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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世价值”论的认识误区及其实质与危害

2018-07-16     来源: 未知     作者: 汪亭友 丁晨

摘要】“普世价值”论者宣扬所谓普遍接受、永恒存在的价值观念,其目的是把西方的价值观念说成是“普世价值”,用西方价值观念解释、取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动摇我们党执政的思想基础,攻击我们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否定我国改革开放成就,达到从思想上瓦解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目的。这是一股有着鲜明政治倾向和价值指向的错误思潮,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普世价值”。
关键词】“普世价值”;西方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马克思主义
作者简介】汪亭友,男,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挂职),北京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高精尖创新中心研究员;丁晨,男,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17级国外马克思主义方向硕士研究生。
原文出处】《高校辅导员》(济南),2018.2.30~36
基金项目】本文系北京市社科基金研究基地项目“近年来我国社会主要思潮评析”(项目编号:15JDKDB018)的阶段性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包括“普世价值”在内的各种错误思潮。意识形态领域马克思主义同反马克思主义思潮的斗争取得显著成效,思想舆论阵地和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学术研究氛围得到巩固和加强。目前,在学术期刊上公开鼓吹西方的价值观为“普世价值”,声称以“普世价值”取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中国改革的文章几乎见不到了。这是中央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取得的重要成果,来之不易。尽管如此,在学术期刊上以学术探讨名义或旁敲侧击等隐晦隐蔽方式,直接或间接地宣扬“普世价值”的文章仍是屡见不鲜;网络上明确宣扬西方价值观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世价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对西式价值观的继承与发展、承认“普世价值”有利于中国更好地融入世界、拒绝“普世价值”就是拒绝人类文明等错误论调还时有发生。这表明党的十九大关于我国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依然复杂的判断是完全正确的,反对和抵制错误思潮的任务任重而道远。
一、认清“普世价值”本质的三个维度:理论基础、具体表达和现实需要
“普世价值”具有一定的迷惑性和欺骗性。其由于采用了“普世”的提法,容易让人从字面上理解为人类社会普遍认同和共同追求的价值,而忽略了作为西方世界意识形态表达的内在本质和服务西方统治集团利益的真实目的。笔者对2017年以来期刊论文中有一定代表性的观点加以介绍和评析,以期澄清在“普世价值”问题上的模糊认识、错误看法。
(一)站不住脚的理论基础
关于“普世价值”的理论基础,宣扬者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证,即抽象人性论、共同利益说、普遍矛盾说。一是从抽象人性论出发。持这种观点的人主张,因为人类有着共同的人性,所以“普世价值”与“普世伦理”是存在的,不能用“普世伦理”代替各民族道德的特殊性,但也不能用民族道德的个性否认人类价值的“普世性”。
抽象人性论是各种反马克思主义思潮的思想根源。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抽象的、全人类共同的人性是不存在。因此,恩格斯才说:“我们拒绝想把任何道德教条当作永恒的、终极的、从此不变的伦理规律强加给我们的一切无理要求,这种要求的借口是,道德世界也有凌驾于历史和民族差别之上的不变的原则。”[1]这段重要论述是对抽象人性论的“普世”论调的有力驳斥。
二是从共同利益说出发。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在全球化背景下,中外之间存在着相互交织、相互依存的共同利益。因此,东西方在自由、平等和进步等理念上存在着共识。然而事实是,承认全人类存在共同利益是一回事,而如何对待共同利益、处理共同关心的问题和利益关切以及由此决定的结果是另一回事。各国政府在认识和处理世界性问题时,总要从本国的利益和要求出发,绝不会将所谓“普世价值”作为制定内外政策的根本依据[2].
