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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探析

2017-12-22     来源: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     作者: 傅强 杨强

【摘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因所属学科特点而有其独特的本质,应根据不同教学内容合理选择案例类型,优先运用“先讲案例→推导理论”的模式展开教学,以合理形式组织大学生进行案例分析,帮助大学生自主推导并习得教学内容。教师应以是否有利于呈现教学要点、展开教学设想和实现教学目的为标准评价案例教学效果,不断改进教学设计,提高案例教学的科学性与实效性。
【关键词】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高校;模式;评价
【作者简介】傅强,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思政部教师,法学博士;杨强,北京电子科技学院思政部教师,法学博士(北京  100070)。
【原文出处】《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武汉),2017.9.66~68
【基金项目】本文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2017年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科研课题“我院90后大学生公正观调查研究”(328201512)的研究成果。
当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案例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案例无法吸引大学生,二是案例与教学内容贴合度不够,三是案例教学缺乏科学设计,过程展开不畅。要想解决这些问题,首先要从核心概念和案例类型两个方面探寻思政课案例教学的内涵和“素材源”,然后从展开模式和分析组织形式两个方面分析思政课案例教学的有效范式,最后从评价标准方面对思政课案例教学的总体设计进行再思考。上述五个方面的分析,有助于解决高校思政课案例教学的一些问题,提高教学的科学性与实效性。
一、思政课案例教学的内涵
案例是能够表现事物本质的现象级事件陈述,具有起承转合的故事性特点。有人认为案例陈述的必须是“真事”,其实作为现象范畴的概念,案例所陈述的事件不仅指现实中发生的真实事件,也包括诸如“神话故事”“电车难题”等虚拟事件。虽然案例属于现象范畴,集合陈述事件中各要素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但在教学过程中,师生能够运用理性思维方法从中发现各要素的内部联系,提炼出事件的根本性质。虽然案例所陈述的事件具有一定的偶发性、易变性,但师生可以从中发现事件发生的必然性和各要素间的相对稳定性,从而把握事物的本质联系和发展趋势。
案例教学就是师生通过对案例的呈现与分析,把教学内容中的诸要素统一起来并予以表现的一种教学形式。从内容与形式的范畴分析,案例教学属于形式的范畴,决定于并服务于教学内容。教学内容的变化,需要案例教学发生相应的变化。案例教学作为一种教学形式,对教学内容具有反作用。适合教学内容的案例教学,对教学内容的展开和教学目标的达成起积极的推动作用。反之,则起消极的阻碍作用。
思政课案例教学内涵的界定,需要厘清思政课在教学内容方面区别于其他课程的特殊性质,以及由此决定的思政课案例教学所具有的特点。第一,思政课案例教学坚持一元的指导思想。这是由思政课的课程特质决定的。思政课是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重要阵地。思政课的教学体系和教学内容枝繁叶茂,但其所依托的唯一主干就是马克思主义。思政课的马克思主义课程特质,决定了马克思主义是思政课案例教学的唯一指导思想,贯穿于思政课案例教学的各个环节。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思政课案例教学的第一原则。否则,思政课案例教学就会失去灵魂,失去方向,最终与教学目的相背离。第二,思政课案例教学坚持一元的政治立场。这是由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本性决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政治立场就是无产阶级的立场,思政课案例教学无论采用何种性质的案例,无论是正例还是反例,均需要在分析案例的过程中认清对象、站对阵营。思政课案例教学必须坚持无产阶级的立场,坚持致力于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失去了对一元政治立场的坚持,思政课案例教学就会站错队伍,南辕北辙。第三,思政课案例教学坚持基本的分析方法。