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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大思政课”如何讲深讲透讲活——以“和立方”“背包法官”的课程化为例
黄东
[摘要]思政教育“小课堂”和社会“大课堂”的有效融合,是当前重要的时代课题,“法治大思政课”如何讲深讲透讲活,是对此课题的重要回应。“法治大思政课”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宏观层面应以“法治思政”统摄主题,开展以“结对子”为代表的机制创新,将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鲜活样本与生动实践课程化;中观层面坚持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同向同行,融合实践活动并加以项目化,追求“思政+专业+具身”有机统一;微观层面强调具身的“大思政课”,遵循“专题教学+主题活动+置身体验”的教学模式,采取“讲故事—提问题—明道理—弘价值”的教学进阶。善用“法治大思政课”,发挥强大的思政引领力,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作出贡献。
[关键词]法治大思政课;“故事—道理”教学法;和立方;背包法官
[作者简介]黄东,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102249)。
[原文出处]《思想教育研究》(京),2025.4.103~108
[基金项目]本文为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系化学理化研究阐释”(项目编号:24@ZH023)、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创新项目“新中国初期北京市的法律普及、运行与社会治理研究”(项目编号:15ZFZ77002)阶段成果。
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善用“大思政课”,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强国,充分发挥思政引领力的关键一招。2025年3月6日,习近平在全国两会政协联组会上进一步强调:“要坚持思政课建设和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同步推进、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同向同行,把思政教育‘小课堂’和社会‘大课堂’有效融合起来,把德育工作做得更到位、更有效。”[1]习近平将“大思政课”建设纳入系统化推进“时代新人铸魂工程”的范畴,并强调“两个课堂”的有效融合,对“大思政课”建设提出更高要求。“法治大思政课”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大思政课”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政法大学的教学团队经过长期教学实践,积极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大思政课”,探索将党的创新理论,尤其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创新成果,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鲜活样本和生动实践充分结合,从宏观协同机制、中观教学方法、微观教学设计等3个方面进行创新探索,提炼“思政+专业+具身”三位一体的教学原则,提出“法治大思政课”的教学方法论。
一、“法治大思政课”:概念、原则与机制
(一)“法治大思政课”的特色定位与实施原则
行业特色型高校如何打造思政品牌,提高思政课教学水平,是新时代行业特色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课题。政法类高校将法治与思政结合起来,进行品牌凝聚,是题中应有之义。习近平考察中国政法大学时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2]由此而论,“法治思政”是中国政法大学“大思政课”教学团队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考察中国政法大学重要讲话精神,基于法科强校的责任与担当,在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政课教学工作中所尝试的品牌建设,也是法治教育融入思想政治教育的概念概括。其主要内涵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秉承“大思政”理念,探索以“大思政课”形式,深刻阐释习近平法治思想对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意义,讲好中国法治故事;深入推动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协同育人,全面落实教育强国的任务要求,高质量实现“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的人才培养目标,答好“强国建设、教育何为”的时代课题。