三是从普遍矛盾说出发。持有这种观点的人认为,当代社会人类面临着普遍矛盾,例如人的物化、生态危机等等,全人类在共同解决这些普遍矛盾的过程中拥有了“普世价值”。如在现代社会的矛盾境遇中,拒绝物化、抗拒机械复制、渴望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敬畏自然与未知领域等等,都是全人类的共同期待与“普世价值”。然而,这本身就是自欺欺人的。西方发达国家面对这些普遍矛盾并没有承担起共同的责任,比如最热衷于推广“普世价值”的美国就退出了应对气候变化、遏制全球变暖趋势的《巴黎协定》。
(二)形而上学的具体表达
关于什么是“普世价值”,宣扬者的看法存在着较大差异。大体有三类主要观点,即以西方价值观为内涵的“普世价值”、以中华传统文化为内涵的“普世价值”、以中西价值共融为基础的“普世价值”。第一种观点认为,自由、民主、法治等西方价值观念具有“普世”意义。近代以来中国传统价值观念在西方文化的冲击下被重新建构,以自由、平等、民权为代表的西方价值观在近代中国的传播,推动了“戊戌变法”和“辛亥革命”的爆发。中国思想家参照西方价值观提出了一系列新观念,如自由、平等、人权、独立等。这些新观念构成中国近代以来价值观的主要内容。正是因为自由、平等、人权这些观念具有“普世价值”,它们才得以从“原发”的西方而“继发”于近代中国。
需要指出的是,这些观点只从自由、平等、人权等抽象概念和文字表面出发,将中国受西方思想的影响或对西方有益思想的借鉴简单等同于照搬照抄西方,把这一过程等同于西方思想文化“普世”化并取代中国思想文化的过程,这是严重违背历史事实的。中国近代以来思想文化演变的过程,其主线主调恰恰是淘汰摒弃西方文化中心主义和反映西方统治集团利益的思想文化的过程,是把反映全体中国人民意愿、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科学思想树立起来、发展起来的过程。
第二种观点认为,西方的“普世价值”已经陷入困境,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儒家思想)所具有的“普世价值”为当代世界提供了一套新理念。如有人认为,西方推行“普世伦理”的方法主要是以信仰来进行思想同化。思想同化虽然可以实现某种单一思想的“普世”,但这是以愚民为代价的。这一愚民路径导致了近代西方出现了各类极端主义的恶果。不同于西方“宗教普世”的“愚民”策略,“道德普世”的典范——儒家则采取“智育全民”的策略,即让更多的人接受知识。儒家思想合理性之一就在于,它既承认多样,尊重他者、尊重个体,又能以共同价值来引导大众。因此,儒家思想的“普世”效果是无可比拟的。
以儒家思想为代表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可以为人类的伦理道德建设、为当前的全球治理贡献中国智慧,这是毫无疑问的,事实也是如此。但是不是因此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普世价值”,这就需要商榷了。应当承认人类文明文化的发展是多样性的,各有千秋,需要相互学习、彼此借鉴、共同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人类文化百花园中一支靓丽耀眼的花朵,我们应当有这样的文化自信,但若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包装成“普世价值”,看成凌驾于人类其他优秀文化之上的东西,只有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才是“普世”的,这就同样犯了文化中心主义和文化“普世”论者的错误。我们坚决反对西方以推销“普世价值”为名搞文化霸权,推广西方文明中心论;也不能搞中国自己的“普世价值”,搞中华文明中心论。这种一厢情愿的“普世”论是得不到国际社会承认的,也违背人类文明发展的一般规律。如同西方文化是“普世价值”这一立论是错误的一样,中华传统文化也不是“普世价值”。
第三种观点认为,中华传统文化与西方“普世价值”存在共识,有着共同的道德观念与审美情趣,可以相互融通,东西方的共同价值观念具有“普世性”。如有人认为,以公正、善良、诚实、尊重、信任等为内涵的西方“普世伦理”,恰恰是中华民族传统道德教育的精华所在。也有人认为,儒家的核心价值——“仁”,具有“普世价值”。目前东西方之间在人权问题上的尖锐对立,可以通过“仁”来达成共识。儒家“仁”的思想与康德的道德哲学相互融通。