这是由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科学性决定的。透析案例和分析问题需要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揭示了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是无产阶级认识和改造世界的科学思想武器。这种科学性决定了在思政课案例教学中,师生应当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作为看待和分析问题的最基本和最主要的方法,以达到正确解惑、提炼本质的目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如同思维之缰,对思政课案例分析起科学规范的重要作用,能有效防止教学中出现“野马脱缰”的现象。
根据上述思政课案例教学的特点,可以提炼出思政课案例教学的独特内涵:思政课案例教学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站在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本方法,通过案例的呈现与分析,帮助大学生理解和把握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一种教学形式。
二、思政课教学所用案例的类型分析
按照案例供应主体划分,可分为教师提供的案例和学生提供的案例。教师对案例的选择相对精准,教师的专业程度使案例与教学内容的结合更为密切。但教师选择案例最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忽视学生兴趣,导致学生对案例“无感”。相对来说,学生在课下预习或课上讨论时提供的案例,其优点在于更贴近学生实际,更容易激发学习兴趣,而缺点在于容易跑题。教师可以通过学生提供的案例发现学生现有的认知水平、知识结构和兴趣关注点,进而引导学生对案例进行逐步分析,自行推导出教学内容中的结论,达到教学目的。
按照案例来源划分,案例或来源于师生的直接经验,或来源于通过他人、传媒等渠道获取的间接经验。后者取材更为广泛,而前者更为生动具体,更易使案例教学发生移情作用,更加吸引人、感染人。
按照案例属性划分,可分为理论案例和实践案例。理论案例就是运用人类认知发展史上的相关理论观点引出、提炼或证明教学内容中的理论观点。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可以将中国的“五行”理论、印度的“地水火风”理论和古希腊德谟克利特的“原子”论作为理论案例,引导大学生分析并提炼出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物质观。与理论案例相对应的是实践案例,即运用人类实践发展史上的相关事件引出、提炼或印证教学内容中的理论观点。如“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可以用改革开放实践过程中发生的现实事例,引导大学生分析并提炼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的相关理论。
按照案例所属专业划分,可分为专业内案例和专业外案例。此处的专业并非指任课教师或本门课程所属专业,而是指大学生所学专业。思政课案例教学如果采用大学生专业内案例,则更容易立足学生已有专业知识和认知结构,实现学生专业知识的迁移,也更容易实现思政课与专业课、思政教育与大学生专业发展的有机结合。
按照案例发生时间划分,可分为历史案例和时事案例。历史案例往往距今时间较远,事件已经“尘埃落定”,在教学过程中可以起到“以史为鉴”的作用。时事案例往往刚刚发生,处于“尘埃乍起”和“尘土飞扬”的阶段,如果教师运用得当,往往更易吸引学生,引起争鸣,帮助大学生在分析当下鲜活案例的过程中感受到所学内容的效用和价值。
按照案例产生地域划分,可分为高校案例和社会案例。高校案例发生在本校或外校的校园内,案例往往更贴近学生,但取材相对有限。社会案例取材范围较广,但囿于学生知识水平和社会阅历有限,需要更为清楚地交代案例背景和来龙去脉,以利于案例教学的有效展开。
按照案例的呈现形式划分,可分为口述案例和影音案例。口述案例就是教育者直接讲解的案例。影音案例是教育者运用多媒体技术,通过声光电设备呈现的案例。通过口述案例,教师能够根据授课时间进度、情感表达需要、学生反应状况等教学情况,灵活机动地调整案例的呈现。而影音案例则能够给受教育者更加强烈的视觉和听觉刺激,在感官上更具吸引力。
三、思政课案例教学的展开模式和分析组织形式
1.思政课案例教学的展开模式。从所授理论与案例的关系来看,思政课案例教学的展开过程主要有两类模式。
