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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的学生创新素质培养——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为例

2018-03-13     来源: 《思想政治课研究》(沪),2017.5.26~28,40     作者: 杜仕菊 汪帮琼

【摘要】大学生创新素质培养是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应有之义。本文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程为例,结合近年来的课堂教学实践,从“转变教学理念,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强化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创新教学方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三个方面,说明通过对思政课的教学理念和方法的创新,可以有效地将创新教学融入其中,为培养学生创新素质做出思政课应有的努力。
【关键词】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精神;创新能力
【作者简介】杜仕菊,华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法学博士;汪帮琼,华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哲学博士。
【原文出处】《思想政治课研究》(沪),2017.5.26~28,40
【基金项目】本文为华东理工大学创新创业教学改革建设重点项目:“以思政课实践环节为抓手,加强大学生创新教育”的阶段性成果。
培养创新人才是当代社会的迫切需求。党的十八大明确把“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明显提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提出大力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简称《标准》),要求“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与创新”,多年来的教学教育实践也证明了,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在培养学生创新素质方面已经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将大学生的创新教学融入思政课教学,既是思政课教学的重要内容,也是创新教育的重要课题。本文试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以下简称“原理”)课程为例,对课程教学过程中学生创新素质培养问题进行探讨。
一、转变教学理念,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
创新意识是指人们根据社会和个体生活发展的需要,引起创造前所未有的事物或观念的动机,并在创造活动中表现出的意向、愿望和设想。它是人类意识活动中的一种积极的、富有成果性的表现形式,是人们进行创造活动的出发点和内在动力。[1]其外在地表现为强烈的创新欲望和创新冲动,内在地表现为强烈的主体意识和竞争意识。
作为大学生必备的素质,创新意识的培养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包括内在与外在的诸多方面。内在因素主要体现为大学生自身的因素,如创新欲望、创新观察力、创新知识运用等;外在因素则涉及社会的创新环境、教育体系设置等方面[2]。其中,教学过程中教师的教学理念是非常重要的因素。思政课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承担起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的责任,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因此,思政课教师必须转变教学理念,进行有意识的引导。
首先,课程教学过程中,确立“以学生为主体”的理念,是培养学生创新意识的基本前提。“以学生为主体”,使学生的主体意识得到了尊重,主动性的发挥有了内驱力。按照《辞海》的解释,所谓的“主体意识”,是指“作为实践和认识主体的人对于自身的主体地位、主体能力和主体价值的自觉意识,是主体自觉能动性和创造性的观念表现”,显而易见其在学生创新意识中的重要地位。如今的大学课堂,教师面对的学生都是“95后”,甚至已经有“00后”了,了解他们的思想,尊重他们的行为,是承认他们的主体地位,激发他们的主体意识的前提。有学者根据大学生的思想特点、心理特征和行为方式等方面发生的新变化,将其归纳为:一是认知方式偏重感性化;二是主体意识膨胀化;三是价值取向多样化;四是思维过程独立化和信息化。[3]这些新变化,给思政课老师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很长一段时间里,思政课主要突出了意识形态的特性,忽略了作为受众的学生的特点,教学“满堂灌”的现象随处可见,影响了学生积极性的发挥,从而影响了课程的实效,更谈不上对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所以,通过有意识地设计课堂教学的内容和形式,激发学生主动参与的热情,这样才能使思政课内容完成从“进教材”、“进课堂”到“进头脑”的飞跃。
其次,教学理念的转变,还在于课程教学中“问题意识”的导入。“问题意识”对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可以说,问题意识是培养学生创新意识的切入点。然而,从我国大学生的现状看,问题意识的薄弱也是显而易见的,在思政课堂更是如此。这就需要教师做出更多的努力,引导学生提出问题。这里需要通过分步实施来达到目标:开始是由教师设计问题,由学生来回答问题。主要目的是激发学生思考问题的兴趣,学生是被动地回答。如果导入的问题确实能对学生的思维起到激发的作用,那就会进入第二步,即学生主动提问的阶段,这可能需要经历比较长的过程。当然,到了这个阶段,会给思政课教师提出更高的要求,但也意味着离我们的目标越来越近。