中西方文化有相容相通的方面,这是不同文明可以交流借鉴的基础。但要看到中西文化都有其内核,有其独特性。同其他文化的相容相通的只是各自外在表现的一个方面,而远非是全部。中西方文化还有不一致、相矛盾甚至相冲突的方面。仅以中西方文化有相容相通的方面,或有相同相似的表述,理解成东西方共同接受的“普世价值”,这是站不住脚的。理论上也说不通。相容相通的共识是共同价值,而非一些人渲染的“普世价值”。
(三)别有用心的现实需要
宣扬者还从多个角度论证了“普世价值”的“巨大效用”,如为多元社会提供了基本价值共识,有利于解决全球性问题,是人与人、国与国之间交往的必要前提等。一种看法认为,由于后现代主义者对现代价值的解构,多元主义、价值相对主义逐渐在当代社会流行起来。这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当代社会的价值混乱与道德危机。不少西方学者正是在此背景下开始探索“普世伦理”的。他们认为,“普世伦理”的建构可以使年轻一代认识到多元社会存在着一些最基本的核心价值观,这有利于年轻人养成一种良好的品格。20世纪80年代在美国兴起的“品格教育”运动就是以美德伦理为基础的一种道德教育变革。“全球伦理”说认为,“全球伦理”可以协调代际冲突和国家间冲突,可以将经济发展模式从不可持续发展提升至可持续发展,可以促进全球政治体系的构建,可以推动追求全球正义与全球秩序的全球法治之建设,可以合理发展文化全球化。总而言之,他们认为,“全球伦理”对于解决全球问题的效用是非常广泛的,没有“全球伦理”,全球性问题将无法根治;“全球伦理”提升了当代国际关系伦理水准,将“你死我活”的零和博弈提升为“互利共赢”的合作博弈;“全球伦理”可以通过“全球利益和全球伦理挑战国家利益和国家伦理”这一方法,改变目前国际社会通行的“弱肉强食”法则,等等。以儒家思想为“普世价值”的观点则认为:作为一种通德,“仁”在政治、商业、宗教对话上都能发挥其巨大效用;西方“普世价值”已经陷入困境,以“仁”为核心的儒家思想则能为解决多元文明冲突、金融危机所暴露的效用主义等问题提供新的解决思路;人类社会能够在以“仁”为核心的“天地群己”的框架中拥有永久的和谐,等等。
这两种两点同前述观点一样,其问题是把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不同文化或文明的某些伦理共识或价值共识说成是“全球伦理”“普世价值”。不可否认,不同民族、国家,不同文化与文明之间,存在某些伦理共识或价值共识,对解决全人类的问题有积极作用(且不论这种“全球伦理”和儒家的“普世通德”能不能起到上述观点所说的那么大的作用)。问题的关键在于根本就有没有“普世”的伦理共识或价值共识。从理论上说,任何价值观念包括伦理共识或价值共识,都是具体的、历史的、有变化的,并不存在一种超越阶级、民族、国家、文明等等界限,而为普天下人共同接受的“普世伦理”和“普世价值”。人类社会发展的大量史实也证明了这一点。
二、没有厘清“普世价值”内涵及其与共同价值的区别是“普世价值”论者的主要认识误区
与网络空间停留在碎片化、情绪化的表达,从而缺乏系统严谨的论证不同,在期刊上公开发表的文章,其所宣扬的“普世价值”观一般都有一定的学理支撑,具有较大的迷惑性,需要做点辨析。
(一)谈论“普世价值”首先需要明确其内涵
内涵问题是“普世价值”论者普遍不愿触及或不能自圆其说的话题,但这是严谨的学术研究不能回避的问题。综合一些观点,所谓“普世价值”是认为存在这样一种价值观念:从横向上看,它具有普遍适用性,超越了一切阶级、民族、国家、文明、文化、宗教等等的界限,为普天下所有的人共同接受,并付之以行动;从纵向上看,这样的价值观念适用于一切时代、一切社会,不会随着时代的变化、历史的变迁、社会形态的更替而有任何的改变,是贯穿人类发展过程始终的精神追求。所谓“普世价值”,概括起来就是指普遍适用、永恒存在的价值。显然,多数人认同或大多数时代接受的价值观念,是不能算作“普世价值”的,因为还有人不认同或有的时代不接受。把多数人认同或大多数时代接受的价值观念说成是“普世价值”在逻辑上也说不通。既然是“普世”的,怎么还有一些人不赞成、一些时代没有接受呢?
