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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视阈下社会焦虑与核心价值观认同研究

2017-05-03     来源: 《复印报刊资料·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     作者: 郭建新

【摘要】公正是衡量一个国家或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之一。然而,社会不公引发的社会焦虑,正逐渐成为培育核心价值观认同的主要障碍。要破解这一难题,必须多管齐下,从三方面系统推进:一是紧抓“社会焦虑症”的三大症结,政府积极兑现一个公正社会的政治承诺;二是反求诸己,作独立思想、敢行动愿担责的“公民”;三是积极互动,以对话协商促成价值观融合。
【关键词】公平正义;社会焦虑;核心价值观;认同障碍
【作者简介】郭建新,南京审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南京  211815)。
【原文出处】《江苏社会科学》(南京),2016.6.8~13
【基金项目】本文为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民认同培育研究”(13AZX021),江苏省教育厅“江苏公民德性调查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研究”(2015SJB212)阶段性成果。
 
公正是衡量一个国家或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准,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之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须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如果不能给老百姓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如果不能创造更加公平的社会环境,甚至导致更多不公平,改革就失去意义,也不可能持续。”①设革开放30年经济的发展,极大地改善了国民的物质生活水平,提升了公众对于改革的共识,进一步巩固了党的执政地位。然而,诸如教育资源享受不均衡、贫富差距拉大等社会不公引发的“焦虑性情绪”俨然已经成为了当下中国社会的“公共病”,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社会核心价值观认同的推进。
一、社会焦虑下培育核心价值观认同的障碍
随着民众幸福指数的提高,社会焦虑症成为与此相悖的一种社会现象。所谓社会焦虑,主要是指社会成员当中普遍存在着一种紧张不安的心理状态。与单一的群体性焦虑症不同,这种焦虑弥漫于社会的不同阶层。贫困者忧虑自己生存的缺乏保障,而富有者则忧虑自己财产的缺乏保障。李天一涉案被捕,人们忧虑司法公正受到权力干扰……这种压抑、烦躁、不满等紧张情绪通过群体互动相互传染,在民众中迅速蔓延,以各种社会冲突的方式释放,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构形成了较为严重的负面影响。
1.人际关系冷漠,难以形成社会核心价值观基本共识  “社会焦虑”下的社会,将是一个人与人冷漠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人与人之间“信任感”逐渐丧失,人们既是焦虑的受害者,又是焦虑的制造者。“患者质疑医生的仁心,消费者怀疑经营者的商德,群众不把干部的承诺当真,官员又疑虑百姓的理智,穷人只信为富不仁,富人担忧穷必生乱,施援者时刻提防讹诈,受助者也怕误入陷阱。”②社会可以共同分享的价值屈指可数。恰如徐贲在《通往尊严的公共生活——全球正义和公民认同》一书中所言,如果在这个“陌生人的时代”,人们对这个国家不再怀有深厚的感情,“在公共生活中互相说谎欺骗,互相提防戒备,彼此无信用,不信任,对公共事务冷淡麻木,对他人遭遇漠不关心,幸灾乐祸,待人处事以邻为壑,急功近利,这样的群体中不具备有实质意义的群体认同。”③自然,也就不能共同守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最终的“理想价值”。