再次,紧密结合课程内容进行有意识的引导,也是创新意识培养的重要手段。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中拥有丰富的可以唤醒创新意识的素材,“原理”课程尤其如此。如作为认识与实践主体的人的特性,决定了认识过程不是直观的、照镜子式的反映,而是摹写与创造统一的过程,其与认识客体之间是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整个过程充满了对物质世界的创新理解。这个过程,就如皮亚杰所言,“既不是起因于一个有自我意识的主体,也不是起因于业已形成的(从主体的角度来看)、会把自己烙印在主体之上的客体;认识起因于主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这种相互作用发生在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中途,因而同时既包含着主体也包含着客体”[4],体现了个体与环境之间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又如意识的能动性,强调了意识不仅能动地反映世界,并且通过实践创造世界;人类社会的发展不断地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的过程,凸显了人类在不断创新过程中的发展;科技创新对生产力发展的强大推动作用,是人类创新意识外化的直接表现,也是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所在;历史上杰出人物成长成才从而影响历史发展进程的理论与实践,则充分证明了每一个实践个体都具备不同形式和不同程度的创造潜能……每一个简单的原理,都体现了创新是推动人类发展的不竭动力,也是个体所应具备的不可或缺的内在要素。对大学生来说,要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优秀建设人才,必须具备创新意识。
二、强化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
有学者认为,创新思维是思维的一种智力品质,它是在客观需要和伦理规范的要求下,在问题意识的驱动下,在已有经验和感性认识、理性认识以及新获取的信息的基础上,统摄各种智力因素与非智力因素,利用大脑有意识的悟性思维能力,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通过思维的敏捷转换和灵活选择,突破和重新建构已有的知识、经验和新获取的信息,以具有超前性和预测能力的新的认知模式把握事物发展的内在本质及规律,并进一步提出具有主动性和独特见解的复杂思维过程。[5]从其所具有的特点看,创新思维具有独创性、灵活性、批判性等特征。独创性,主要体现主体在认识与实践过程中,能突破常规,不受旧有思维的束缚;与此相联系,这种创新思维是灵活多样的。与通常的认识过程相比,它不仅仅是从感性认识向理性认识的飞跃,更多的是表现为直觉、顿悟等非理性的形式。正如托马斯·库恩所指出的:从旧范式到新范式的变革,不是靠对常规科学的解释来获得的,而是依靠直觉。新范式通过直觉的闪光而产生,而且这种直觉会在深深地处于危机中的一个人思想中突然出现。[6]这就是创新思维的特点。当然,它也要以已有的理论以及感性经验为基础,但却不是简单的整理和接受,而是表现为批判与质疑。
结合创新思维的特点,通过强化相关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题中之意。以“原理”课为例:
首先,马克思恩格斯创立的革命理论,本身就是创新的产物,很好地体现了其勇于批判大胆进行理论创新的精神。在理论创立过程中,他们批判地继承了自古希腊开始的西方思想史上的优秀成果,尤其是19世纪的德国古典哲学、英国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和19世纪英法的空想社会主义理论。但马克思主义理论也正是在对这些理论的批判中创立的,其理论的独特性、前瞻性是显而易见的。同时,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一个开放的体系,自19世纪40年代创立至今,一直处于不断的发展过程中;其所具有的在实践基础上科学性与革命性相统一的特征,以及与时俱进的品质,蕴含了创新思维的所有特性。
其次,通过强化唯物辩证法的教学,可以使学生学会用联系的、全面的、发展的、矛盾的观点看问题。一方面,唯物辩证法体系本身所具有的批判性契合了创新思维的特征,就如马克思所言:“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7]另一方面,“创新思维作为一种智力品质,在其创新性地认识世界、发现世界、创造世界的过程中,必然有自觉的逻辑意识与逻辑思维发挥着基础性作用”。[8]唯物辩证法作为人类认识世界的工具,也为我们提供了辩证思维的方法。不论是现象与本质、形式与内容、偶然与必然、可能与现实、原因与结果的诸范畴,还是归纳与演绎、综合与分析、抽象与具体、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辩证思维方法,都为学生创新思维的培养打下了逻辑思维的基础;同时,其他部分的内容,如联系与发展的总特征中所体现的横向思维、联想思维,对立统一规律中所包含的求异思维、矛盾思维,辩证否定观中包含的批判思维,等等,为学生创新思维的培养提供了很好的内容与方法。可见,通过对大学生加强唯物辩证法的教育,能使大学生学会用联系的、全面的、发展的、矛盾的观点看问题,“进而获得变革、进取、求新的思维素质”[9]。
再次,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实践性特征,为创新思维的培养做出了实践性的导引。“哲学家们只知道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实践性成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最显著的特征,由此,《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也成了“包含着新世界观的天才萌芽的第一个文件”[10];马克思批评费尔巴哈“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正是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创新性。而在现实的社会中,实践作为能动地改造世界的客观物质性活动,也是获得创新思维的最重要路径。
