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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马克思主义及其基本原理与整体性的思考

2017-05-02     来源: 《复印报刊资料·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     作者: 叶启绩

【摘要】近年理论界对“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等问题的讨论非常热烈。这三个问题是相互联系的,其中马克思主义的内涵即内在的本质规定,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它的外延或内容;马克思主义本质的一致性,决定了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马克思主义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其继承者、实践者不断创新的关于人的自由发展与人类解放的科学。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核心内容从理论上说,表现为一个体系,它是以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为基础,以揭示与把握客观世界的发展规律为条件,以考察劳动价值与人的价值的背离与统一为内容,以明确社会发展的历史主体地位为力量,以实现人的自由发展与人类解放为根本目标的,相互交融、相互渗透、相互支持的科学的理论体系。整体性是马克思主义之所以成其为马克思主义的本质性根据。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整体性
【作者简介】叶启绩,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广东  广州  510275),中山大学新华学院思政部(广东  广州  510520)。
【原文出处】《思想理论教育》(沪),2016.1.26~36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设立已有十年,对马克思主义的研究也不断深入。学界对“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等问题的研究越来越深入。本文通过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专家学者对这些问题的讨论,提出一些自己的思考。
一、什么是马克思主义
1.关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多种观点
第一,从邓小平的发问谈起。邓小平在1985年8月会见外宾的谈话中说:“我们总结了几十年搞社会主义的经验。社会主义是什么,马克思主义是什么,过去我们并没有完全搞清楚。”[1]1988年6月,邓小平又说:“在‘文化大革命’的十年中,什么叫社会主义,没有搞清楚,什么叫马克思主义,也没有搞清楚。”[2]1989年5月,邓小平再次指出:“多年来,存在一个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的理解问题”,“马克思去世以后一百多年,究竟发生了什么变化,在变化的条件下,如何认识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没有搞清楚”。[3]从邓小平的谈话中可以得出几点启示:“马克思主义是什么”“什么叫马克思主义”“如何认识和发展马克思主义”,都是真问题,又是相互联系在一起的问题。认识“什么叫马克思主义”,核心在于把握马克思主义的内在本质规定性,它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同非马克思主义、反马克思主义等学说的根本区别;认识“马克思主义是什么”,主要在于要清楚马克思主义包括哪些内容;认识“如何认识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是解决马克思主义的当代性问题。
第二,讨论这一问题的意义。按照有的学者的研究,历史上影响较大的“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追问不下五次。[4]从中可以看到,对“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追问,并不局限在马克思主义内部的争论,也有来自外部的挑战;这些追问不仅表现为同时发生、相互交织,而且又都发生在历史发展的重大关口;这些追问不仅在每一个时代都具有其独特的形式,而且在内容上都各有不同的侧重。因此,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对“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追问,成为一种规律性现象,与这一追问及其科学解答相伴随的,则必将是马克思主义的创新和发展。[5]邓小平的发问,正符合这一规律,它预示着对“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当代回答的创新。
2.如何为马克思主义下定义
第一,要明确对马克思主义定义的目的。对马克思主义作出科学的定义,不仅关系到正确认识马克思主义的问题,也涉及正确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方法论问题。对马克思主义的定义,应该尽可能反映马克思主义的本质,表现出它不同于其他学说的鲜明特点,从而更好地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它是现实的社会实践发展的需要,从而为马克思主义大众化服务,而不只是为了学术研究。只有对这些问题的认识越深入,对马克思主义的把握才会越科学,实践才会更加前进。