2.功利主义盛行,阻碍核心价值观内聚力的形成“社会焦虑”下的社会,必然是一个功利主义盛行的社会。“社会焦虑使人们缺乏一种应对社会的从容心态,缺乏从长计议的理性安排,轻视一个社会所应当具有的规则意识和规则体系,进而在行为取向方面更容易选择成本小、见效快的短期行为。”④在这个社会中,无论是作为建构核心价值观推动者的官员,还是作为建构核心价值观主体的公众,或是“应当”作为认同核心价值观先行者的“精英”,都“各怀鬼胎”,“商人求移民,以保财产安全;裸官时刻准备牺牲,幸福全家;穷人仇富,却渴望一夜暴富。”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想和追求,如公正、平等、民主等被视为了无用的“空洞玄学”,遭人遗弃,毁于一旦。以移民为例,据中国银行私人银行联合胡润研究院发布的《2011年中国私人财富管理白皮书》显示,经过对全国18个重点城市可投资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的富人980份有效问卷调查,14%的人已经移民海外,另有46%的富人正在计划或者办理移民的过程中,其中东部和南部有移民意向的超过七成⑤。中国正在经历改革开放后第三次“移民潮”,富裕阶层和知识精英正成为新一轮移民的主力军,移民人口的组成日益偏向中产阶层。这其实是社会焦虑症的一个缩影。
3.社会焦虑突显,消减核心价值观有效推进的进程政府依靠民众的支持来统治和管理国家,如果社会根基不稳,政府和官员的公信力丧失,就会在自身与民众之间砌起一道又一道由高强度的“不信任”砌成的“高墙”,从而影响自身在推进社会核心价值观认同中的地位和能力。“民众焦虑”下的社会,必然是一个高风险的社会。在生活焦虑的阴影下,不同阶层必然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分化、对立。除了“沉默的大多数”之外,不少人走向了极端。据保守估计,近几年,我国每年约有25万人死于自杀,200万人自杀未遂⑥。另有不少人从焦虑走向愤怒,外化为暴力,形成激烈的社会冲突。贵州瓮安事件、云南孟连事件、甘肃陇南事件等群体性事件频频出现。据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2013年社会蓝皮书显示,中国近年来每年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可达十余万起。这些群体性事件,直接冲击着权力系统的合法性与有效性,降低了民众对于国家和政府的认可度。据对12所大学80后、90后大学生的问卷调查(有效样本2126人),对“我对执政党未来20年的执政能力有信心”这一说法,持赞成态度的大学生比例为57.3%,其中在校大学生持赞成态度的占66.9%,毕业生持赞成态度的为50.4%,刚过半数⑦。可以预见,“民众焦虑”的局面若不尽快改观,社会转型将会失去广泛的群众支持,引发社会动荡,进而直接瓦解政府在推进社会核心价值观建构中的主导地位。
二、现阶段“社会焦虑”的主要症结
“社会焦虑”是由特定的社会现实决定的。“每一历史时代主要的经济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所赖以确立的基础。”⑧分析社会焦虑产生的现实性土壤,主要源自于收入分配不公的“剥夺感”、社会阶层固化的“无力感”、公共资源分配不公的“愤恨感”和公民权利遭肆意侵害的“不安全感”。据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的数据显示,在受访者心目中,“全民焦虑症”的三大症结依次是“权力不受制约的不公正感”、“社会保障不足的不安全感”、“贫富差距过大引发的被剥夺感”,得票率分别为79.3%、74.5%和72.9%⑨。
1.收入分配不公的“剥夺感”  因职业、行业、单位、权力、地区、户籍、所有制等因素造成的收入不公平大量存在。据统计,目前我国的经济总量位居世界第二,财税收入总量也是世界第二。但是,在我国经济实现飞速增长的同时,普通居民收入增长的速度却十分有限。在1997年到2007年的十年快速增长期,劳动者薪酬占GDP比重从53%下降到40%左右;普通居民收入所占GDP的比重从1990年的55%下降到2009年的42%左右。另外,全国大约有一半的职工近些年的工资没有增长或负增长⑩。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国有企业管理层薪资水平是普通职工的几十倍甚至是上百倍。“富者愈富,贫者愈贫”的马太效应进一步扩大了底层民众的“被剥夺感”。人民论坛杂志社在新浪网进行的“公众公平感调查”共有6227人参与。调查结果显示,在接受调查的人中,有72%认为,中国现在贫富差距太大。有近50%认为,中国的贫富差距有固化倾向,68%的人觉得自己目前的付出和收入不成正比。经济增长与民生需求满足之间日益呈现出“有增长,无发展”的特征,面临民生困扰的民众越来越形成“经济增长与我无关”的心理,从而对经济增长的合法性产生质疑,抱怨与不满逐渐开始显化,升华为心理和思想上的对立。正如新加坡《联合早报》的一篇评论所说:“中国收入与分配状况的持续恶化,导致社会高度分化。这一问题已经超越其他所有一切因素,成为中国社会、政治和经济之间矛盾的最主要源头。”⑾
2.社会阶层固化的“无力感”经济学家王小鲁曾提出:中国的“新底层社会”⑿正在形成并走向刚化。很显然,新底层社会的形成,意味着贫富在代际传递,社会阶层走向固化。一方面,位于上层的利益既得者在权力和财产权上占据着垄断地位,他们千方百计地让自己的后代承袭着权力和财富。各种“火箭式提拔”、“萝卜招聘”的官二代、富二代层出不穷,权力“世袭”堂而皇之。另一方面,社会阶层之间的流动被人为地设置了“背景”、“行业”、“职业”、“单位”、“户籍”和“地区”等等的壁垒,底层人民依靠个人的后天努力改变命运的成本越来越高,渠道越变越窄,难度越来越大。在这个“拼爹的时代”,“无权势、无背景、无关系”的80后、90后一步入社会,就不得不面对着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逐渐成为漂荡在城市的“蚁族”或“底层知识青年”。中国社科院一份名为《当代中国社会流动》研究报告表明,父辈具有社会资本的那些人比一般人更易于成为干部。在父亲受教育程度这个自变量固定的情况下,干部子女成为干部的机会,是非干部子女的2倍多。相反,成功草根人士比例“不足5%”⒀。