按照上述概念,无论是西方价值观,还是中华传统文化,都不能纳入“普世价值”范畴。这是因为西方价值观、中华传统文化都是历史地产生的。西方价值观是近代以后才成为西方世界的主流价值观;中华传统文化的时间更早,但也有其产生的历史过程。尽管西方价值观对近代以来的中国社会产生了一定影响,中华传统文化在当今世界得到越来越大的重视,但一个无法否认的事实是,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国家,都没有也不可能把西方价值观或中华传统文化视为自己的主流价值观,而都是强调在坚持自己价值观的基础上吸收外来思想、外来文化有益的东西。其目的是为我所用、取长补短,而不是全盘照搬、全面移植,以中华文化取代西方文化,或以西方价值观取代中国社会的价值观。更何况西方价值观和中华传统文化也是随时代的进步而发展变化的,它们何来的“普世”?
(二)要区分“普世价值”与“共同价值”
哲学上的价值是一个反映主客体关系的范畴,指的是客体对于主体的效用或意义。主体对客体的价值认识总是具体的、历史的,在阶级社会中反映人与人社会关系的价值观念还有阶级性,因此从理论上说,根本就不存在一种普遍适用、永恒存在的“普世价值”。但是,与“普世价值”不同的是,“共同价值”不仅是哲学上的一个科学范畴,而且也是现实中普遍存在的现象。所谓“共同价值”,指的是主体间为满足共同的需求、实现共同的利益而达成的共识,是一种共识价值。这是人类在社会化过程中彼此联系相互交往的必然结果。共同价值可以在社会的不同层面达成,比如个体之间的价值共识,群体之间的价值共识,个体与群体之间的价值共识,国与国之间的价值共识,各国之间的价值共识,甚至还有全人类的价值共识。
在全球化时代,在各民族文化交流中,不同民族、不同国家会逐步形成对某些基本价值的认可,成为大多数国家和人民普遍认同的价值共识,比如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法治等。2015年9月,习近平同志在联合国大会发言中提出,和平、发展、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其哲学基础是全人类的价值共识。
在应对核威慑、恐怖主义、环境污染、资源枯竭、重大疫情等全球性问题的过程中,也会产生一些为大多数国家和世界人民共同接受的理念。比如中国呼吁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世界上产生非常广泛的影响。“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被多次写入联合国的文件。中国共产党十九大报告提出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高层对话会上对这一新观点的深入阐释,也赢得与会政党和国际舆论的普遍赞同。中华传统文化的积极因素及其在当今世界的价值,也越来越成为一种共识。
当然,我们还要看到,所有的共识价值包括全人类的共同价值,都是以承认彼此的特殊价值为前提和条件的。比如说民主,虽然东西方国家都认为民主是个好东西,在民主观上也有一些共识,如都反对专制、独裁,认为选举是实现民主的重要途径等,但在“什么样的民主才是好的民主”这个价值判断上却有显著的根本的区别。我们所认同的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而西方认同的是资本主义民主,说到底是有钱人的民主,是资本的民主。服务民主的选举制度也大相径庭。再比如法治,西方的法治是在西方民主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由于世界上不存在完全相同的民主模式,所以世界上也不会只有一种“普世”的法治,所以我们党始终强调坚持发展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相统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样的法治观同西方的法治观有着的本质的区别。再比如联合国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这个宣言只是确认了签字国在人权问题上达成的基本共识,不等于说签字国对人权问题不能有自己的不同认识。与此相反,各国达成的共识都是以尊重彼此不同的看法为前提和基础的,否则就达不成共识。我国于1998年成为《世界人权宣言》的签署国,但我们讲的是社会主义人权。邓小平曾明确说:“从人权的观点提出问题。这就要问,什么是人权?首先一条,是多少人的人权?是少数人的人权,还是多数人的人权,全国人民的人权?西方世界的所谓‘人权’和我们讲的人权,本质上是两回事,观点不同。”[3]如果西方不尊重不认同中国有自己的人权观,不承认人权是一国主权范围内的事情,我国政府是决不会签署这个条约的。毫无疑问,我们签署了这个条约也绝不意味着中国承认人权特别是的西方的人权观是“普世价值”。
还应当看到,全人类面临共同问题、存在共同利益是一回事,而如何对待共同利益、处理面临的共同问题,则完全是另外一回事。美国至今不肯放弃率先使用核武器的权利,至今不肯加入旨在减少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的《京都议定书》,表明美国不愿把全人类的共同问题和共同利益当成“普世价值”。2009年9月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世界气候大会期间,美国代表团拒绝接受国际社会普遍认可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竭力推卸美国应承担的历史责任和现实义务,同时把批判矛头指向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把环境问题政治化,利用环境问题遏制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发展。这也充分表明美国政府标榜所谓“普世价值”的虚伪性。
