强党的秘密工作》(组织部通告组字第3号)。该文件把保守党的秘密提高到是否革命的高度,指出:“组织上的秘密即是保护秘密,即是看重革命。不守秘密,即是变相告密,是破坏组织的反动行为。”对于知密者的具体要求,文件明确指出,党内“一切保密事项”不得告诉父母、兄弟姊妹和爱人等。这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下发的第一个有关保密工作的专门文件,也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有关党的纪律的专门文件,由此更加凸显保守党的秘密在党的纪律中的特殊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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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战争时期:
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
1929年初,中共中央成立了以周恩来为首的中共中央秘密工作委员会,并配备专职保密委员,这是受中央政治局直接领导的从事保密工作的专门机构。对于党员个人的要求,1929年7月9日,中央政治局第43次会议上通过的《组织问题决议案》明确指出:“任何一个党员,在他被敌人捕去后,不管是有无证据,他对于革命对于党对于无产阶级唯一的忠诚与责任,便是:不供出任何党务,不承认任何关系,不指出任何同志。”这短短21个字是大革命时期关于保守党的秘密最朴素的要求。中共中央秘密工作委员会成立后不久,先后制定了《中共中央秘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秘密工作委员会关于秘密技术工作的规定》等保密工作重要文件,对全党的保密工作提出了许多具体要求,内容涉及党的地下工作的方方面面,非常详密。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为适应抗战需要,党中央对保密工作的整体要求作了重大调整,其基本原则即“公开工作与秘密工作相结合”“保密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这一时期,党的总的保密方针具有灵活性和现实性的特点。但是,尽管我们公布了一部分党员的身份,党对党员的具体保密要求依然十分坚定。1939年1月25日,陈云撰写了《发展党员问题》的讲话提纲,其中,“入党手续”部分中第四点有关“誓词”,陈云谈了八条,第三条是“遵守党的纪律,永远不叛党(秘密)”,第六条是“保守党的秘密”。此后,以这一讲话提纲为蓝本,中央组织部颁布了抗日战争时期标准的入党誓词。中央党校延川实习团杨英杰等人在《共产党人》1940年第4期上发表题为《延川县禹居区三乡支部的特点、党员和干部》的工作通讯,提出:“新党员入党,应该给以仪式,入党的仪式,对于很多党员是起了不小的作用;应该宣誓,誓词如下:‘我宣誓:一、终身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二、党的利益高于一切;三、遵守党的纪律;四、不怕困难,永远为党工作;五、要作群众的模范;六、保守党的秘密;七、对党有信心;八、百折不挠,永不叛党。(中共中央组织部规定)谨誓。’”尽管此后,在解放战争时期、新中国成立初期,党曾对入党誓词进行了两次微调,但是,都没有改变保守党的秘密要求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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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战争时期:
形成比较完整的保密工作体系
到解放战争时期,从中央保密委员会到各级党、政、军的保密委员会直至各部门的保密工作人员,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保密工作体系。1948年5月19日,中央制定下发了《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章程》,规定了中共中央保密委员会的性质、任务、组织及工作方法。在这一专门体系的保障和监督之下,党员基本都能够坚守入党时作出的保守党的秘密的承诺。因此,在确保重庆谈判赢得主动权方面,在中央撤离延安转战陕北过程中,在确保三大战役通信指挥保密方面,在新中国成立前夕秘密护送民主人士北上共谋建国大业的过程中,保守党的秘密的纪律要求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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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
建立统一的、国家规模的保密工作
新中国成立之后,保守党的秘密的战略任务定位,由保障党及革命军队的生存发展和革命斗争的胜利,转变为巩固党的政治地位和人民政权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为适应形势任务的需要,新中国成立之初,党中央、政务院相继下发了《关于加强保守党与国家的机密的决定》等一系列重要文件,颁发了《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召开了全国保密工作会议,提出了建立统一的、国家规模的保密工作的目标。
改革开放后:“保守党的秘密”正式成为党的一项规章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党的工作重心向经济建设的转移,以及改革开放新局面的产生,党组织更加强调党员在思想上入党的基本要求。据此,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再次对入党誓词作了修改,并首次把入党誓词作为一条写进了党章。把入党誓词写进党章,这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是第一次。关于誓词本身,“遵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永不叛党”是对每一名党员提出的基本要求,是各阶段入党誓词中都存留且变化最少的内容。“保守党的秘密”正式成为党的一项规章制度。值得一提的是,新时期党对高级党员干部保守党的秘密提出了专门要求。1990年12月13日,中共中央转发了《中央保密委员会关于高级干部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的规定》。时至今日,这一规定仍然具有特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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