第二,要明确对“定义”的理解和怎样下“定义”。从辩证逻辑的意义上讲,概念是揭示事物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一个完整的概念必须尽可能全面、准确地揭示该事物区别于它事物的本质属性。概念具有两个基本特征,即内涵和外延。概念的内涵是指这个概念的含义,即该概念所反映的事物或对象所特有的属性;概念的外延是指这个概念所反映的事物或对象的范围,即具有概念所反映的属性的事物或对象。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具有反比关系,即一个概念的内涵越多,外延就越小;反之亦然。随着实践的发展、事物的变化,其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也会发生变化。定义是通过指出一个事物的本质属性,来描写或者规范一个概念的意义,是揭示概念所反映的事物本质的较为明确、准确、简短的命题。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的准备材料》一文中所说:“对日常的运用来说,在所谓的定义中对最一般的同时也是最有特色的性质所作的简短解释,常常是有用的,甚至是必需的。”[6]因此,定义是明确概念内涵的逻辑方法,它一般表现为肯定性的陈述。而划分则是明确概念外延的逻辑方法,它一般表现为具体性的描述。以上所述,并不玄妙,它是人们说话、讨论、写作等的基本逻辑规则。在回答“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时,也应该遵循这些规则,否则就会导致人们陷入无休止的争吵,所以都应该回到规则这个平台上来。
3.对“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回答
根据经典作家的有关思想与研究者观点的启示,依据定义的基本要求,本文尝试为马克思主义下一个定义,以利于对这一问题的讨论。这个定义是:马克思主义是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其继承者、实践者不断创新的关于人的自由发展与人类解放的科学。这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这一定义包含标点符号在内共47个字。
第一,这一定义说明了马克思主义这一理论创立的主体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同时又说明了后来的及将来的继承者与实践者在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与创新中起到巨大的作用。作为继承者与实践者,有的可能更多的是遵循马克思主义,从事理论的研究与创造;有的可能更多的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从事实际的活动。这是因为马克思主义既需要实践型的理论家,也需要学者型的专家。作为继承者与实践者,总是要通过某个个体体现出来,因此可能是无产阶级的领袖人物,也可能是普通的人民群众。定义中之所以提出“实践者”,就是因为马克思主义既是需要普通人民群众去实践的理论,同时又是普通人民群众需要的理论,他们同样在实践与发展着马克思主义。如果在定义中不明确马克思主义创立的主体、后来的继承者与实践者,就不合适了。
第二,这一定义说明了马克思主义是科学。这里所说的“科学”,可理解为:首先,马克思主义作为新的世界观与方法论是在实践中产生,经过实践检验,并在实践中发展的科学真理。正是这一点,决定了它与现在世界上名目繁多的使用了“马克思主义”称谓的理论的根本区别,虽然这些“主义”与马克思主义有着这样或那样的联系,有的可能还包含一些可供马克思主义借鉴的合理思想。其次,马克思主义本身是一门科学。马克思主义在创立时就广泛吸收了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等在内的一切科学成果,从而创立了囊括这些科学在内的具有自己独特的基本概念、范畴、命题和基本原理等的完整的科学体系。同时,它时刻跟踪着现当代科学发展的最新成果,对之进行分析、吸纳,以丰富自己的理论。如果在定义中不指出马克思主义是一门科学,就很不合理了。
4.这一定义说明了马克思主义是关于人的自由发展与人类解放的科学
对马克思主义下定义,应该抓住它的本质,即实现人的自由发展与人类解放的科学。这也是容易引起争议的地方,以下来说明这一问题。
第一,围绕《共产党宣言》来谈。用《共产党宣言》来说明,主要是因为“我们讲了一辈子马克思主义,其实马克思主义并不玄奥。马克思主义是很朴实的东西,很朴实的道理”。[7]还有一个原因是,谁也不会、也不能否定《共产党宣言》在马克思主义中的地位。列宁对《共产党宣言》的评价是:“这部著作以天才的透彻而鲜明的语言描述了新的世界观。”[8]他还指出:“1848年出版的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名的《共产党宣言》……篇幅不多,价值却相当于多部巨著。”[9]斯大林说:“谁都知道马克思和恩格斯以自己的‘宣言’创造了一个时代。”[10]毛泽东也谈道:“有三本书特别深地铭刻在我的心中,建立起我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这三本书是:《共产党宣言》,陈望道译,这是用中文出版的第一本马克思主义的书;《阶级斗争》,考茨基著;《社会主义史》,柯卡普著。”[11]邓小平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说:“学马列要精,要管用的。……我的入门老师是《共产党宣言》和《共产主义ABC》。”[12]
第二,从马克思主义经典来谈。马克思与恩格斯两人合作,后来由恩格斯,为《共产党宣言》写下了七篇序言。这是因为从《共产党宣言》问世的1848年2月起,到写于1872年6月24日的第一篇德文版序言,已经近25年,“这个纲领现在有些地方已经过时了”,[13]“但是《宣言》是一个历史文件,我们已没有权利来加以修改”。[14]从这一点,我们既可以看到马克思与恩格斯作为严谨的“科学家”的特质,又可以看到他们是通过写序言的方式,概述了《共产党宣言》写作的历史背景和经历、它的基本思想以及如何运用它等;同时还有个重要任务,就是对它进行了重要的修改与丰富。由此,七篇序言同《共产党宣言》正文构成了一个严密的不可分割的整体。这一点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是颇为引人注目的。
第一篇德文版序言指出,《共产党宣言》是个“详细的理论和实践的党纲”,[15]因此在只有两万字左右的党的纲领中,是不可能全面与深入地展开马克思主义的全部理论的,只能是围绕着它的本质思想,展开其原则性的论述;同时因为实践的发展,《共产党宣言》中阐述的一些观点,本身也在不断地修改与丰富。这个修改与丰富的过程,不仅是通过七篇序言,而且更是通过他们在这期间的全部著作进行的,但《共产党宣言》的本质思想始终被保持并强调着。
