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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刚】新时代“为人民服务”思想的理论意蕴

2023-02-24     来源: 《思想教育研究》2023年第1期     作者: 冯刚

新时代“为人民服务”思想具有丰富的内涵,它既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也是人民群众的道德要求;既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中的一个命题,也是一种深刻的思想文化。“为人民服务”思想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展现了生机活力,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提供了强大的力量。习近平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1],“老百姓衷心拥护中国共产党,就是因为中国共产党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各民族谋幸福”[2]。新时代背景下,筑牢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根基,加强中国共产党的自身建设,更好地应对“四大考验”和“四大风险”,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需要进一步总结和提炼中国共产党的百年智慧,在不断丰富和发展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中,进一步深化“为人民服务”思想的理论意蕴。
一、新时代“为人民服务”思想中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精髓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起就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这种指导不仅体现在党的理论创新中,更体现在革命实践中。“为人民服务”思想孕育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实践,生成并发展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创新。无论是革命实践还是理论创新,无论是作为政治准则还是道德要求,“为人民服务”思想都蕴含着深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精髓。
(一)以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为理论基石
“为人民服务”作为一个理论命题和政治准则,需要回答为什么要为人民而服务的问题,马克思主义群众史观深刻回答了这一问题。一方面,人民群众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社会财富包括两个方面,即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就物质财富而言,劳动群众生产和创造了人们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资料,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的:“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3]158。只有坚持为人民服务,才能满足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内在需求,更好地创造用于支撑人类历史不断向前发展的物质财富,进而促进人类历史的不断飞跃。就精神财富而言,人民群众的劳动生产与生活实践是一切精神财富形成和发展的源泉,精神财富是人类劳动的产品,“劳动的产品是固定在某个对象中的、物化的劳动,这就是劳动的对象化”,[4]156-157人民群众自由自觉的类本质劳动所生成的对象化产品,才是人类真正的精神财富,正如马克思和恩格斯所指出的:“历史的活动和思想就是‘群众’的思想和活动”。[4]286为人民服务的劳动实践,正是人类自由自觉的类本质劳动,由此而生成的精神财富(既有作为劳动结果的精神财富,也有作为劳动心态的精神财富),才能够真正为人类拥有,成为人类自身发展的精神动力。另一方面,人民群众是推动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历史什么事情也没有做,它‘不拥有任何惊人的丰富性’,它‘没有进行任何战斗’!其实,正是人,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在创造这一切,拥有这一切并且进行战斗”,“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4]295这现实的、活生生的人,就是我们最广大的人民群众,正如毛泽东指出的:“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5]1031。坚持为人民服务,就是激发社会改革的人民力量,使人民群众能够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进一步提升自身改革发展的能力,进而汇聚成为改革发展的磅礴之力,推进国家和社会的持续发展,实现社会进步与人民发展的辩证统一。因此从这一角度而言,坚持为人民服务,就是在为人类自身服务,进而为每个人自己服务。
(二)以马克思主义利益观为理论支撑
“为人民服务”作为中国共产党的行动准则和人民群众的道德要求,还需要回答如何为人民服务的问题,马克思主义利益观为回答这一问题提供了答案。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利益观强调尊重利益的客观性。追求利益是人生存与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推进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动因。马克思和恩格斯指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3]146无论是个人的存在还是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利益都成为重要动力。也正是如此,任何思想与理论都不能脱离人民群众的客观利益,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4]286。为人民服务,就是尊重人民群众成长发展过程中的客观利益,正视人民群众在生产实践、社会关系实践和科学实验中的客观需求。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利益观的价值目标是一切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尊重人的现实利益,就要科学区分不同性质的利益。马克思主义利益观所尊重和守护的是人民群众的利益。马克思早在中学毕业作文《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中就指出:“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而工作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作出的牺牲;那时我们所享受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百万人。”[6]459在青年马克思的眼中,只有为人类工作,守护和增加人类的利益,才是职业选择的价值目标。为人类工作,不是为少数剥削阶级而工作,而是为绝大多数的无产阶级人民群众工作。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进一步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3]411这种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工作,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才能够实现,正如列宁指出的:“无产阶级,只有无产阶级,才能保证为大多数人的利益服务”[7]335。因此,“为人民服务”思想反映的是最彻底的群众观和人民利益观,同为虚假“共同体”服务具有明显的区别,也正是如此,为人民服务思想才有了科学深刻的理论根基,在理论与实践的检验中不断深化发展,成为中国共产党坚持的根本宗旨。