3.公共资源分配不公的“怨恨感”  这集中反映在教育、医疗卫生服务乃至道路基础设施等诸多领域。以教育资源为例,城乡教育资源分配严重不平等,东、中、西部教育资源差距明显。即便在城市内部,中心老城区教育资源集中,而新区和外围地区教育资源匮乏。以北京为例,北大文理科每万名考生录取指标在北京高达45.4人,为全国平均值1.55人的近30倍。北京考生进北大的机会是广东考生的93倍,是广西、河北、安徽考生的67倍,是“高考大省”河南、山东考生的55和50倍⒁。同样,卫生资源配置方面,包括医院和医务人才等医疗卫生资源的80%集中在大城市,而80%的患者集中在农村地区。另一方面,中国享有医疗卫生保障的人只占15%,主要是国家公务人员,而社会低收入群体的基本医疗服务却得不到有效覆盖。道路基础设施配置的不公平更是显而易见,10%的私车占用了80%的道路设施,公交车道明显不足⒂。
4.公民权利屡遭侵害的“不安全感”  近年来,各种跨地域抓捕、暴力拆迁等等侵害公民权利的事件频频见诸各大媒体。先有《法人》记者朱文娜因采写报道被西丰县公安局“进京追捕”;再有湖北天门魏文华因掏出手机录像被城管人员当场打死;后又传出江西丰城“株连拆迁”的消息。在当前民主政治体制还不够完善的情况下,普通公众,尤其是弱势群体由于自身经济地位的低下导致了政治影响力的微弱。一方面,他们参与政治、表达诉求的机会很少,“在影响到他们命运的决策之处,根本听不到他们的声音”⒃,惟有通过上访等非正式渠道,寄希望于外界(如政府)的力量或侵权者的慈悲;另一方面,即使他们得到了法律援助和社会支持,但由于强势群体在社会资源分配中处于明显的优势地位,常常通过各种手段和途径干预执法公正,致使弱势群体纵然有维权的意识和愿望,却无力保护自身的权益。
三、多管齐下,系统推进核心价值观认同
公平正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与践行息息相关。因此,就目前因社会不公所造成的“社会焦虑症”来说,我们应尽最大努力减少社会成员目前所面临的“不公正”因素,降低社会成员因生存与发展问题而产生的忧虑,进而把社会焦虑的消极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从而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创造条件。
1.政府:兑现一个“公正”社会的承诺分析“社会焦虑症”产生的现实性土壤,主要源自于收入分配不公的“剥夺感”、社会阶层固化的“无力感”、公共资源分配不公的“愤恨感”和公民权利肆意侵害的“不安全感”。因此,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同的主要推动者,政府首先必须以此为抓手,兑现公正“承诺”,惟有如此,才能铲除引起“焦虑”的现实土壤,“永久地保持住群众忠诚心”⒄,确保核心价值观认同的有效推进。
(1)改变发展模式,实现社会发展成果共享。经济活动是人的一种生命活动,它是有目的、有取向的。它所服务的一切对象都是由文化价值——归根到底是由一个社会的核心价值决定的。如果用“高尔夫球场”和“高档别墅”来拉动增长,那是为“贵族”和“阔佬”服务的。如果放手发展“色情产业”,肯定是受“下流的唯物主义”的价值观念支配的。同样,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灵魂和引领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精神旗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然决定着我们的经济发展是“共享”的发展模式。所谓“共享社会发展成果”,即是随着社会发展进程的推进,每个社会成员的尊严都应当相应地更加得到保证,每个社会成员的潜能都应当相应地不断得到开发,每个社会成员的基本需求都应当相应地持续不断地得以满足,其生活水准也应当相应地得到不断的提高。我们只有尽快“结束牺牲一些人的利益来满足另一些人的需要的情况”,通过合理设计和完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科学有效地协调分散的、异质的、多元化的利益群体,实现“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⒅。惟有这样,才能保持民众对于政府的忠诚,对于社会主义的信心,认同社会主义的理念。
(2)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建立公平制度体系。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一针见血地指出:“农民贫困的根源并不在农民贫困本身,而是深藏在农民贫困背后的另一种贫困——权利贫困。”⒆为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