恩格斯逝世前一年多的1894年1月3日,朱·卡内帕请求恩格斯为1894年3月起在日内瓦出版的周刊《新纪元》找一段题词,用简短的字句来表述未来的社会主义纪元的基本思想,以区别于但丁曾说的“一些人统治,另一些人受苦难”的旧纪元。1894年1月9日,恩格斯在回信中写道:“我打算从马克思的著作中给您找出一则您所期望的题词。我认为,马克思是当代唯一能够和伟大的佛罗伦萨人相提并论的社会主义者。但是,除了《共产党宣言》中的下面这句话,我再也找不出合适的了:‘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6]这说明,这段引自《共产党宣言》中的话,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终身坚持的马克思主义本质思想。
第三,《共产党宣言》是如何得出这个结论的。《共产党宣言》的整个逻辑结构是一个引言与四章,而第一章与第二章是其最重要的部分。
正文第一章的特点是论证性。在这章中,马克思、恩格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指出:“现代资产阶级本身是一个长期发展过程的产物,是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一系列变革的产物。”[17]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资产阶级用来推翻封建制度的武器,现在却对准资产阶级自己了”,“资产阶级不仅锻造了置自身于死地的武器;它还产生了将要运用这种武器的人——现代的工人,即无产者”。[18]他们又指出:“资产阶级生存和统治的根本条件,是财富在私人手里的积累,是资本的形成和增殖;资本的条件是雇佣劳动。”随着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尖锐发展,“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19]这是第一章的结论。
第二章的特点是战斗性。作为资产阶级生存和统治根本条件的资本的形成和增殖,为什么有如此的力量?马克思与恩格斯指出:“资本不是一种个人力量,而是一种社会力量。”[20]资本作为一种力量,取代和统治着人的一切,特别是这种统治又采取了物的形式,导致了“资本具有独立性和个性,而活动着的个人却没有独立性和个性”。[21]同时,因为“做一个资本家,这就是说,他在生产中不仅占有一种纯粹个人的地位,而且占有一种社会的地位”,[22]资本又从“物”变成了“人”——资本的人格化。这样资本本质上表现的是一种“颠倒”的社会关系,人的主体性只是虚假的主体性,它不仅是对工人,同时也是对资本家各自主体性的双重消解。由于“在现今的资产阶级生产关系的范围内,所谓自由就是自由贸易,自由买卖”,[23]这种与资本联姻的自由,同样是虚假的自由。所以,资本逻辑本质上就是“颠倒”的“人的世界及其历史”在时空中的展开,人的发展采取了物的发展的形式,人类历史不再是人本身的历史,而是资本发展的历史。因此,只有“从劳动不再能变为资本、货币、地租,一句话,不再能变为可以垄断的社会力量的时候起,就是说,从个人财产不再能变为资产阶级财产的时候起,你们说,个性被消灭了。由此可见,你们是承认,你们所理解的个性,不外是资产者、资产阶级私有者。这样的个性确实应当被消灭。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24]通过以上的论述,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25]这是第二章的结论。
正如“看过第二章之后,就可以了解共产党人同已经形成的工人政党的关系”[26]一样,我们看过第二章以后,就可以鲜明地看到那段著名的话在《共产党宣言》中、在马克思主义中的地位。
“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这个内涵丰富的命题,指明了人类解放的现实道路。“每个人”与“一切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个体”,后者是“整体”,前者是“现在”,后者是“未来”。只有每个人都能自由发展,才可能有一切人的自由发展。“一切人的自由发展”即人类解放,只有在“每个人的自由发展”的基础上才能实现。
关于人的自由发展与人类解放,是个较古老的问题,许多思想家都谈到它,但马克思、恩格斯与他们根本不同的地方,就在于提出了这个问题的实现是有条件的,即“它在消灭这种生产关系的同时,也就消灭了阶级对立的存在条件,消灭了阶级本身的存在条件,从而消灭了它自己这个阶级的统治”。[27]只有消灭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才能建立共产主义社会即自由人的联合体;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最终解放自己。如果没有这些具有决定意义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就不是共产主义者,而成为个人自由主义者了。因此,马克思、恩格斯的终生目标,就是瓦解资本的逻辑,打倒拜物教,推翻奴役人的一切关系,变资本的独立性和个性为人的独立性和个性,最终通过“每个人的自由发展”实现“一切人的自由发展”。[28]这样,马克思主义将不只是作为“阶级的真理”,还将作为“个人的真理”“人类的真理”而存在。
由上述分析可以看到,本文把马克思主义定义为由马克思、恩格斯创立,其继承者、实践者不断丰富的关于人的自由发展与人类解放的科学,是符合定义的一般逻辑规则,从《共产党宣言》中得出的结论。而马克思主义其他后续的经典著作,都可以说是对这部著作中的基本思想随着实践的发展进一步的发挥与丰富。这个定义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逻辑的统一,它又是来源于历史与实践的统一。
二、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1.回答“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方法
