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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德与新中国林业建设

2019-03-15     来源: 党的文献     作者: 刘振清

新中国成立后,朱德十分重视我国的经济建设,尤其怀有深厚的林木情结。他通过调查研究,提出了关于林业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建议和意见,不仅对新中国林业建设起了推动作用,而且对今天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高度重视植树造林的经济价值和生态价值
我国是一个缺林少绿的国家,由于历史上长期的开垦、战乱、火灾和乱砍滥伐,到新中国成立初期,森林覆盖率仅为8.6%,林业需要大力恢复和发展。为推动林业健康发展,朱德强调要重视植树造林。
“一五”计划前夕,朱德派出工作人员对我国森林资源和木材生产进行专门调研。1952年秋,朱德视察东北林区,经过深入调查研究之后,他于10月24日致信毛泽东和周恩来说,在尽可能提高木材产量的同时,建议“大力进行造林工作”。党中央采纳了朱德的建议,增加了对林业的投资。
朱德关心植树造林,首先强调其经济价值,以满足国家建设和群众生活需要。1955年6月15日,朱德在听取内蒙古自治区负责同志汇报时指出:“有计划地大量种树,既可以改造气候,又能生产大批木材。”同年10月10日,他和广东、广西省委负责人谈话时指出:“发展山林,不容忽视。竹子的作用很大,长得又快,是个宝贝,应该注意发展。”
在1958年11月10日召开的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朱德高瞻远瞩地指出:“继续贯彻造林绿化运动,凡荒地、荒山及‘四旁’(即宅旁、村旁、路旁、水旁——引者注)尚未造林的地方,今后应该普遍造林。……使我国真正成为一个木材用不完、瓜果吃不完、桑茶采不完的环境优美的共产主义的大花园。”
1960年3月,朱德回家乡,来到琳琅大队,他对队长说,“在山区就要发展林木,多种树。河坡、路旁、田埂上要栽桑树、茶树、果树、白蜡树,就是在房前屋后的零散地块上,也要栽树。四季常青,这是最好的绿化”,“好好种植广柑、药材、山竹,想法运出去”,“这是条富裕之路”。
另一方面,朱德还关注植树造林的政治意义和在改善生态环境上的价值。他重视首都造林绿化就体现了这一点。1953年2月16日(大年初三),在林业部长梁希的陪同下,朱德冒着严寒视察了北京西山。在详细听取有关西山的绿化工作汇报后,他指出:“西山绿化的政治意义重大。此事,应由华北、北京主管部门作为重要任务之一,颁发决定,制定计划,提前完成。”他还满怀期望地嘱咐梁希:“请赶快绿化西山,在我有生之年,还要看到西山的绿化呢!”
为落实朱德的指示,林业部和北京市立即组织有关专家对西山绿化做专题研究,成立相应机构,进行规划部署,开始了西山绿化工作。在朱德亲自带动下,以部队为主,机关、厂矿、学校参加的义务造林大军开赴西山安营扎寨,三年时间造林4000公顷,到1957年底已全部完成初期造林计划任务。
1958年7月16日,朱德在甘肃省玉门市职工代表和干部大会上讲话强调,这里风沙很大,在植树造林方面,“你们要有志气!下决心,征服气候,征服风沙,征服戈壁滩,要把西北变成江南”。9月22日,他在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扩大会议上讲话时提出:“要大力植树,大量开荒,把沙漠造成良田。”
1958年11月10日,朱德在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讲话又指出:“如果全国16亿亩沙漠和戈壁能够普遍绿化的话,我国西北和内蒙等地区的气候,将会发生极大的变化,那时,这些地区将会变成真正的‘塞外江南’。”
我国森林资源少、荒山荒地多,但劳动力资源丰富。针对这种情况,朱德强调组织群众大规模植树造林。1952年10月24日,他在给毛泽东的信中建议,“要普遍发动群众造林(包括造水源林)”。1957年2月,朱德视察云南,在给党中央的报告中说:“只要我们注意到发动广大群众大规模地植树造林,木材的问题就不难解决。”在朱德的建议下,根据毛泽东的指示,1958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在全国大规模造林的指示》。