从理论上说,价值实际是主体对客体的一种认识,它是由实践决定的,而实践总是在运动、发展,因而主体的价值认识包括价值共识也是会发展、变化的,不是永恒不变的。马克思明确指出:“人们按照自己的物质生产方式建立相应的社会关系,正是这些人又按照自己的社会关系创造了相应的原理、观念和范畴。所以,这些观念、范畴也同它们所表现的关系一样,不是永恒的。它们是历史的、暂时的产物。生产力的增长、社会关系的破坏、观念的形成都是不断运动的。”[4]可见,“共识价值”同一些人宣称的“普世价值”毫无共同之处。“普世价值”论者的一个通病,是把“共同价值”混同于“普世价值”,把共同利益、共同价值、伦理共识等当作“普世价值”存在的依据或表现,这在理论上逻辑上是说不通、站不住的。
(三)抽象的人性论不能作为“普世价值”存在的依据
马克思主义从来不否认人性的存在,也不否认人有普遍的、共性的一面,但认为人性又是具体的,应历史地考察。在不同的历史发展时期和不同的社会集团,以及由于不同的生活环境、文化教养、心理特征等,人性有它的复杂的演变和分化。与从抽象的人、人性出发来说明人类社会与人类历史的唯心主义“人性论”不同,马克思主义立足于具体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说明人、人性、人的本质等问题,从而作出了唯物主义的科学解释[5]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有自然性、动物性的一面,但人的自然性、动物性等不是人的特性。人是社会中的人。人们在日常的生产与交换的过程中,相互之间结成了一定的生产关系。人作用于自然的生产力同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这两者之间的辩证运动,推动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因此,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6]这就彻底说清了人的特点、特性、特征。毛泽东高度评价马克思的这一伟大贡献,他指出,人是什么一种动物,“直至资产阶级的费尔巴哈还解答得不正确,只待马克思才正确地答复了这个问题。即说人,它只有一种基本特性——社会性”[7]
人的社会性在阶级社会集中体现为人的阶级性。阶级关系是人的社会关系的基本属性。在阶级社会,每个人都隶属于一定的阶级,在一定的阶级地位中生活。人的阶级性反映在人性观上,就使得人的本性必然受到阶级性的制约,不可避免地带有浓重的阶级色彩。所以马克思主义不认为人性、人的本性这些观念的东西是抽象的、永恒的,也不是全人类的共同精神,而是属于历史的范畴,总要受到一定时代的社会关系的影响,反映一定阶级的利益。具体的人性,有阶级性的人性,同“普世价值”显然不是一回事。至于反映人性的文学作品中的人物,也都是时代的产物,带有所处时代的印记、所在国家所属民族的特性,甚至还有所属阶级的烙印。文学作品中的人物个性及其所要表达的人性,也不可能是“普世”的。
(四)从矛盾的普遍性中得不出有“普世价值”的结论
运用事物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的原理,论证“普遍价值”与“特殊价值”的存在,进而说明“普世价值”的存在,这个观点也是需要商榷的。哲学上矛盾有普遍性与特殊性之分,两者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我们在认识事物时,需要认识事物之间的普遍性即共性的一面,也要看到它们之间的区别,即特殊性或个性的一面。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这是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最一般的表述。这就表明,我们不能脱离事物的特殊性来认识说明事物的普遍性。完全脱离个性与特殊性的抽象事物是根本不存在的。“普世价值”论者的一个认识误区,是仅从矛盾的普遍性来说明“普世价值”,这就违背了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统一原理,是只看其一不看其二的形而上学认识方法。
即使是事物的普遍性或共性,那也是表明了事物之间存在普遍联系的属性,这是一种反映客观现象的事实描述,而非价值判断。而且事物的普遍性或共性也不是凝固不变的。一定历史条件下的主体,受主客观等认识条件的限制,对事物普遍性或共性的认识,需要经历一个从实践到认识、再从认识到实践如此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过程。这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每一次正确的认识,都只是向真理接近了一步,但永远达不到终极认识,获得终极真理。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这就决定了主体对事物的普遍性或共性的认识,也必然是具体的、历史的,而不是“普世”的。