第一,关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讨论。对这个问题的讨论有多种观点,有的从层次性角度来理解,这种讨论可以使人们较清楚与简洁地理解这一问题,但分层太多,又使人们云里雾里,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只理解为世界观与方法论或哲学,似乎缺乏根据。有的从整体性角度来理解,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相互支撑、相互渗透、不可分离的基本原理,它们又从属于马克思主义整体。[29]这种观点很有价值,但更多的是从方法论意义上来谈。有的从文本角度来理解,认为最能代表马克思、恩格斯关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核心思想的是《共产党宣言》及其系列序言,可以从马克思主义本身固有的内容中概括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基本点。[30]这种观点,同样是很有意义的,但需要认真研究。有的从马克思主义的性质和功能等角度来理解,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具有四大特征与功能,但它的性质与功能毕竟不能完全等同于它本身。伴随着“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讨论,又涉及关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内容”的讨论,但也是从上面四个角度进行讨论的。
第二,重申辩证逻辑的意义。在前面从辩证逻辑的角度讨论了如何定义,这涉及概念的内涵与外延的问题。因此,回答“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就不能像定义“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内涵那样抽象、简短,而是需要分析、划分。这是大家在进行说话、讨论、写作等活动时应该遵循的基本规则。从这个角度讨论问题,“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回答的是马克思主义这一概念的内涵即本质方面的问题,而“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回答的是马克思主义这一概念的外延即具体内容方面的问题。根据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关系,前面所谈47个字的关于马克思主义这一概念内涵的定义是抽象的、简短的;那么关于马克思主义这一概念的外延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划分,就应是具体的、丰富的。
第三,以恩格斯为榜样。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要想真正详尽地知道什么是生命,我们就必须探究生命的一切表现形式,从最低级的直到最高级的。”[31]这里所说的“形式”,指的是生命发展进程中表现出不同阶段的具体形式,它当然是生命科学研究中的重要“内容”。所以,恩格斯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在科学上,一切定义都只有微小的价值。”[32]只有把握定义对象的全部表现“形式”,才具有极大的价值。从本质与现象的关系分析,世界上的生物有数百万种,各有其特殊的生命形态,表现为无限复杂多样的生命现象,但它们都有共同的本质——“生命是蛋白体的存在方式”;[33]生命的本质,又是通过这些生命的现象表现出来。从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分析,生命的内容——构成生命的一切内在要素的总和中最核心的内容——蛋白质和核酸,又是通过数百万种各有其特殊的生命形式表现出来的。通过对恩格斯所说的方法的分析,说明生命的本质与生命的核心内容有交互的意义,它们又都通过不同的生命的现象与生命的形式表现出来。因为更多从认识论上讲的“生命的本质”与“生命的现象”之间的关系,与更多从存在论上讲的“生命的内容”与“生命的形式”之间的关系是同构的。从概念的内涵与外延,以及恩格斯运用本质与现象、内容与形式的辩证关系方法分析生命本质的启示中,可以得出讨论“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方法。
2.要结合马克思主义来探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第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马克思主义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从前面经典作家关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回答看,很显然他们的回答并不是严格地从学理性、学术性的角度来概括的,更多的是在特定的历史语境中,针对解决不同的问题对马克思主义的阐述与运用。但是,其中不少是回答了“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问题。同样,从前面研究者关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各种定义看,很显然他们试图从学理性、学术性的角度去概括,因此为解决问题提供了很多宝贵的启示,具有很高的文献价值。但是大部分的观点,又是从马克思主义的对象、性质、功能、特征等方面去下定义,实际上也是在回答“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问题。关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究竟包括哪些内容”的讨论为什么难以解决,关键就在于:这两个问题实际上是一个问题。
马克思主义的本质是关于人的自由发展与人类解放的科学,但是可能会有人认为,这是马克思主义要实现的最高目标,而不应该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从理论上分析,本质主要是从对象出发,从对对象的认识结果来把握的,即从对马克思主义这个对象的认识的结果——人的自由发展与人类解放的科学来把握的;目标主要是从实践出发,从对实践的未来进程来把握,即从对马克思主义的未来进程的实践结果——实现人的自由发展与人类解放来把握的。实际上,从理论上说认识与实践的统一、本质与目标的统一、科学与实现的统一,恰恰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应有之义。从现实来讲,我们正在从事的事业,不都是对这一科学深刻认识的结果,并且不都是在为实现这个目标而奋斗实践吗?