造林是林业的基础,既要有长远规划,又要采取措施提高成效。1964年7月中下旬到8月上旬,朱德以78岁高龄,不辞辛苦,和董必武等一起到河北、内蒙古和东北三省视察林业工作。一路上,朱德不仅强调要关注军队植树问题、林权问题等,还十分重视农垦地区的植树造林。他与农垦部部长王震谈话时指出,造林要有一个长期计划,从现在开始着手植树,十年、二十年后就会有收益,现在就要为子孙后代着想。
除了长远规划,朱德强调植树造林还要有正确的政策措施来保障。早在1957年4月18日,朱德就曾给中央写报告,建议“造林任务下放到省,实行包干”。这是社会主义改造刚刚结束后对林业生产关系调整的有价值的尝试。
朱德对植树造林高度重视,还体现在对“植树节”的倡导上。1952年3月5日,他给周恩来写信,建议将每年的清明节定为植树节。他认为,公布植树节的好处是,可在当日催促人民,个个种树,家家动员,各栽一棵或两棵树。全国党政军民机关学校都来种树,形成一种制度和风气。令人欣慰的是,1979年2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每年的3月12日为“植树节”,朱德的愿望终于实现了。
二、主张采育结合,实现永续利用
为使有限的森林资源永续利用,实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朱德作了艰辛探索。1957年朱德提出:“将来的木材供应,主要是依靠现在新造的林,而不是依靠过去的老林。”他还说:“靠种上百年才能利用的树种是不行的。而是要在立地条件(树木或林木周围密切联系、并能够为之利用的气候、土壤等条件的总和称为立地。构成立地的各个因子称为立地条件。——引者注)好的地区,营造几年、十几年就可以利用的速生丰产林。”
朱德提出的这个措施实行后,很快就取得了实效。1964年7月,他视察黑龙江省带岭林业局,看到落叶松人工速生林时非常满意,高兴地说:“更新和条件好的地区造林,都应该像这块丰产林一样,高质量、高标准地搞上去。这样,才能给将来的木材过关打下可靠的基础。”
森林是可再生资源。要使木材和林副产品不断满足社会需求,就必须采育结合,管理保护好森林资源。关于采伐,针对基本上是大面积成熟林同时全部伐除的作业方式和采完就搬家的实际情况,朱德在1964年7月视察东北林区后,几次提出:要实行“轮伐”(即按照一定的采伐量,在同一块有林地上逐年进行循环采伐、更新的过程——引者注)。7月13日,朱德在吉林省和龙林业局东沙沟林场察看采伐现场。当听到林场职工说一片林子计划三年采完后就搬家时,他指出,应该长期固定下来,“永续作业,不要采伐完一个地方后就搬家”。
当时与朱德一起视察的董必武对东北林业总局的负责人讲,“朱总司令有一个想法”,就是“应根据资源情况具体计算,实行轮伐作业,并搞些农副业,亦林亦农,子子孙孙长期定居下去,这是国家的根本大计,要在这方面开辟一条路出来”。
关于培育,除了重视植树造林外,朱德强调做好抚育更新工作。1952年10月24日,他在给毛泽东的信中强调,“随伐随种,使幼树及时成长,能够衔接上长远的采伐计划”。封山育林是很好的更新办法。
1957年1月18日,朱德在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看见群众烧山时,对陪同的自治州负责人说:“刀耕火种是落后的耕作方法,烧山势必破坏森林资源,要改变这种落后方法,要兴修水利,改种水稻,封山育林,这样才能保护山林。”
1964年7月15日,在黑龙江省东京城林业局听取汇报后,朱德说:“更新不管采用什么方式,一定要高质量、高标准地跟上采伐,现在人力、财力、物力、技术等条件都具备了,之所以没跟上,是思想认识和决心问题。要积极地跟上去。”
朱德提出的这些带方向性的指导意见,为我国林业逐步确立以营林为基础,采育结合,造管并举的方针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朱德强调保护森林资源的同时,还特别强调要充分利用森林资源。1957年初,朱德赴海南视察,发现由于封山育林,大批竹木藤材废弃于地。在同当地负责人谈话时,他指出,提倡“封山育林”的同时,有些地方也要讲究“砍山育林”,“山上有藤条,只要拿下来就是钱,如果不拿,人闲着,山也闲着,就是弃货于地”。
2月10日,他致函中共中央、毛泽东,建议“对山林竹藤,应动员和组织群众有计划地采伐”。2月13日,朱德赴云南视察。22日,在听取云南林业厅负责人汇报时,他指出:“木材烂在山里运不出来,是个大问题。沿河两岸的居民就是靠水吃饭,应包给他们运输。”
对于如何利用林区废材小料,朱德还提出:“今后一定要设法利用枝丫废料造纸,不能老是吃大原木。……利用枝丫废材可能成本高些,利润小些。但要算国家的大账,不能光打企业内部的小算盘。”