“法治大思政课”是落实“法治思政”理念在教学工作上的体现,其建设主旨是遵循习近平关于学校思政课建设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守讲好思政课的本质,积极探索讲好思政课的方法论。关于思政课建设,习近平强调:“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举世瞩目成就为内容支撑,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力量根基,把道理讲深讲透讲活,守正创新推动思政课建设内涵式发展,不断提高思政课的针对性和吸引力。”[3]对于“大思政课”,习近平明确提出:“思政课不仅应该在课堂上讲,也应该在社会生活中来讲”,“‘大思政课’我们要善用之,一定要跟现实结合起来。”[4]2025年全国两会上,习近平更是进一步要求,把思政教育“小课堂”和社会“大课堂”有效融合起来。这些都为“法治大思政课”建设提供了方向指引和基本遵循。
“法治大思政课”如何“讲深、讲透、讲活”?首先,要明确建设主旨。思政课建设要坚持和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同步推进,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及时、全面、充分、准确地融入思政课教学。其次,要坚持问题导向。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这就是“法治大思政课”进行“问题链/问题簇”教学的元问题,教学设计围绕元问题展开。再次,要着力教学创新。“讲深、讲透、讲活”必须进行一体化设计,教学目标上要讲出学理性,教学力度上要追求醍醐灌顶的效果,教学形式要丰富、具有吸引力,整体而言是要将思政教育“小课堂”和社会“大课堂”进行有效结合。最后,要服务人才强国战略。“法治大思政课”建设要追求德育工作更到位、更有效的目标,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践行明法笃行、知行合一,为全面推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培育卓越法治人才。以笔者提及的“和立方”和“背包法官”为例,思政课所面对的案例是北京市东城区胡同日常纠纷的处理,所秉持的教学逻辑如下:“讲深”是向学生讲清楚“为何如此”,将案例与课程想要传递表达的道理、价值联系起来。这些案例所对应的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其价值主旨是以新时代“枫桥经验”夯实“中国之治”根基;对应到“制度自信”层面,新时代“枫桥经验”已经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一面旗帜和中国之治的一张名片。“讲透”是向学生讲清楚“何以如此”,将案例与机制贯通。以具体案例为切入点,由小见大,分析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如何发挥法治的作用、新时代机制创新如何赋能法治建设,由此认识到,案例背后所蕴藏的,是完备的基层治理规范体系,衔接有序、分工合理、高效运行的基层法治实施体系,以及基层民众自觉守法的法治氛围。“讲活”是向学生讲清楚“如此何为”,使得教学从“干巴巴的”转变为“活泼泼的”。学生在鲜活的案例中感知“背包法官”的付出,将其转化为个人学习与成长的动力,通过具身教学激励青年学生在学思践悟中将挺膺担当落在实处。
(二)“结对子”为代表的机制驱动
“法治大思政课”的特色化建设是组织创新和机制驱动的产物。2022年,教育部等十部门印发《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提出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西、陕西等地设立综合改革试验区。[5]2022年以来,北京市率先探索以实践教学为主题的“大思政课”综合改革,这一改革也成为北京高校“大思政课”建设的主题统摄。作为北京市的首批重点建设马克思主义学院之一,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与北京市东城区“结对子”,学校“大思政课”建设进入一个新的时期,以“法治思政”作为核心主题,突出“法治大思政课”建设。相关建设离不开机制创新的驱动,整体看来,机制驱动体现为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管理部门充分发挥政治引领和政治势能,体现结对治理的制度优势。“大思政课”要实现“善用之”的目标,从管理学角度看,就是要跨层级、跨领域、跨区域不同主体之间就布置的工作任务实现充分合作。以中国政法大学所承担的教学工作而论,相关主体包括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东城区教育委员会、东城区教育科学研究院、东城区中小学及各教学基地,跨层级、跨领域、跨区域不同主体的特点显著。“大思政课”既是课程建设,更是工作任务,面对不同条块和层级,如何实现有效治理?基于“结构—过程”的治理逻辑,可以发现“结对子”在此发挥了重要作用。
“结对治理”是当前政治学研究的一个新颖领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所转化的一种‘有组织的合作’形态”[6]。从学理上看,针对“大思政课”“结对子”,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起到了上位推动和组织动员作用,不仅从常态架构对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进行职责要求和业务指导,而且以“北京市重点建设马克思主义学院”为抓手实现管理赋能,有效推进校地合作,实现超科层联结;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与东城区教工委、教委充分合作,整体任务以“网格+清单”的工作形式加以推进,将工作任务进一步细化拆解,即以教学任务为中心,设立项目组,责任到人,分拆任务、明确标准、打通“最后一公里”。