第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支撑,如果没有它,关于人的自由发展与人类解放这一科学,就会成为空中楼阁,也就不是一门科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具体表现,如果没有它,就不可能指导人们为实现人的自由发展与人类解放去认识和改造世界,就会使这一科学成为书本上的教条或实践中的空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必然,如果没有它,实现人的自由发展与人类解放和各个国家、各个民族的实际相结合的现实运动,就可能失败。
“马克思主义的本质是共同的”,[34]但马克思主义也是一种学说的名称,所以无论是它的创始人,还是后来的和将来的继承者、实践者,都是在为了实现马克思主义的本质而奋斗,并通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展示它的可能性与现实性;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围绕它而展开其全部的内容,并通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表现出它的具体性与整体性;随着人们对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在不同的时空条件下、在传统与现实中的不同表现的认识的不断深化,通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表现出它的辩证性与发展性。
3.对“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回答
第一,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表现马克思主义本质的内容。要遵照马克思主义哲学范畴论的理论,按照恩格斯理解生命本质的思路,来把握这一问题。一方面,要真正详尽地知道“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就必须探究马克思主义的“一切表现形式”。这个“形式”,实际上就是反映马克思主义本质的全面的、具体的、丰富的“内容”,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因而在这里,马克思主义本质的“一切表现形式”,作为反映马克思主义本质的全面的、具体的、丰富的“内容”,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本身的内容是等同的。这是从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来分析。另一方面,“本质是内容,但现象不一定是形式,内容也不一定都是本质”,[35]因此作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本身的本质,实质上就是表现马克思主义本质的内容;这里同时也说明,一个事物的“本质是内容”,是说这一事物的核心内容与这一事物的本质是同等的。所以,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具体来说,是通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核心内容及其他方面的内容,即全面的、具体的、丰富的内容表现出来的。这是从本质与内容的关系来分析。
第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容。自马克思主义诞生以来,围绕着“人的自由发展与人类解放”而进行的并将继续进行的实践的、现实的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等,是马克思主义的“现象”。围绕着马克思主义本质而阐发的,并且不断创新的科学的理论体系,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内容”;已被实践证明“过时了”的个别结论、个别观点,未被实践证明的个别假设、设想,或被历史发展证明了的、不符合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某些错误的实践,就不是表现马克思主义本质的“内容”。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那样:“我们坚持的和要当作行动指南的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或者说是由这些基本原理构成的科学体系。至于个别的论断,那末,无论马克思、列宁和毛泽东同志,都不免有这样那样的失误。但是这些都不属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所构成的科学体系。”[36]在马克思主义一百多年的发展与实践进程中,它的继承者、实践者已经表现出来的或将要表现出来的马克思主义发展的不同阶段,是马克思主义的“形式”。同时,从更广阔的意义上又可以看到,这些“现象”“内容”“形式”,它们都包括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都是表现马克思主义本质的内容。这是在认识、实践、创新马克思主义的进程中必须牢牢把握的。
第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核心内容是科学的理论体系。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核心内容从理论上说,表现为一个体系,它是以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为基础,以揭示与把握客观世界的发展规律为条件,以考察劳动价值与人的价值的背离与统一为内容,以明确社会发展的历史主体地位为力量,以实现人的自由发展与人类解放为根本目标,相互交融、相互渗透、相互支持的科学的理论体系。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本身的本质,同时也是马克思主义本质在理论上的展开。