(三)以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为理论遵循
“为人民服务”作为一种思想和文化,需要回答为人民而服务何以可能及其内在的科学性问题,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深刻回答了这些问题。“为人民服务”思想的理论基点是对人的劳动和劳动的人民的肯定,无论是服务者还是服务对象,都体现着对人民群众自由自觉的类本质劳动的肯定。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在继承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基础上,认为价值是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马克思指出:“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正是由于这一点,人才是类存在物。或者说,正因为人是类存在物,他才是有意识的存在物,就是说,他自己的生活对他来说是对象。仅仅由于这一点,他的活动才是自由的活动。”[4]162马克思将人有意识的劳动同动物的生命活动区分开来,突出了劳动在人生存与社会发展中的价值。这里不仅用劳动阐明了人的类本质,即“通过实践创造对象世界,改造无机界,人证明自己是有意识的类存在物,就是说是这样一种存在物,它把类看做自己的本质,或者说把自身看做类存在物”,“生产生活就是类生活”[4]162,同时也指明了劳动在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中的重要价值,以实现“自然的人化”。但是,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也鲜明地指出,人的劳动如果处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就会发生劳动的异化,使劳动成为异己的力量,只有在社会主义社会,自由自觉的人的类本质劳动才能创造属于人自身的事物,进而创造属于人自身的价值。由此可见,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对人自由自觉劳动的肯定,既是对人类本质的肯定,同时也是对摒弃私有制和阶级压迫的社会历史发展趋势的肯定。这既是“为人民服务”思想生成实践的理论前提,同时也是“为人民服务”思想生成的重要目标。从这一角度而言,每个人既是为人民服务的主体,也是为人民服务的对象;为人民服务的实践既体现着人类自由自觉的类本质劳动,同时这种实践也为人民群众能够实现自由自觉地劳动提供保障。
二、新时代“为人民服务”思想的文化底蕴
新时代“为人民服务”思想具有深刻的文化底蕴。这种文化底蕴使得“为人民服务”思想具有深厚的人文韵味,同时也使得“为人民服务”思想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彰显文化的自信。新时代“为人民服务”思想深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滋养,并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丰富发展,进而在时代发展进程中不断彰显自身的文化意蕴。
(一)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基因文脉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实践中,“为人民服务”思想充分吸收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华要义,展现了新时代“为人民服务”思想的文脉。一方面,“为人民服务”思想深得中华传统民本思想滋养。在中华传统文化中,民本思想是一个重要的政治哲学思想。“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8]155在孔子的政治哲学中,比起物产和军备,人民的信任才是为政的核心要义。荀子同样有此观点,指出:“君者,舟也;庶人者,水也。水则载舟,水则覆舟”[9]133。在荀子的眼中,君为舟而民为水,人民才是国家兴盛的关键因素。孟子同样强调“民为邦本”的治理观点,孟子将“民为邦本”的思想具体化。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10]304在人民、政权和国君三者之间,人民最为重要,是国家治理的基础。中国传统民本政治哲学,从国家治理的角度,给“为人民服务”思想提供了文化积淀。虽然中国传统民本思想在封建社会中主要是为了维护封建王朝统治,但是在马克思主义指导和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丰富发展的“为人民服务”思想对此已经有了辩证地扬弃。另一方面,“为人民服务”思想深得中华传统仁政思想滋育。中国古代政治强调“外王内圣”之道,仁政是外王之道的标志学说。孟子曰:“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员;师旷之聪,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尧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10]138仁政有助于实现政治利益,不施行仁政就会丢掉江山社稷。在仁政之中,理论前提是爱人利人的善。孟子曰:“以善养人,然后能服天下。天下不心服而王者,未之有也。”[10]166只有行善为仁,方能更好地施行仁政。在仁善之中,推己及人的爱就是一个重点内容,正如孟子所言:“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10]11。推己及人的爱以及由此而引发的仁政思考,为“为人民服务”思想提供了深刻的滋育。
(二)中国共产党革命文化的浸染淬炼
“为人民服务”思想生成于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实践,丰富和发展于中国共产党的建设和改革实践。在中国共产党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生成的革命文化,潜移默化地浸染着“为人民服务”思想,使“为人民服务”思想得以淬炼。首先,中国共产党的革命理想蕴含于“为人民服务”思想之中。恩格斯在《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中指出:“马克思首先是一个革命家。他毕生的真正使命,就是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参加推翻资本主义社会及其所建立的国家设施的事业,参加现代无产阶级的解放事业,正是他第一次使现代无产阶级意识到自身的地位和需要,意识到自身解放的条件。斗争是他的生命要素。很少有人像他那样满腔热情、坚韧不拔和卓有成效地进行斗争。”[11]1003马克思所投身的革命斗争是什么?那就是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实现无产阶级的解放。这种革命精神在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就是领导广大劳动人民寻求自身的解放,为人民谋利益。正如习近平指出的:“革命理想高于天。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12]这种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深深地蕴含在了“为人民服务”思想之中。其次,中国共产党的革命精神融含于“为人民服务”思想。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改革实践中,生成了独特的精神谱系,汇聚成了独特的革命精神。习近平指出:“在一百年的非凡奋斗历程中,一代又一代中国共产党人顽强拼搏、不懈奋斗,涌现了一大批视死如归的革命烈士、一大批顽强奋斗的英雄人物、一大批忘我奉献的先进模范,形成了一系列伟大精神,构筑起了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谱系。”[13]这些精神品质成为了“为人民服务”思想的深厚支撑与丰厚滋养。最后,中国共产党的革命价值观熔铸于“为人民服务”思想。在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群众进行的改革开放伟大革命实践中,生成了中国共产党人的革命价值观。中国共产党人的革命价值观,融合了马克思主义价值观和中国传统价值观,并将二者付诸于中国伟大革命实践,是经过革命淬炼而生成的价值观。它的内容是十分丰富的,比如“解放”“牺牲”“奉献”“平等”“服务”等内容都是革命价值观的重要内容。这些重要的精神特质为“为人民服务”思想的生成和发展提供了鲜活的滋养,使“为人民服务”思想在党的革命事业中不断创新发展。