第二,建设主体发挥比较优势,挖掘“大思政课”建设“富矿”。以实践教学为主题的“大思政课”综合改革,教学中心工作就是要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京华大地的生动实践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如何发掘特色,充分利用现有组织和教学资源,形成比较优势,是“大思政课”建设过程中,必须思考的“第一问题”。“大思政课”要“善用之”,必须重视挖掘“富矿”。新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丰富实践就是理论和政策研究的“富矿”。
中国政法大学与东城区合作,“法治大思政课”要讲好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生动实践,讲好“首善之区”的法治故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京华大地的生动实践,就是我们讲好“法治大思政课”的“富矿”。寻找“富矿”并加以“提炼”,主要办法就是寻找“交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京华大地生动实践的交集是什么?东城区与中国政法大学的交集是什么?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的交集是什么?这3个“交集”指向的典型案例,就是东城区人民法院的“和立方”和“背包法官”。
二、思政+专业+具身:“和立方”“背包法官”的课程化
(一)“和立方”“背包法官”: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鲜活样本
北京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东城区是首都城市职能的核心承载区,是北京市的文化遗存、胡同四合院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最为密集的地区。如何又快又好地解决社会纠纷、推动矛盾纠纷治理,成为东城区法治建设之路上必须解决的问题——“和立方”由此应运而生。“和立方”是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创立的、基于依法治理的多元解纷机制,“和合、和解、和谐谓之‘和’,多方参与、多种方式、多面效果成‘立方’,故称‘和立方’”[7]。
“和立方”强调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突出“一点为基、多点连线、面面俱到、立体解纷”。面对基层诉讼纠纷,以法院为基点,连线一线的诉调对接工作站,整合社会各界力量,立体化化解矛盾。为了保障“和立方”高效运行,东城区人民法院配备了一批高学历的青年法官及法官助理。这其中典型代表就是“背包法官”。法官们背着背包,装着国徽、法袍、法槌、案卷等物品,从早到晚走胡同、穿小巷,为老百姓尽心尽力解决纠纷。“背包法官”的法治实践体现了法治与德治的结合,让首都核心区群众享受到便捷高效低成本的司法服务,也让老百姓认识到法治建设的意义和价值。2023年,“背包法官”的事迹被改编为话剧《鼓楼那些事儿》,引发热议和追捧。[8]
代表性工作方法、代表性人物事迹、代表性报道宣发,这是“富矿”的典型特色。但是,仅有“富矿”是不够的,必须要对其进行课程化,使其可以实践教学化。坚持“思政+专业+具身”三位一体,将“和立方”的制度优势、“背包法官”的人物榜样融入教学中,让学生可亲可感可学,这是“思政富矿”的“炼金术”。
(二)思政+专业+具身:课程化设计的整体构思
“法治大思政课”旨在尝试解决当前政法类高校的“大思政课”建设所面临的一些共性问题,其中关键是如何认识并处理“法治大思政课”与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关系。“法治大思政课”要“讲深讲透讲活”,必然要充分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并且要避免“行走的思政课”流于形式,必然强调思政课学习与专业实践的融合;法学专业实践教学也必须突出“课程思政”,必须挖掘“思政元素”,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与价值取向,这也是专业学习的必然要求。“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的同向同行,便是“法治大思政课”与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交集之所在。在实施过程中,“法治大思政课”应当突出马克思主义学院的主导作用,教学目标应该突出“思政铸魂”的主导性,教学设计应以思政课涉及的相关法学教学内容为遵循,注意不要陷入法学专业细节问题的探讨,避免思想政治教育边缘化。并且,“法治大思政课”要发挥引领作用,通过与“课程思政”的同向同行,使得法学课程的思政元素发掘更为精准、到位、有效,促使专业课程的“思政味道”在“法治大思政课”的激发下更为突出。