一是以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为基础。马克思指出:“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的一致,只能被看作是并合理地理解为革命的实践。”[37]以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为理论基础,这是马克思主义与其他学说的理论基础最本质的不同。因为这个实践是指通过“人的活动”去实现“环境的改变”,同时通过这个实践,也使“自我改变”。这就既克服了费尔巴哈只是以“直观的形式去理解”客体的不足,又克服了黑格尔“抽象地发展”主体“能动的方面”的缺失,由此揭示了前人未能揭示的东西,这是对实践本质的创见。这种对实践的把握,使马克思主义对世界作出了唯物的、辩证性的全新解释。所以,马克思说:“实际上,而且对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来说,全部问题都在于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实际地反对并改变现存的事物。”[38]这正是马克思主义实践性与整体性统一的源泉。
二是以揭示与把握客观世界的发展规律为条件。不是任何实践活动都是成功的。马克思主义不仅强调实践的意义,同时强调实践的条件,这就是“环境的改变和人的活动或自我改变”必须一致,没有两者的一致,就没有成功的实践,这个“一致”就是实践的条件,即对客观世界的发展规律的揭示与把握。它有三个方面的意义:其一,人们在实践中要揭示客观世界的发展规律,既要揭示自然发展规律、人的认识与思维发展规律,还要揭示社会历史发展规律、人的发展规律;其二,规律是可以把握与运用的,运用规律,在实践中才能实现“环境的改变”与“自我改变”;其三,人的实践创造了人、创造了社会历史及其规律,虽然这些规律具有不依赖于任何个体的客观性,但它又必须通过作为历史主体的人的实践活动来实现。历史唯物主义科学地揭示了这种实践活动的内在运行机制及规律,它是“关于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39]这正是马克思主义规律性和主体性统一的源泉。
三是以考察劳动价值与人的价值的背离与统一为内容。“一旦我们认识了它们(指规律),理解了它们的活动、方向和作用,那么,要使它们越来越服从我们的意志并利用它们来达到我们的目的,就完全取决于我们了。”[40]这就是讲,只有合目的性和合规律性的实践活动,才能创造良好的价值效果。当深入分析人类全部历史时,可以看到人的自由发展与人类解放,不是一帆风顺、自动实现的事情,而是一个充满曲折反复甚至是历经磨难的过程。在“资本和劳动的关系,是我们全部现代社会体系所围绕旋转的轴心”[41]的条件下,特别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和社会分工的作用下,人的实践与生产的表现是人的自身活动及其产物驾驭和控制着人,而不是人驾驭和控制着自身的活动及其产物,这是生产力(人的主体力量的对象化)与生产关系(人们相互关系的对象化)的矛盾所导致的,从而说明了“这就是我们的全部当代社会的经济制度:工人阶级是生产全部价值的唯一的阶级”。[42]同时,马克思指出:“商品生产发展到一定的时候,必然成为‘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按照商品生产中占统治地位的价值规律,‘剩余价值’归资本家,而不归工人。”[43]这种社会的经济制度使劳动的价值与人的价值出现严重背离,并已经发展到极其尖锐的程度。因此,“资本和劳动的关系”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本质上就是雇佣的剥削关系和阶级的对抗关系。这种严重背离不是什么“异化”的不合理现象,而是一个自然规律,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一个必经阶段,否则人类将不可能进步到新的更高阶段。因此,随着这种劳动的价值与人的价值严重背离的不断积聚,为消灭人类历史上私有制最后的也是最完备的形态——资本主义剥削制度,从而为劳动价值与人的价值的统一,为高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共产主义社会的诞生,创造了物质经济条件和社会关系基础。因为“正像马克思尖锐地着重指出资本主义生产的各个坏的方面一样,同时他也明白地证明这一社会形式是使社会生产力发展到这样高度的水平所必需的:在这个水平上,社会全体成员的平等的、合乎人的尊严的发展,才有可能。要达到这一点,以前的一切社会形式都太薄弱了。资本主义的生产才第一次创造出为达到这一点所必需的财富和生产力,但是它同时又创造出一个社会阶级,那就是被压迫的工人大众”。[44]这正是马克思主义科学性与价值性统一的源泉。
四是以明确社会发展的历史主体地位为力量。资本主义的生产“创造出一个社会阶级,那就是被压迫的工人大众”,[45]他们是推动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前进的历史主体,他们所代表的新的社会生产力正是社会前进的力量。马克思主义令人信服地析清了无产阶级作为资本主义的掘墓人与共产主义的建造者的经济社会基础和阶级特质。因此,正如马克思所说:“工人阶级不是要实现什么理想,而只是要解放那些由旧的正在崩溃的资产阶级社会本身孕育着的新社会因素。”[46]要解放这些“新社会因素”,“只要有产阶级不但自己不感到有任何解放的需要,而且还全力反对工人阶级的自我解放,工人阶级就应当单独地准备和实现社会革命”,[47]从而实现“工人阶级的自我解放”,并通过这种解放,来消灭包括自己阶级在内的一切阶级,实现人的自由发展与人类解放。在这一过程中,共产党是工人阶级的领导者,因为“在实践方面,共产党人是各国工人政党中最坚决的、始终起推动作用的部分;在理论方面,他们胜过其余的无产阶级群众的地方在于他们了解无产阶级运动的条件、进程和一般结果”。[48]这正是马克思主义阶级性与引领性统一的源泉。
五是以实现人的自由发展与人类解放为根本目标。从马克思与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这一目标开始,到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建立,再到“中国人民站起来”“中国人民富起来”,其中的哪一步不是在为实现这个伟大的目标而奋斗,其中的哪一步不是对马克思主义本质的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果?这个目标实现的每一步,不就是在不断促使人从艰险的劳动中解放出来、从社会的奴役中解放出来、从贫穷的生活中解放出来、从愚昧的精神中解放出来、从自然的灾害中解放出来吗?实现这一目标的实践过程,是非常艰难、曲折的;对这一目标的认识过程,又是不断清醒、创新的。在这一进程中,有成功与经验,更有挫折与教训。正如恩格斯所说:“要获取明确的理论认识,最好的道路就是从本身的错误中学习,‘吃一堑,长一智’。”[49]这正是历史的辩证法!