构建这一社会公平保障体系,政府要着重抓好以下三点。首先,要保障民主权利。就是在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基础上,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最终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保证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其次,要夯实法治基础。就是在“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基础上,既要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证人权,依法保证公民权利和自由,又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约束和监督。最后,要加强司法保障。就是在“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基础上,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发挥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
(3)加大社会保障力度,构筑“社会安全网”。一个社会不可避免地存在着不平等因素,即使具备了实现过程公平和机会公平的条件,也可能使一部分社会成员因为生理、遗传等因素的影响,仍然得不到公平的待遇(结果公平)而陷于“生存危机”,需要进行特殊的保护。可以说,通过收入再分配等手段对社会弱势群体,如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士、贫困者、失业者等进行扶助,使他们的待遇不因事实上的不平等而陷入更大的不平等的事实之中,是当前已经达成普遍共识的一种观点。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已着手建立,正逐步推进,但离社会公平、社会安全的要求和公众的期待相距甚远。这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大力度,兑现“政治承诺”,坚持把保障基本民生作为当前社会的重中之重,积极推进惠及全体国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全体人民,尤其是弱势群体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基本愿望,从而解决社会公众的“现实困境”,避免引发“预期性的焦虑”。
2.个体:反求诸已,积极承担个人责任  社会是人的社会。公民不仅是政治生活的主体,更是国家的“主人”,实现社会公正,个体难以置身事外。作为拥有独立思想能力的个体,不仅要“明辨是非”,更要“积极行动”。通过参与政治和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公正,这不仅是“我们”的一种权利,更是一种义务。如果个体不积极承担责任,面对“不公正”无动于衷,总是期待别人做出牺牲,而自身不劳而获,那么必然导致极端个人主义泛滥,实现社会公正的道路也必将漫长而坎坷。
(1)做独立思想的理性个体。作为一种非理性情绪,焦虑自身具有无限扩张和迅速传染的倾向。当下中国正处于社会急速转型时期,社会矛盾加剧,各种冲突频现,尤其随着微博、微信及移动互联网等新媒体的迅速崛起,负面信息不断发酵,传播范围呈几何级数般扩张。面对扑面而来瞬息万变的信息海洋,无论是作为信息的发布者,还是评论者,或是传播者,我们在制造、发布和传播新闻时,我们是否尽到了应有的“审查”?“在一个已有共识而久已安定的社会中,放言高论尚无大碍,因为这样的社会有自我调节的功能,人民有文化典范可依,也知所抉择。”但是,若是文化上“没有形成一个共同接受的典范,由于对现实不满,越是惊世骇俗的偏激言论便越容易得到一知半解的人的激赏”⒇。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独立思想”不仅是健全个体的“自我理性需要”,也是国家和社会进步的根本途径。
(2)做敢于担当的有社会责任感个体。“个人的一切罪恶,一切言语行事,无论好坏大小,一一都留下一些影响在那个‘大我’之中,一一都与这永远不朽的‘大我’一同永远不朽。”(21)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放弃思考的“无意识个体”可能是专制罪恶机器上的齿轮,但面对罪恶的沉默者,则必然是罪恶的同谋者。它不仅要“对于那永远不朽的‘大我’的无穷过去,须负重大责任”,而且“对于那永远不朽的‘大我’的无穷未来,也须负重大责任。”(22)作为个体,除了能“明辨是非”,拥有独立思想能力之外,还要“积极行动”,勇于弘扬正气,抵御歪风邪气,成为有社会责任感的个体。