三、创新教学手段,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
一般认为,创新精神集中表现为人类在解决面临的各种问题和挑战的过程中所提出的新思路、新方法,因此,创新精神是一种实践精神。[11]为此,我们必须通过创新教学方法,尤其是强化思政课的实践环节,通过言传身教,在潜移默化中,使学生对创新精神的追求成为基本的需要。
首先,充分发挥实践环节的作用,使其成为创新精神培养的重要载体。教育部发布的《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要求“实践教学纳入教学计划,统筹思想政治理论课各门课的实践教学、落实学分(本科2学分,专科1学分)、教学内容、指导教师和专项经费”。我们学校早就落实了此项标准,所以可以充分利用这个实践环节,作为培养学生创新精神的重要载体。从已有的经验来看,学生在课程实践环节中展示的成果,已经有过成为大学生创新项目的先例,并且其结题成果被评为校级优秀项目。所以,以思政课实践环节为抓手,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成了我们的重点和亮点。
以“原理”课程为例,根据课程的特点,实践环节的主题设计为“哲学家和哲学问题”,要求学生分小组,选取古今中外的一位哲学家,并就其某些思想和观点进行学习和探究,制作8~10分钟的PPT课件,给班级的其他学生进行讲解。通过这种形式,引导大学生在了解中西方哲学家思想的基础上正确认识马克思主义在整个西方哲学史中的地位与作用,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所处的时代、社会和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社会主义实践,引导大学生正确处理人生中的各种关系。这种“让哲学家‘走进’课堂”的形式,受到学生的欢迎。
除此,“原理”课教师还根据自己的学科背景,组织了学生的“读书会”,主要是为有强烈读书需求的同学提供一种实践教学形式。参与的同学要做到两点:一是必须认真阅读选定的著作文本,最后要形成读书报告;二是必须积极参与每次的读书讨论活动,与其他同学交流思想。这种形式,让学生与先哲“对话”,受到学生的充分肯定。
其次,通过创新考试内容和形式,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一方面,基于“原理”课本身的特殊性,通过改进考试的题型,将平时的“原理知识竞赛”内容纳入了期终考试中,以打通原理知识竞赛活动和期终考试的形式,将学生考试前“突击复习”的“负担”转化成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兴趣。另外,期末试题以主观辨析题、材料题和论述题为主,并提倡理论创新,侧重考察学生的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通过这些努力,既培养了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为创新精神培育提供了条件;又通过手段与路径创新,为创新精神培育提供了实践的指导。
总之,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同的主体在其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到,依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创新教育内容,通过思政课的实践教学环节,将创新教育融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过程,从而发挥思政课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中的作用,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同时,这个内容也成了思政课教学的创新点。
参考文献:
[1]孙敬全,孙柳燕.创新意识[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2010.
[2]李存金等.大学生创新能力形成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J].技术经济,2013(3).
[3]李晋玲.高校思政课教学中的教师主导与学生主体关系研究[J].当代教育论坛,2011(8).
[4]皮亚杰.发生认识论原理[M].王宪钿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21.
[5]张晓芒.诡辩——思维的陷阱[M].北京:企业管理出版社,2006:前言
[6]托马斯.库恩.科学革命的结构[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6:74.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94.
[8]张晓芒.创新思维的逻辑学基础[J].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9).
[9]王国义.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对培养大学生创新能力的功能分析[J].高教论坛,2009(3).
[10]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219.
[11]左信等.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大学生创新精神的培养[J].理论观察,2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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