选择“和立方”“背包法官”作为“法治大思政课”建设的教学案例内容,正是因为其生动地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涵与实践。“和立方”“背包法官”所体现出的中华法治文明之独特性和先进性,正是“法治大思政课”的着眼点,“枫桥经验”给世界法治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中国法治建设为世界法治文明进步贡献力量。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立场,坚持群众路线,坚持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的融合,坚持问题导向并进行法治化构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话语的重要创新。以上这些都是“法治大思政课”应该再三强调的,也是“思政铸魂”的主要内容,更是发挥“思政课程”引领作用的教学要点。
面对已有的“思政富矿”,“法治大思政课”确立“思政+专业+具身”三位一体的教学原则,即“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实践活动项目化→项目进行“大思政课”化→“大思政课”追求具身化。“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实践活动项目化强调凝聚教学主题,突出“法治大思政课”与法学专业实践教学的交集,突出前者的引领作用;并且强调用实践活动呈现教学主题,采取PBL教学,充分利用项目的驱动力让学生更好地自主学习。“项目进行‘大思政课’化”,即在项目主题统摄之下进行“大思政课”教学,将“翻转课堂”作为项目的考核要求,从而实现课前、课中、课后一贯统一。“‘大思政课’追求具身化”是将“行走的思政课”推进至“具身的思政课”,实现思政“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的融合。“具身”(Embodiment)是当代心理学、认知科学和教育学等领域的重要概念,具身性学习强调学习者在学习过程中实现情绪体验和身心投入,在“大思政课”情境下,是强调学生通过“置身事内”的学习实现“思政铸魂”与能力提升。
对应到“和立方”与“背包法官”的课程化设计,整体需要把握以下要点。
第一,明确课程化教学的目标。整体遵循“法治大思政课”如何“讲深讲透讲活”的思考,强调“大思政课”对于专业课课程思政的引领性;整体教学要紧扣“和立方”“背包法官”所面临的案例与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结合,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思想指引,突出“明体达用、体用贯通”,落脚点在“思政铸魂”。
第二,确立实践教学的层次架构。整个课程教学宏观主题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思政课,突出“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的同向同行;中观主题是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微观主题是法治与基层社会治理,主要指向的是“背包法官”处理纠纷之中体现的法理人情。
第三,突出议题式的教学方案设计。“背包法官”所面临的诉求,主要包含家庭纠纷、相邻关系、民事侵权等几大类。根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思想道德与法治”等课程的教学要求,选择相关案例,进行“思政铸魂”导向的议题教学设计,以示与法学专业的实践教学有所区别。如篮球少年因胡同篮球场被占,准备起诉占据篮球场跳舞的大妈,“法治大思政课”整体落脚点在新时代“枫桥经验”,而非仅限于《民法典》对应条文如何使用。
第四,探索以具身为代表的“故事—道理”教学方法。学生们跟随“背包法官”体验教学,是一种具身且鲜活的司法实践,需要在教学实施过程中,进行针对性设计,形成一种全过程教学。要从具身的法治体验探究出背后的体制优势,进而明确指导思想的科学性与先进性,最后充分认识到法治保障助推强国建设与民族复兴的作用与价值,强化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
三、“法治大思政课”的全过程教学:“讲故事—提问题—明道理—弘价值”
(一)从行走到具身:“大思政课”何以赋能
具身的“大思政课”以“专题教学+主题活动+置身体验”的教学模式展开教学,具体分为4个教学环节,即“讲故事—提问题—明道理—弘价值”。对应到法治主题,就是以“法治思政”为统摄,利用“和立方”和“背包法官”的课程化,突出“具身”的全过程教学。
具身的“大思政课”其教育底蕴在于构建认同链条,主题教学大致包含以下几个环节:由感知场景而激发认知→由沉浸角色而情感共鸣→由解决冲突而深化理解→由内化于心而价值强化→由认同确证而外化于行,由此构成教学闭环。仍以上文提及的胡同篮球场纠纷案为例,学生们在“行走”中直接感受冲突场景,通常一开始容易自我代入少年角色,然后会进行换位思考,再进一步会将自己定位为“背包法官”,去尝试如何解决冲突。更为重要者,学生们通过直观观察并体认“背包法官”的解决纠纷过程,法律知识的运用之外,是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群众路线的感知。尤其是,学生跟着“背包法官”行走,感受到一天多场次、高频率、深度挑战的诉裁调,新时代“枫桥经验”之于他们,不再是停留在书本上的知识,而是切实的经验,更会由此产生司法为民的价值信仰,这也就使得“德法兼修、明法笃行”落在实处,为学生未来投身于法治建设提供了立足点和出发点。
(二)“故事—道理”教学法在“法治大思政课”的教学运用
“故事—道理”教学法包括“讲故事—提问题—明道理—弘价值”,是笔者长期探索所形成的特色教学方法。从教学实施看,关键在故事选取、问题设置、道理揭示和价值升华4个环节的把握和设置,实现“故事教学+问题链/问题簇+辩论探讨+沉浸式共情”教学一体化。