(三)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内在滋养
“为人民服务”思想能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丰富发展,其中的一个原因就是深得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滋养。“为人民服务”思想虽然生成于新民主主义革命实践,但它自身的丰富和发展却没有随着新民主主义革命事业的完成而终止。习近平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源自于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历史所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熔铸于党领导人民在革命、建设、改革中创造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植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12]在革命、建设、改革中生成和发展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一以贯之地滋养着“为人民服务”思想,表现在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自觉、自信与自强之中。首先,“为人民服务”思想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自觉中传承赓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自觉,原因之一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本身是为人民服务的。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强调了文艺要为人民大众服务的观点,这一观点一直延续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进程中。为人民服务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得到了最广泛的人民群众的拥护,这种文化也真正成为了人民群众自己的文化,反映着人民群众鲜活的劳动实践基础,进而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增强着对这种文化的自觉。因此,对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本身的自觉,使“为人民服务”思想传承并发展。其次,“为人民服务”思想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自信中创新发展。习近平指出:“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14]文化的自觉是文化自信的前提,文化的创新是坚定文化自信的内在动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自信,是对其内在创新能力的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指出:“在时代的高起点上推动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手段创新。”[15]36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创新中丰富发展,在这种文化创新的过程中,“为人民服务”思想一同不断创新发展,使“为人民服务”思想的意蕴没有停留在原始层面,而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最后,“为人民服务”思想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自强中彰显活力。习近平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增强文化自信,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1]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自强之路,也是“为人民服务”思想这一内在价值的自强之路,国际传播、文明交流以及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等,为“为人民服务”思想的丰富发展打开了新的视域。
三、新时代“为人民服务”思想在国家治理实践中升华
“为人民服务”思想既是历史的,也是现实的。“为人民服务”思想生成于新民主主义革命实践之中,但它并没有停滞于特定的历史时期,而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滋养中,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一道丰富发展。新时代背景下,“为人民服务”思想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实践各方面展现出新的生机与活力,集中彰显在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价值向导,为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指明道德要求,为党建创新发展提供政治准则。
(一)在全面依法治国中坚定“为人民服务”的价值导向
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发展进程中,依法治国不断朝着“为人民服务”的价值导向创新发展。首先,全面依法治国的问题导向体现“为人民服务”思想。《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鲜明指出:“必须清醒看到,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相比,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有的法律法规未能全面反映客观规律和人民意愿”,“这些问题,违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妨碍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16]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的各个环节当中,都以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和期待为关切,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劳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这种鲜明的人民导向不仅为人民群众创造美好生活提供了坚定的法律保障,同时也为依法治国的持续发展提供了鲜活的实践导向与内在动力。其次,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丰富“为人民服务”思想。围绕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党中央鲜明指出依法治国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决定》中指出:“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16]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和重要价值导向,同时也是“为人民服务”思想的当代创新发展,是“为人民服务”思想的新时代话语表达。这一创新发展,使“为人民服务”思想不局限于它的初始内涵,更突出了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中的重要地位,凸显了群众史观在当代中国的创新发展,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核心要义。最后,“为人民服务”思想是司法改革中的精神指引。《决定》中指出:“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在司法调解、司法听证、涉诉信访等司法活动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16]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了“为人民服务”思想在司法改革中的重要意义,同时也使“为人民服务”思想在依法治国中有了新的时代内涵。