当前,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中国实现“四个全面”的战略构想,到提出建设“亚洲命运共同体”,再到最近宣示的共创“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关于实现人的自由发展与人类解放这一目标的21世纪回答。它是需要不断实践的、向全世界宣示的、符合当今世界潮流的、创新的国际话语。随着中国大踏步地走向世界,这一国际话语终将被国际世界认同、践行、发展。对于这一点,我们完全可以自信。这正是马克思主义发展性与创造性统一的源泉。
三、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整体性
关于马克思主义整体性问题的讨论,同样很热烈,从有关文献中可以看得到,在此不一一介绍。
1.关于马克思主义整体性问题争论的原因
第一,经典著作的“根据”。恩格斯的《反杜林论》从结构上分为三编,即哲学编、政治经济学编和社会主义编,这是因为“本书所批判的杜林先生的‘体系’涉及非常广泛的理论领域,这使我不能不跟着他到处跑,并以自己的见解去反驳他的见解。因此消极的批判成了积极的批判;论战转变成对马克思和我所主张的辩证方法和共产主义世界观的比较连贯的阐述,而这一阐述包括了相当多的领域”。[50]从所引的这段完整的论述中可以看到,一些人认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由三个部分构成,是由于“不能不跟着他到处跑”的结果,是有道理的;同时又要看到,由于在“不能不跟着他到处跑”的过程中,导致了马克思主义“比较连贯的阐述”,这也是事实。如何理解“比较连贯的阐述”?有一点可以肯定,这种“比较连贯的阐述”,是论战过程中进行的,它不一定是一种整体性的阐述。列宁在1913年所写的《马克思主义的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中,把马克思主义的主要内容分为若干部分,并标明各个部分的相应思想来源。这是有助于人们的学习和掌握的。
第二,马克思主义发展中的一些问题所致。有的人制造出“青年马克思”“成熟马克思”“晚年马克思”的对立;有的人又制造出在关于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关系、东方社会观点等问题上马克思与恩格斯的对立;还有的人把马克思主义分为原生态即马克思和恩格斯创立的马克思主义、次生态即列宁主义、再生态即马克思主义的当代形态的区别;更有人把马克思主义分解为“革命”的马克思主义与“建设”的马克思主义;等等。由此可见,对于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的自觉或不自觉地肢解,不仅导致了对马克思主义的歪曲,也导致了对发展的马克思主义的误解。
第三,现实原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为表现马克思主义本质的、整体的理论体系,被分解为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个部分,人们的学习、研究也随之割裂在不同的学科领域中分门别类地进行,它被“三分化”的后果,肯定就模糊了它的整体性这一特性,使之反而表现不出来。同时,在教育、宣传的实践中,人们又往往从三个组成部分分别去理解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导致“本质”太多,这样一来也就没有本质,或遗忘了马克思主义真正的本质。
2.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
第一,《共产党宣言》的启示。《共产党宣言》为理解马克思主义整体性开启了一个思路。在这部著作中,哪部分论述的是哲学,哪部分论述的是政治经济学,哪部分论述的又是科学社会主义,可以说人们根本找不到,也无法分清;但是在字里行间、篇章段落中,分明又处处可以看到这三部分的思想。马克思、恩格斯的这部天才的著作,正是通过思想的整体性、方法的整体性、叙述的整体性表现出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的杰作。我们作为马克思主义的学习者、教育者、研究者、实践者,要用“马克思和我所主张的辩证方法和共产主义世界观”[51]来回答,要像邓小平理解毛泽东思想那样,“必须从毛泽东思想的整个体系去获得正确的理解”,[52]来理解马克思主义整体性。
第二,从马克思主义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关系理解马克思主义整体性。
首先,马克思主义是一个整体与马克思主义整体性具有不同的涵义,这是两个不同但又相互联系的问题。整体是指若干对象或单个客体的若干成分按照一定的结构形式构成的有机统一体;部分是指相对于这种整体来说的个别对象。整体与部分的划分是相对的,一事物可以作为整体去包容部分,又可以作为部分从属于更高层次的整体。正如黑格尔所说的,整体与部分都有自己的独立性,这是共同的;但是整体具有“反思”的独立性,而部分具有“直接”的独立性,这就是说整体相对于部分,更具某种抽象,而部分相对于整体,更具某种具体,这是它们的不同。[53]因此,马克思主义是一个整体指什么?就是指它本身。马克思主义的部分指什么?就是指组成马克思主义整体的各个部分。没有作为整体的马克思主义,也就没有组成马克思主义的各个部分,反之亦然。恩格斯指出:“马克思的东西都是互相密切联系着的,任何东西都不能从中单独抽出来。”[54]这里的意思是说:“单独抽出来”的“东”或“西”部分,离开了“马克思的东西”这个整体,就不是“马克思的东西”;同时又是说:“任何东西”中的“东”或“西”部分,它们“互相密切联系”,构成了“马克思的东西”这个整体。
但从认识与思维的意义上来说,人们又可以把一个事物的整体分析为此事物的各个部分,也可以把此事物的各个部分综合为此事物的整体。这样此事物的整体性与部分性的特性,就表现出来了,所以这些特性,是人们反思的结果。进一步分析可知,整体性由部分性而生,部分性包含整体性。整体性居于主导地位,统率着部分性,整体性离不开部分性,部分性的发展推动整体性的发展。因此,不看到马克思主义是一个整体,就不能把握它的整体性;不了解组成马克思主义整体的各个部分,就不能把握它的部分性。讨论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的前提,必须把马克思主义的本质看成是一个整体。
其次,“本质总是类的本质,即一类事物之所以区别于他类事物的最根本的东西”,[55]就如马克思指出的:“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56]对马克思主义者关于“人的本质”的把握来说,要把握人的本质,就必须从社会关系入手去探讨,这就是共同的、整体性的把握。因此,马克思主义的本质是共同的,决定了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如果马克思主义的本质不是共同的,就可能把非马克思主义、反马克思主义的学说也等同于马克思主义,它就根本不存在整体性问题。因为对事物认识的“共同”都达不到,何有把握事物的“整体性”可言。因此,理解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就是探究马克思主义的本质。整体性是马克思主义之所以成为马克思主义的本质性根据。