“故事—道理”教学法运用在“法治大思政课”上,以发挥“具身”的效果,依托“和立方”和“背包法官”的课程化,对应上文提及的教学设计理念和对应的教学环节,以实践教学面临的一些典型案例,进行教学设计论证。
“讲故事”突出案例教学,讲好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在京华大地的生动实践,讲好“首善之区”的法治故事。具体教学切入点是“和立方”和“背包法官”日常工作中所面临的契合“法治思政”的某一教学主题,必须满足从故事讲述到价值导入的一体化要求。故事讲述得有吸引力,以胡同篮球场纠纷为例,学生与篮球少年年龄相仿,又在网络上看到过类似因广场舞扰民而产生纠纷的案例,因此,学生于此案例的发生场景十分熟悉且感兴趣。
“提问题”是用问题加以导引,促使学生思考胡同的纠纷何以产生。在思考过程中,引导学生代入各方视角审视诉求是否合理,继而代入法官视角寻找解决方式,如何在“法理情”统一的原则上定纷止争。如胡同里的篮球场纠纷,不同专业的学生面对同样的纠纷会产生不同的解决方案,“具身”的优势就在于能够产生差异性,教师的介入可以使得学生就此展开讨论:如果你是篮球少年,碰到这个情况会进行起诉吗?如果你是广场舞大妈会如何做?你要是法官会采取什么方式进行处理,能处理好吗?在讨论中引导学生明确问题,对问题进行分层分类,形成问题链/问题簇,从而将PBL教学法落在实处。
“明道理”强调面对问题链/问题簇及其解决方式,进行整体复盘,引导学生去思考其背后所蕴含的道理、学理、哲理。上文提到的胡同篮球场纠纷,最终是法官主导协商解决,并没有进入司法程序。纠纷解决的结果是,各方约定篮球少年使用的常态时间,其他时段则根据实际情况自由协商。这一处理方式是尊重“篮球场”作为公共空间的基本特性,尊重篮球少年的使用权利。同时,又考虑到胡同内邻里关系的融洽,约定在其他时段自由协商,以基层自治方式来解决邻里问题。正如党的二十大报告所提出的:“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9]54
“弘价值”则是在明确道理之后,对价值进行进一步的升华。价值认知遵循“小事情—大价值”的认知逻辑,价值产生从事实出发,从“微观价值—中观价值—宏观价值”进行认知递进和价值弘扬,进而对应产生认同与信仰。篮球场的纠纷当然是小事,但“东城无小事,事事关政治”,“老百姓的事情是最重要的事情”。这本质上是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法治在基层治理的作用,是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观在基层治理中的体现。
综上所述,“法治大思政课”如何讲深讲透讲活是一项系统工程,整体分为3个建设层次。宏观层面,坚持“法治思政”为建设主旨,依托以“结对子”为代表的机制创新,解决“大思政课”建设过程中多主体的条块治理难题,聚焦法治中国建设的“富矿”,将典型特色的法治实践经验(“和立方”“背包法官”)进行课程化。中观层面,实践教学典型案例的课程化,必须将“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的实践教学加以整体设计,遵循课程教学的“四化”协同,追求“思政+专业+具身”有机统一。微观层面,具身的“大思政课”需要遵循“专题教学+主题活动+置身体验”的教学模式,采取“讲故事—提问题—明道理—弘价值”的教学进阶。未来,“法治大思政课”要“善用之”,必须进一步与中国式法治现代化的鲜活样本与生动实践充分结合,实现“思政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有效融合,充分发挥强大的思政引领力,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作出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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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习近平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抓好法治人才培养励志勤学刻苦磨炼促进青年成长进步[N].人民日报,2017-05-04.
[3]习近平对学校思政课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强调不断开创新时代思政教育新局面努力培养更多让党放心爱国奉献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N].人民日报,2024-05-12.
[4]杜尚泽.“‘大思政课’我们要善用之”(微镜头·习近平总书记两会“下团组”·两会现场观察)[N].人民日报,2021-03-07.
[5]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EB/OL].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srcsite/A13/moe_772/202208/t20220818_653672.html,2022-08-10.
[6]叶敏,曹璐琼.有组织的合作:中国特色的结对治理机制[J].政治学研究,2024,(4).
[7]赵春艳.北京东城法院创新推出“和立方”工作机制[N].民主与法制时报,2019-11-19.
[8]姜佩衫.您看!那边来了个“背包法官”——记话剧《鼓楼那些事儿》法院专场演出[N].人民法院报,2023-11-15.
[9]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