三、要认清西方国家和国内一些人宣扬“普世价值”的政治意图与危害
“普世价值”原本是一个起源于西方宗教的学术概念,被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政治学者和统治集团使用后赋予其特殊的政治内涵,实际上是要把西方价值观披上“普世”的外衣,作为西方霸权国家对外发动侵略战争或干涉别国内政、侵犯别国主权的旗号和借口。谁符合他们那一套价值观念,谁就是好的国家、好的政府;谁不符合他们那一套价值观念,谁就是坏的国家、坏的政府,甚至被贴上“邪恶国家”“失败国家”的标签[8]
“普世价值”作为一种意识形态工具、西方舆论战的重要武器,由来已久。从殖民主义时期开始,西方就是打着这个旗号在全世界占领殖民地、奴役殖民地人民的。冷战时期,美国等西方国家也是打着这个旗号对社会主义国家进行渗透破坏的。冷战结束后,西方国家并没有放弃他们的战略,依然在世界上推销他们的价值观念,对他们不喜欢的国家和政府进行渗透、破坏、颠覆活动。“普世价值”本质上是一种政治信条与文化霸权,是为西方强权势力对外侵略扩张提供合法外衣的。
现在一些人鼓吹“普世价值”,实际上是要借用这个名头,抹黑我们党、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我们的意识形态、我们的文化传统。“普世价值”论者企图给我们造成两难选择:要么被冠以反“普世价值”的污名,使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合法性流失;要么乖乖地归顺西方,接受西方价值观念对中国的改造,放弃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成为他们的附庸[9]。所以,西方敌对势力和国内自由化分子向我们兜售“普世价值”的政治意图是十分明显的,目的是以思想渗透的方式,消解民众对我国主流意识形态的价值认同,否定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颠覆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瓦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权。从这个意义上说,“普世价值”论争在本质上是关系到资本主义自由、民主、人权等一整套价值理念和政治制度是否具有“普世性”,中国是否要“全盘西化”“变颜变色”等重大政治原则问题。
这股思潮的蔓延和泛滥,对我国意识形态安全和国家政权构成威胁。它直接挑战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在我国,“普世价值”思潮源自伦理学领域,而后逐渐蔓延到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文学等多个学科、多个领域。不同学科的“普世价值”论把某种观点裹上“普世”外衣,冲击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甚至要求取代马克思主义。比如把西方的新闻观和“公民社会”“宪政民主”“新自由主义”视为“普世价值”,要求中国照搬;神话儒家思想的地位和作用,把儒家思想视为“普世价值”和救世良方,试图“以儒反马”“以儒化马”“以儒淡马”,主张“儒化中国”,要求中国的发展应当遵循儒家的“普世价值”,实际是要复辟封建主义那一套价值观念和政治制度,散发出恶臭的腐尸气息。
另外,在社会层面上,“普世价值”思潮对于民众、特别是青年产生了消极影响。自2007年起,在一些报刊和网络媒体的推动下,“普世价值”思潮开始快速蔓延,发展成为一股强大的社会思潮。以“自由”“民主”等华丽辞藻伪装的“普世价值”更容易迎合青年人追求自由独立的心理特点,诱使青年相信马克思主义“已经过时”,“普世价值”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转而信奉个人主义与自由主义。在“普世价值”思潮影响下,青年人在追求批判传统、追求个性的过程中,容易丧失崇高理想,失去社会责任感,这需要引起我们高度警惕。\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471.
[2]汪亭友.“共同价值”不是西方所谓“普世价值”[J].红旗文稿,2016,(4):8-10.
[3]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25.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42.
[5]汪亭友.提出“普世价值”的依据不成立[J].思想理论教育导刊,2009,(3):58-63.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6.
[7]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83.
[8][9]袁久红.论习近平对社会主义自由价值观的创新发展[J].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3):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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