朱德还主张要大力发展木材的综合利用和节约代用。上世纪50年代中后期,我国的木材浪费问题一度特别突出,采伐的木材甚至仅利用30%左右。为此,1958年10月16日,朱德亲笔题词:“发展木材的综合利用。”11月10日,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朱德讲话指出,“在木材的分配上,要实行严格的管理”,“必须积极推广木材的综合利用,大量地利用废料来制造纤维板、刨花板等人造板”。
1959年6月25日,朱德同董必武等在东北考察近一个月后给中共中央写报告,提出:“今后要充分利用森林资源,把发展森林工业和发展化学工业结合起来,做到林产综合利用。”4天后,他又和董必武等给中央写报告提出,不仅要最大限度地利用采伐剩余物和加工剩余物,还要大搞木材化学工业。
为节约木材,朱德还强调要注意推广代用品。例如他提出:“今后应该大力提倡以煤炭来代替木材燃料,并逐步做到由不用木材作燃料,进而做到不用高粱秆、玉米秆、棉秆以及灌木林等作燃料,使这些东西,全部用于人造纤维和人造板。”今天看来,这些观点无疑是具有前瞻性的。
三、强调围绕山区建设,推动林业发展
我国是一个多山的国家,山区是森林分布最集中的地区,是大江、大河的源头,而森林又具有涵养水源、保持水土、调节气候等作用。所以,加强山区建设,不仅关系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局,也是改善生态环境,推动林业发展的关键。
1957年11月,朱德在《必须重视和加强山区建设》的讲话中指出,战争年代,“我们打游击十几二十年都在山区。千万不要低估了山区的价值”。他还说,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山区有“很大的潜在力量”。山区有无穷的自然财富,“如果不把山区的富源开发出来,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是有困难的”。
1961年3月,朱德在反映视察福建和江西的情况而写给党中央、毛泽东的报告中进一步明确指出:“大力开发山区,改变山区面貌,对加快老根据地的建设和全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有重大的政治和经济意义。”
发展山区经济,就要从实际出发,实现多种经营,协调发展。1964年7月13日,朱德视察吉林省和龙县时,对采伐林场作业区负责人说:“应该把林业和农、副业结合起来,全面发展”。8月初,在视察内蒙古时,朱德对哲里木盟在流动沙丘上造林,保护了农田和草场的做法很感兴趣,满意地说:“你们采用农林牧结合,全面发展经济,成效很显著,应该很好地坚持下去。”
这些话对当地各族人民鼓舞很大。后来,当地大力开展植树造林运动,造林面积显著增加。另外,朱德积极主张山区建设要多林种、多树种结合,多次谈到:“要使长期林、短期林、经济林相互结合,即多年成材的树和短期能够收益的树以及经济林木等相互结合起来。……既要种松杉,也要种杨柳,同时还要种桃、李、桑、茶等,这种长短结合,用材林和经济林结合,群众是十分欢迎的。”
朱德的这些论述始终都是围绕“山”字作文章,从山区的资源和条件出发,强调多种经营,协调发展,开发和建设山区,从而推动林业的发展。
朱德还强调不仅要以造林保护山区生态环境,而且还要通过兴修水利来改变山区生态环境。他提出,“有森林才有水利”。治理干旱洪涝及泥石流等灾害,兴修水利是关键。
朱德多次强调山区兴修水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比如他曾说:“四川雨水多,山的高处也有水,应充分利用山高处的水,一路灌下来,再多修一些山湾塘蓄水。”还说:“我国各地正在大搞水利建设,要结合水利建设把造林运动带动起来。如河道两岸,水渠两侧,水库周围,都应该随着水利的兴修,马上把树种起来。”1963年4月13日,朱德听取四川省委领导汇报工作。当听到兴修水利问题时,他指出:“要在山上种植灌木林,以利蓄水。”
朱德提出的走多种经营、协调发展的道路,强调的加强山区建设的思想,特别是通过植树种草保护和改善山区生态环境、在保护中开展建设的思想,都是深入调查、认真研究山区的实际情况后提出的,抓住了林业建设的关键。这些思想为今天党和国家把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确定为基本国策提供了重要思想基础,也为山区综合开发、推动林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他多次视察林区,调查研究,指导工作,提出的一系列重要思想、建议,对今天我国林业建设仍然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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