第一,先讲理论←案例辅助。教师先讲授相关理论的内涵,再用案例来解释或证明理论,以帮助学生理解。这种展开过程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教师讲述理论,再讲述案例。这就属于“单主体”教学模式,即教师作为教学主体将教学内容单向灌输给作为教学客体的学生。这种案例教学模式的优点在于:如果受教育者的头脑中较难自发生成先进理论,那么直接将先进理论“灌输”进入学生头脑中,更容易抢占思想意识高地,日后可以再通过案例辨析、实践体验等方式促进学生消化吸收。这样的教学进程相对可控,教学信息量可以相对较大,也容易形成课堂上的“一致性”。另一种是教师讲述理论,由大学生提出案例来解释或证明所学理论。这种方式发挥了学生的自觉能动性,使学生能够主动思考理论与现实的结合点,从而自觉深化对理论的认识和反思,有助于发挥学生在教学中的主体性。
然而,“先讲理论←案例辅助”的教学模式也存在明显的缺陷。这一模式忽视了人的认识归根结底来源于实践的事实,不符合认识的发生和发展规律,也不符合人的认知学习规律。它在实际应用中还可能会产生更严重的后果,即容易让受教育者产生错误观点,认为先行讲述的理论似乎是一种凭空出现的“主观先验”,而案例及其背后的现实是第二性的,其存在的意义仅在于解释或证明理论而已。这严重偏离了思政课教学所必须坚持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路线。可见,这种“被动证明”式的案例教学模式的原理和运用都存在问题,往往只适用于追赶教学进度、无需讨论、不用试错的教学场景之中。
第二,先讲案例→推导理论。教师先讲授案例,再通过分析案例来推导出所授理论,以帮助学生把握教学内容。这种展开过程也分两种类型。一种是“教育者单主体”教学,即教师根据教学内容搜集相关案例,在课堂上先呈现案例,然后分析案例,最后得出结论。这种教师“全包”的教学模式方便将学生的思路按照教师的前期设计逐步引导到教学内容上。缺点是忽视了学生的自觉能动性,在锻炼学生主动思考、逻辑推理等方面的作用较弱,课堂参与度不高。另一种是在呈现案例后,教师作为引导者,大学生作为分析案例的主体,教学双方共同参与和讨论。这种方式的优点是能真正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激发学生的求知求解欲,课堂参与度高、氛围好。最终分析案例得出答案之后,学生往往有一种“豁然感”,对作为教学内容的答案有一种“生成感”,因此对思政课教学内容更为认同,印象更为深刻。在此过程中,学生的分析能力、推导能力、反思能力和纠错能力得到锻炼,综合素质得到加强。要想实现上述教学效果,教师必须具备坚定的原则立场、扎实的理论功底、敏捷的思维速度、较强的控场能力。
综合对比以上两大类共四种模式,最后一种应是高校思政课案例教学的优选模式。当然,可以根据不同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进度和教学场景,结合各种模式的特点,发挥各自优势,综合加以运用。
2.思政课案例教学的组织形式。思政课教学案例呈现之后,除了教师进行案例分析之外,可以通过三种形式组织学生进行案例分析。一是个人分析陈述。由学生个体对案例进行分析,然后陈述自己的分析结果。这种分析陈述多侧重于对案例的反应性、阐释性、证明性分析。有的学生虽然能够提出自己的质疑或创新观点,但受自身知识界限和环境压力的影响,往往不愿将分析案例后的真正想法当众说出。这种形式适用于学生已有所了解、具有一定共识的基础性理论的案例教学。二是小组讨论。如果说个人分析陈述属于思政课案例教学的初级组织形式,那么小组讨论则具有“拔高”的性质。把教学班全体成员分成若干小组,学生针对案例表述各自观点并在小组中展开讨论。这种组织形式能够减轻学生的拘束感,也能够实现同学之间的相互学习和取长补短。面对含有多元化观点、争议性观点的教学内容时,这种形式能够调动大学生参与思考和讨论的积极性,有助于多角度多方面分析案例,提炼观点,推导理论。三是全班参与。这种形式往往用于两种情况:一是细分角色,班级同学分别饰演案例中的某个人物,用自己对角色性格的分析和理解,通过表演的方式再现案例的场景,诠释人物的特点,提炼案例中蕴含的教学内容。二是案例教学的最后阶段,全班通过撰写体会、感悟、收获等形式总结所学知识,在此过程中结合所学理论,对案例进行更为全面的分析和提炼。
思政课案例教学展开完成后,教师可以根据如下授课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反思不足,着力改进。一是案例教学是否有利于教学要点的呈现。好的案例选择,是有效开展案例教学的第一步。因此,案例与教学要点的贴合度,案例教学呈现教学要点的有效度问题,是评价案例教学的首要问题。二是案例教学是否有利于教师教学设想的展开。思政课案例教学能否有利于教师教学设想的展开,能否有利于教师在思政课教学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使大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沿着正确和预期的方向学有所获,是评价案例教学的主导性问题。三是案例教学是否有利于教学目的的实现。案例教学的展开,能否得到大学生的认可,提高抬头率、点头率,能否帮助学生理解教学要点,习得知识,增长能力,也就是说,案例教学是否有助于教学目的的最终实现,是评价案例教学的核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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