第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各部分的部分性表现马克思主义整体性。
首先,列宁说:“马克思主义的全部精神,它的整个体系,要求人们对每一个原理都要(α)历史地,(β)都要同其他原理联系起来,(γ)都要同具体的历史经验联系起来加以考察。”[57]列宁的表述,既强调了对马克思主义要从“整个体系”来把握;又必须要从“每一个原理”、“每一个原理”同“其他原理”的联系、“每一个原理”同“具体的历史经验”的联系中这些不同的部分来考察。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是通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各个部分的内容即“现象”“内容”“形式”等全面的、具体的、丰富的内容表现出来,特别是通过它的核心内容即以马克思主义实践观为基础、以揭示与把握客观世界的发展规律为条件、以考察劳动价值与人的价值的背离与统一为内容、以明确社会发展的历史主体地位为力量、以实现人的自由发展与人类解放为根本目标这一科学的理论体系中的各个部分表现出来。对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的认识与把握,又是通过对各个部分的部分性的认识与把握来进行的,它们之间的相互交融、相互渗透、相互支持,表现出马克思主义这一科学的整体性。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决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各个部分的内容,各个部分的内容又体现了这一本质;作为表现马克思主义本质的整体性,决定了表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各个部分的部分性特质;各个部分的部分性特质又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本质的整体性。因此,如果不把马克思主义本质理解为整体,就不能客观地、辩证地理解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如果不从马克思主义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关系来谈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就很难说得清,也分辨不明。
其次,如果离开了“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关系来讨论马克思主义整体性,就可能把马克思主义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混为一谈。所以,要讨论马克思主义整体性,首先必须要明确讨论的前提,即:马克思主义的本质,不等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本质;马克思主义整体性,不等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整体性。从这一前提出发,就可以看到,有些关于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的讨论,实际上都是在讨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整体性。如果说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整体性这一角度来谈,应该说论述得很好,为人们进一步理解马克思主义整体性给予了很大的启发。而从另一个意义上讲,这些讨论都不是在讨论马克思主义整体性,而是在讨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整体性,相对于作为最高层次的马克思主义整体性来说,实在是要低一层次的整体性。作为最高层次的马克思主义整体性,就是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即关于人的自由发展与人类解放的科学。
3.叙述的整体性确实要认真思考与解决
叙述的整体性是人们学习、研究、写作等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因为这个问题不能很好地解决,又会影响人们对马克思主义整体性即马克思主义本质的把握。这方面的问题,最突出地表现在马克思主义教科书的编写上。马克思主义的教科书如何编写,专家与学者都在认真思考与探索,付出了很大的劳动。在此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
第一,在此要强调的是,教科书编写与科学研究有联系,但是也有区别。从两者的联系来说,教科书的编写应该借助科学研究的最新成果,并体现在教科书的内容中,这就涉及几个重要问题:什么是马克思主义?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如果这个不明确,内容的叙述就可能混乱甚至矛盾。从两者的区别来说,教科书的编写应该是规范的,它有自己的逻辑结构与范畴体系;而科学研究,可能对各个问题有深入的研究,有各自的逻辑结构与范畴体系。所以,在编写教科书时,不能把它们拼凑在一起。这就涉及另一个重要问题:通过什么样的结构来叙述马克思主义?
第二,抓住马克思主义的本质来构思教科书的结构与叙述,这样才能纲举目张。所以,一方面,应该借鉴过去教科书的叙述方式与结构,像恩格斯写作《反杜林论》一样,进行“比较连贯的阐述”;[58]同时在具体叙述中,努力淡化三个组成部分中的某些内容,尽量从三个组成部分的共通的方面进行叙述。马克思主义的内容极其丰富,逻辑非常严密,作为教科书来说不可能也没必要面面俱到。
第三,还要从当前高校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的教师队伍的现状来考虑。这支队伍的理论背景各有不同,教学工作量很大,他们虽然都在努力地提高自身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但毕竟不是一日之功。如果离开了这些实际情况来编写马克思主义教科书,很可能会影响到这门课的教学效果。
第四,随着马克思主义研究的深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体系的建立,必将促进马克思主义教学体系、教材体系的发展,从而建立一个包括这四个方面的统一的创新的体系;由此建立一支较好的马克思主义的研究、教学队伍,从而推进马克思主义大众化。在这方面,还有较多的工作要做。通过大家的努力,写出一个像《共产党宣言》那样一个“艺术的整体”[59]的马克思主义教科书的目标,总会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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