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朝贞观年间,出现过一起官员档案造假案,并由此引发唐太宗和大理寺少卿戴胄的一场争论。
公元626年,李世民发动“玄武门之变”,登上皇位。唐太宗继位后,积极听取群臣的意见,对内以文治天下,虚心纳谏,厉行节约,劝课农桑,使百姓能够休养生息。他雄才大略,想干出一番事业来,他深知人才是关键。于是出台政策,在全国大张旗鼓地招贤纳士。一时间,多年被埋没、怀才不遇的士子们看到了希望,纷纷前来京城应聘。就在这个过程中,有的人投机取巧,在个人履历上造假。那个时候,各种档案又不健全,吏部也无法一一甄别官员的档案真伪。吏部将履历造假的情况上报给唐太宗,唐太宗看后很愤怒,立即让人起草诏令,要求伪造假档案的求官士子们,自诏令发布之日起前来自首,说明情况,朝廷将既往不咎。如果继续隐瞒,一旦被查出来或被他人告发,一经核实,将判处死刑。
诏令发布不久,就有人举报现任徐州司户柳雄,说他伪造在隋朝时的官位俸禄等级,蒙蔽了吏部,被任命为徐州司户。司户在唐朝是主管民事户籍的官员,在州一级称为司户参军,一般为从七品;在县一级称为司户,为八品官员。柳雄为徐州司户,应为从七品官员。
朝廷接到举报后,交大理寺查处。柳雄竟然也存着侥幸心理,认为朝廷不会一一查实,就一直没有自首。大理寺经过周密调查,人证物证确凿,确认柳雄伪造官阶罪名属实,根据本有的大唐律法,档案造假应判处流放,但此时的柳雄犯了隐瞒之罪,这时已过了自首期,于是大理寺卿没有判处流放,而是按照唐太宗的诏令,将柳雄判处死刑。
这时,一个人站出来反对。他就是大理寺少卿戴胄。戴胄原先在王世充手下任职,曾因屡次谏言王世充而遭贬谪。621年,秦王李世民东征王世充,攻取虎牢关,俘获戴胄,任命他为秦王府士曹参军。唐太宗继位后,戴胄被拜为兵部郎中,封武昌县男。627年,大理寺少卿出缺。唐太宗向大臣们说道:“大理寺关乎人命,戴胄清廉正直,正是合适人选。”于是任命戴胄为大理寺少卿。可以说戴胄是唐太宗一手提拔起来的,理应维护唐太宗的面子和权威,可是,他却不唯权、不唯上,只维护法律的尊严。他持反对意见的理由是,按照大唐律法,柳雄不至于定死罪,按律应判流放,不能因为皇帝一时的诏令而废了大唐律法。大理寺卿也认为戴胄说得有理,于是将案子改判流放后呈报皇上。唐太宗看后,大发雷霆,不顾一切下令要执行死刑。但是戴胄执拗得很,就是不理唐太宗的茬儿,坚持大理寺的原判。
唐太宗听了汇报后,更为震怒,将戴胄召进宫,气势汹汹地责问他:“朕刚刚发布诏令,不自首者处死,你却判为流放,这不是让朕失信于天下吗?你难道受了柳雄的贿赂要卖狱吗?”面对唐太宗一连串的责问,戴胄毫无惧色,他仍然坚持法律的公正性,有理有据地回答说:“臣为朝廷捍卫法律的尊严,不敢有半点私心,更不敢收取贿赂。陛下如果当即下令处死他,臣下自然无法干预。既然交给大理寺走司法程序,为臣就不敢违背法律,就要按照大唐律法来判决。柳雄伪造官阶,罪不至死,应该判处流放。”唐太宗见戴胄当面顶撞自己,更是怒不可遏,指着他的鼻子大声呵斥道:“你只顾自己遵守法律,却让朕失信于天下?你将置朕于何处?我这个做天子的还有什么权威?”戴胄毫不退让,理直气壮地反驳道:“法律是国家为布信天下人而定的,言语是一时喜怒说出来的。陛下凭借一时忿怒而杀人,其实心里也知道这样不妥,故而交给臣下依法论处,这叫作忍小忿而存大信。如果屈从个人情绪而违背法律的信用,臣为陛下感到惋惜。”戴胄一番入情入理的辩解,使唐太宗听后恍然大悟,欣然采纳戴胄的意见,并对他说:“我在法律上有所失误,你能予以纠正,朕有何忧也!”于是柳雄最后被判处流放。
戴胄坚持法理,敢于犯颜直谏。唐太宗也是一个开明的君主,经过一番思想斗争,终于心平气和地采纳了戴胄正确的意见,维护了法律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