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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者身份认同与马克思主义发展主体意识自觉

2018-08-29     来源: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     作者: 梁树发

有学者过度解读马克思的“我只知道我自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这句话,一定要把它解释为马克思对其与马克思主义关系的切割,解释为马克思主义者不是马克思的继承人。这个关于马克思的马克思主义者身份问题,与其说是一个马克思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问题,不如说是一个如何正确对待马克思主义的问题。它同“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提问一样,成为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的一种特殊规律性现象,构成科学马克思主义史观的经验基础。
一、身份认同与主体意识
可以说,对于每一位从事马克思主义事业(无论是实践的还是理论的)的人来说,都有一个是否马克思主义者的身份问题。在一般意义上,可以说,做什么事就是什么人。但是,马克思主义者的身份就不能简单地用职业来定义。马克思主义者的身份代表一种资格和品质。这种资格和品质高于职业选择。马克思主义者除了从事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事业,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教育与传播等实际的活动外,对其还有关于马克思主义认识与态度的要求、有科学世界观的要求、有共产主义理想与信念的要求、有对无产阶级事业和人民忠诚的要求、有高尚道德情操和政治觉悟的要求、有对马克思主义事业实际贡献的要求等。根据马克思主义的特殊性质,马克思主义者的身份实际是一种政治身份。
本文提出“马克思主义者身份认同与马克思主义发展主体意识自觉”问题,把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发生过的马克思主义者身份认同,特别是马克思主义者身份自我认同现象与马克思主义发展主体意识自觉问题联系起来,是因为这种现象所反映的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是否具有对于马克思主义的主体意识问题,一个对于马克思主义的主体意识自觉问题。从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历史来看,“身份认同”现象实际成为一个反映、检验甚至激发马克思主义者的主体意识自觉的经验基础。
二、经验基础与问题实质
在马克思自己的文献中,是查不到马克思的“我只知道我自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这句话的出处的,目前流传的马克思的这句话都来自他人之口。马克思的“我只知道我自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这句话,实际不是对他的马克思主义者的身份的拒绝,而是对那些既不完全懂得马克思主义,又不能正确对待马克思主义的不够格的“马克思主义者”身份的拒绝。从马克思的这句话中不能得出“马克思不是马克思主义者”的一般结论。有人说,马克思否定的是巴枯宁一伙制造的带有讥讽、贬损意味的那种“马克思主义”或“马克思主义者”。我们说,马克思反对这种意味的“马克思主义”或“马克思主义者”是没有问题的,但这不是马克思在这句话中所指的“马克思主义”。如果是这种意味的“马克思主义”,就与马克思这句话的内容或逻辑不符。有人说,马克思否定的是“恩格斯的马克思主义”或遵循这种马克思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在马克思讲这句话的时候,在马克思头脑里并没有那种所谓与他的思想明显区分开来的、在他们的共同世界观之外的独立的“恩格斯的马克思主义”。作为马克思的思想之外或“马克思的马克思主义”之外的“恩格斯的马克思主义”,即“两个马克思主义”论,只是后来一些“马克思学家”的杜撰。马克思在这句话中拒绝的那种“马克思主义者”身份,是那些愿意接受马克思的思想、遵从马克思的教导,但不能正确地理解他的思想,更不能正确地对待他的思想的革命家。这些人其实就是马克思的学生、战友,绝不是马克思的政治上的敌人。马克思说他自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目的不是要同他们个人断绝往来,不发生联系,而是要同他们对待他的思想的方式划清界限。
三、马克思主义发展主体意识自觉
“马克思主义是马克思的观点和学说的体系”。马克思主义者是这个体系的主体。认同马克思主义者的身份,就是自己承认(就自我认同而言)或被承认(就他人或社会认同而言)为马克思主义主体身份。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者的身份意识与主体意识是同一的。但是,主体意识,就其实际意义而言,又高于身份意识。所谓一个人的主体意识,就是不仅对自己的身份有所认识或认同,懂得或接受该身份承载的意义:品格、精神、责任、义务等,而且具有基于这一身份的能动性发挥的自觉、一种改变事物及其存在现状的积极意识。而对于马克思主义者这样一个特殊群体来说,特别具有一个主体意识问题。主体意识是对于马克思主义者的内在要求,是内在于这一身份中的,因为它是每一位马克思主义者应该具有的素质。但是,我们要问,对于这一点每一位马克思主义者都自觉地意识到了吗?或者说,都具有对于马克思主义发展的主体意识的自觉吗?回答是,不一定。所以,在关于马克思主义者身份认同这一历史经验的考察和认识中,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在理论上本文明确提出马克思主义者主体意识自觉问题。根据经验,与马克思主义者身份相联系的马克思主义发展主体意识自觉具有以下表现形式或实现过程:
(1)“我是马克思主义者。”这是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对自己身份的自我意识,是通常情况下马克思主义者驱动与规范自己行为的观念基础和精神动力。它的意义在马克思主义实践和理论遭受挫折的情况下更能凸显出来。在困境中、在被政治上和理论上的对手包围的情况下,敢不敢、能不能以“我是马克思主义者”的姿态站出来,是对一个马克思主义者的理论的和政治的坚定性的考验。
(2)“要做真正懂得马克思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懂得马克思主义,是一个马克思主义的认识问题,是马克思主义者应该具有的基本理论品质。一个成熟的马克思主义者一定是一个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起来的人,并且是懂得马克思主义,甚至是精通马克思主义的人,而不是一个不懂得马克思主义或对马克思主义一知半解的人。
(3)“要做正确对待马克思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做一个马克思主义者,当然要对马克思主义有正确的认识。但是,只有对马克思主义的认识,一脑子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只把马克思主义挂在嘴上,而不把马克思主义与具体实践结合起来,不善于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实践,就不是一个完全的马克思主义者,甚至不是马克思主义者。所以,在回答“什么是马克思主义者”的问题上,必须在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作出回答。其实,在马克思主义问题上,这是一个普遍性的要求。对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的问题的回答、对一个研究流派和理论形态的马克思主义性质的判断,都必须坚持理论和实践统一的原则。如何对待马克思主义的问题,不仅有一个是否把它运用于实践的问题,接受实践检验的问题,还有一个其他方式问题,因为理论与实践统一的原则也是一种方式。所谓其他方式,根据马克思主义发展史的经验,它特别是一个能否把马克思主义看作一种方法、当作一种方法的问题。所以,所谓马克思主义发展主体意识自觉就是在如何对待马克思主义问题上的方法自觉。
(4)“做在实践上和理论上创新的马克思主义者。”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实质在于创新。对于马克思主义发展而言,创新具有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双重意义。首先是马克思主义实践创新,把实践创新作为理论创新的基础,用实践创新推动理论创新。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是实践创新的反映,反过来又影响和推动马克思主义的实践创新。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实践创新的迫切性决定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的迫切性。那么,什么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创新问题的实质呢?实质就是创造实现创新的条件。这个条件有客观的,也有主观的。客观条件中有物质方面的,也有制度、体制方面的;主观条件中有思想和材料方面的,也有主体方面的。主体条件指的是马克思主义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关于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创新意识,首先是关于创新对于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意义的认识,这种认识形成马克思主义者在实践上和理论上实现创新的要求、创新的意志,它是推动人们进入实际创新过程的精神动力。创新意识自觉首先是对于创新意义的认识和创新动机的形成。创新意识是具体的。它既包括“我要创新”的意识和意志,还包括创新意识的具体形态、表现形式。就其内容和性质而言,它实际是“创新认识论”和“创新方法论”的问题。所以,创新意识不能被仅仅理解为创新认识的感性,而且是并且主要是创新认识的理性。
 
 
(摘编自《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研究》2018年第3期《马克思主义者身份认同与马克思主义发展主体意识自觉》, 中国社会科学网贾伟/摘编)
 (作者:梁树发,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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