3.互动:以对话协商促进价值观认同  随着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崛起和普及流行,传统传播媒介下传播主体对客体单向度的信息传播模式被主体间交流与对话的互动传播模式所替代。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各有主张。“社会从一种精英等级制的传统形态转向了一种‘平等多元’的现代形态。”(23)以往仅仅依靠党和国家作报告、开大会等自上而下的单向灌输就能左右和改造人们主观世界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但是,在法治建设并不完善的当前,“‘文革’的遗毒并没有完全清除”。在单一“维稳”的政绩观“引领”下,某些政府依然把与民众的“对话”当成了洪水猛兽,从重庆的“彭水诗案”,到河南的“王帅案”;从郧西跨境追捕发帖人陈永刚,到刑拘未成年的张家川杨辉;从“政府摇身一变成诽谤罪主体”,到“谣言诽谤500转入刑”……某些地方政府在负面信息面前俨然成了“惊弓之鸟”,患上了“言论恐惧症”。那种屡屡挥舞着“公权力”强制性的压制舆论,四处制造恐惧,力图形成“寒蝉效应”的行为,结果只会适得其反。表面上一片安详平静,似乎人人“思想统一、认识一致、价值协调”,但平静祥和的表面下,却暗流涌动。在恐惧下,达成的“统一”并不是认同,更不是共识;在心理上,这种强制必然把民众一步一步地推向自身的对立面,撕裂核心价值观的认同。唯有转变作风,开设微博等形式,在言语上、沟通中越来越接地气,越来越受到老百姓的注意和喜欢,方可在价值观沟通中彰显正面的力量。
可以说,在当前这个“每一种思想都有人表达,每一种立场都有人坚守,每一种价值都有人崇尚”的“言说时代”,要整合社会主义各种价值取向,形成普遍的“价值同意”,最有效的办法只有是“对话”。它不仅可以通过交流消除各种隔阂和误解,在混沌之中形成一种动态价值认同和平衡;而且也不会通过权力的手段压制不同的价值诉求,造成社会秩序的失衡。恰如英国物理学家、思想家戴维·伯姆所言:“对话仿佛是一种流淌于大们之间的意义溪流,它使所有对话者都能够参与和分享这一意义之溪,并因此能够在群体中萌生新的理解和共识。”
注释:
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讨论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②敖带芽:《当前社会认同的困境与管理》,[青海]《攀登》2012年第3期。
③参见徐贲:《通往尊严的公共生活——全球正义和公民认同》,[北京]新星出版社2009年版,第4页。
④敖翔:《当代中国转型期的社会焦虑及其缓解》,《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2011年第9期。
⑤⑥⑦中国银行、胡润研究院:《2011中国私人财富管理白皮书》,第8页,第8页,第8页。
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57页。
⑨张潇爽、徐艳红:《当前中国人焦虑之怪现状》,[北京]《人民文摘》2013年第5期。
⑩竹立家:《民富国强是国家的终极目标》,[北京]《人民论坛》2010年第29期
⑾郑永年:《为什么中国的收入分配得不到有效改善?》,[新加坡]《联合早报》8月29日。
⑿所谓“新底层社会”,包括失地农民、被拆迁的城市居民以及不能充分就业的大学生群体,还有因为高房价坠落的“城市中产”、未被利益集团吸纳的知识分子,加上传统意义上的农民、农民工、下岗失业工人,组成庞大而复杂的底层社会,并且正逐渐走向刚化。
⒀张潇爽、徐艳红:《当前中国人焦虑之怪现状》,[北京]《人民文摘》2013年第5期。
⒁马维博:《北大扩招北京生源是教育不公》,[广州]《南方人物周刊》2010-07-26。
⒂陈丹、唐茂华:《关注公共资源配置的公平性问题》,[北京]《中国发展观察》2008年第9期。
⒃[英]克莱尔·肖特:《消除贫困与社会整合:英国的立场》,[北京]《国际社会科学杂志》第17卷第4期,第52页。
⒄欧力同:《法兰克福学派研究》,重庆出版社1993年版,第339页。
⒅《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3页。
⒆[英]阿马蒂亚·森:《贫困与饥荒——论权利与剥夺》,王宇、王文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年版,第13页。
⒇余英时:《文史传统与文化重建》,[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509页。
(21)(22)胡适:《不朽——我的宗教》,《新青年》第6卷第2号,1919年2月15日。
(23)何怀宏:《底线伦理》,[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8-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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