(二)在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中坚守“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要求
新时代背景下,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在这项任务中,“为人民服务”思想得以坚持和贯彻,同时结合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和人民群众思想道德实际,“为人民服务”思想在新时代思想道德建设中展现出了新的生机与活力。首先,“为人民服务”需要体现人民性,这是新时代思想道德建设科学性的现实基础。马克思指出:“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而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3]9-10思想道德作为反映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要做到彻底,就必须抓住人本身。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135抓住人本身,就必须从人现实的社会关系出发。这也就要求思想道德建设必须理解人的现实社会关系,这也是坚定思想道德建设科学性的现实基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创新发展中,人民群众参加的社会实践以及由此而建立的社会关系越发丰富,由此而引发的利益冲突和矛盾也越发凸显。我们既要重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人的正当利益,同时也要重视因市场经济逐利性而引发的道德问题,由此在思想道德建设中坚持人民性就显得尤为重要。这种人民性既是对人本身的重视,也是对调节市场经济中人与人关系的关切,确保了思想道德建设为人民的价值取向。其次,“为人民服务”需要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这是新时代思想道德建设合法性的价值前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不仅仅是一种精神追求,同样也是对人民群众需要的关切。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鲜明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12]。能否反映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直接关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成效。新时代思想道德建设,更加关切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更加关注人民群众的实际问题,更加关心人民群众的实际生活,这使得“为人民服务”思想成为新时代思想道德建设的突出价值导向。最后,“为人民服务”需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这是新时代思想道德建设创新发展的内在动力。思想道德的生成主体是人,思想道德的规范客体也是人。因此,思想道德建设能否持续创新发展,还要看能否激发人的动力。新时代思想道德建设,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具体而言就是思想道德建设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为了人民,使人民群众真正地、积极地参与到思想道德建设过程之中,进而有效提升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在动力,也使得“为人民服务”思想在思想道德建设中进一步丰富内涵和发挥积极作用。
(三)在党建创新发展中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政治准则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建设,把加强党的建设提升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之一。“为人民服务”思想熔铸于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并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实现自身的创新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人民是改革的主体,要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齐心协力推进改革。”[17]坚持群众路线,激发人民群众投身改革事业的内生动力,保障人民群众能够更好地参与到改革实践之中,是全面深化改革中党建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遵循。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必须把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作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要求。全党必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当好人民公仆。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决不允许在群众面前自以为是、盛气凌人,决不允许当官做老爷、漠视群众疾苦,更不允许欺压群众、损害和侵占群众利益。必须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各级领导干部必须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多到条件艰苦、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地方解决问题,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18]这里的“四个必须”,充分展现了“为人民服务”思想在新时代背景下党建工作中的丰富内涵。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强调:“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形成长效机制,坚持不懈锤炼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19]为人民谋幸福、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人的重要初心使命,初心使命的提出,是对党的优良作风的继续发扬,将新时代党的建设推向一个新的高度。同时,初心使命也提示我们,“为人民服务”思想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能丢弃,要不断坚持、创新和发展“为人民服务”思想,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根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进程中必须一以贯之。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在党的百年征程中,“为人民服务”思想不断丰富发展,成为中国共产党鲜明的精神特质。面对新征程,需要进一步提炼党的百年实践智慧,坚定中国共产党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引领人民群众“为人民服务”的道德风尚,深化“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理论,发挥“为人民服务”的文化力量。在政治与道德、思想与文化的交流与互鉴中提升中国共产党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彰显“为人民服务”思想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的价值。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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