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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自信的生成逻辑与宣传教育路径
李忠军 刘怡彤
【摘要】加强宣传教育、坚定制度自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任务。加强宣传教育、坚定制度自信,要从“四个自信”中、从“信仰、信念、信心”中、从“制度理论与制度实践的对立统一”中把握制度自信的本质内涵;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可以感触到的物质事实”中、“清晰的形象”中、“不可抗拒的必然性”中揭示制度自信的生成逻辑;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可以感触到的物质事实”、“清晰的形象”、“不可抗拒的必然性”,引导全党全社会形成对制度自信的感性认知、增进对制度自信的理性认同、坚定对制度自信的信仰信念,使宣传教育更富实效、入脑入心,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
【关键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宣传教育
【作者简介】李忠军,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怡彤,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6)。
【原文出处】《思想理论教育》(沪),2020.4.43~48
【基金项目】2020年度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特别委托项目“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这一根本制度研究”(项目批准号:2020MYB023)。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这一重大政治问题进行了全面回答,提供了坚定制度自信的理论依据和实践依据。同时,《决定》强调,要“加强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引导全党全社会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和优越性,坚定制度自信”。坚定制度自信能够为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多方面显著优势固本培元和凝心聚力,加强宣传教育是坚定制度自信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手段。为了促进全党全社会更加自觉贯彻落实《决定》精神,不断开辟“中国之治”更高境界,必须加强宣传教育、坚定制度自信。
一、制度自信的本质内涵
明确制度自信的本质内涵,是加强宣传教育、坚定制度自信首先需要破解的前提性问题。
一是在“四个自信”中把握制度自信的本质内涵。制度自信的概念范畴是在“四个自信”语境中提出的。制度自信与道路自信、理论自信、文化自信共同构成“四个自信”的基本要素。“四个自信”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如果以制度自信为视角考察“四个自信”的体系结构,制度自信既体现出与道路自信、理论自信、文化自信在价值和目的上的高度一致性,又体现出自身在作用和地位上的特殊规定性。这种特殊规定性反映了制度自信的本质内涵。一方面,制度自信是“四个自信”的根本保障。对于道路自信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通过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确方向顺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只有坚定制度自信,才能确保道路自信始终发挥方向引领的作用。对于理论自信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通过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这一根本制度为理论自信提供了有力保证。只有坚定制度自信,才能确保理论自信始终发挥理论指导作用。对于文化自信而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通过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为广泛凝聚人民精神力量提供了有力保证。只有坚定制度自信,才能确保文化自信始终发挥精神支撑的作用。另一方面,制度自信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道路自信为制度自信提供了方向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当代中国发展的必由之路。只有在道路自信的方向引领下,制度自信才能始终坚持正确方向,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理论自信为制度自信提供了理论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奠定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精神原则。只有坚定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才能始终高举马克思主义伟大旗帜,拥有强大的思想武器。文化自信为制度自信提供了精神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表征着中华民族的共有精神家园与独特精神标识。只有坚定文化自信,制度自信才能获得强大精神支撑和不竭力量之源。因此,制度自信既是“四个自信”的根本保障,又以道路自信、理论自信、文化自信为方向引领、理论指导、精神支撑。
二是在“信仰、信念、信心”中把握制度自信的本质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信仰、信念、信心,任何时候都至关重要。……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都是指引和支撑中国人民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的强大精神力量。”[1]]这一重要论述用信仰、信念、信心三个关键点位揭示了新时代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凝心聚力的整体逻辑,同时也反映了制度自信内在结构中的本质内涵。一方面,在总体构成中,信仰是统领、信念是支撑、信心是基础。只有确立了信仰,才会坚定信念、增强信心。从制度自信的精神统领来看,“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是其在信仰维度的内涵实质。马克思主义科学构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理想图景。“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2]只有始终葆有马克思主义的信仰之魂,才能初心不改、矢志不渝地坚定制度自信。从制度自信的观念支撑来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是其在信念维度上的内涵实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总任务。只有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固化于心,才能夯实制度自信的观念支撑。从制度自信的心理基础来看,“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是其在信心维度上的内涵实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主要目标。这一梦想把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美好愿景熔铸在一起,代表了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最深切最期盼的夙愿。对这一梦想强烈的信心能够为坚定制度自信凝聚广泛的心理共识和注入直接的驱动力量。另一方面,在具体环境中,笃定信心而产生信念,坚定信念而升华为信仰。如果没有笃定的信心,也不会秉持信念、葆有信仰。确立对制度自信的信仰信念,需要现实信心为其奠定坚实的心理基础。“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意味着“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在奋斗目标上的民族化、形象化和具体化表达。全党全社会只有增强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才会为制度自信的信仰信念提供深厚的情感依托和牢固的心理基础。坚定对制度自信的崇高信仰和现实信心,也需要理想信念的重要衔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代表了马克思主义崇高信仰赋予中国人民的时代任务,代表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途径。全党全社会只有始终秉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制度自信才会获得链接“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与“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的中介桥梁。既有现实信心为崇高信仰奠定坚实的心理基础,又有理想信念为崇高信仰提供牢固的观念支撑,崇高信仰自然会愈加巩固和坚定。因此,“信仰、信念、信心”相互支撑、相互贯通,共同表征着制度自信内在结构中的本质内涵。
三是在“制度理论与制度实践的对立统一”中把握制度自信的本质内涵。如果说制度自信在“信仰、信念、信心”中共同指向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理想的追求,那么这种追求又激励着我们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理想图景变成现实。制度理想图景变成现实的过程就是制度理论转化为制度实践、制度实践升华为制度理论的过程。“制度理论和制度实践的对立统一”是推动这一过程不断向前发展的内在原因,也是推动制度自信由低级向高级飞跃的根本动力。一方面,需要把握制度理论与制度实践的对立。制度理论与制度实践相对立,意味着两者存在某种差距。制度理论来源于制度实践,制度实践是制度理论的现实基础,这就有可能导致制度理论滞后于制度实践。同时,制度理论又代表了制度实践的应然状态,需要为制度实践提供前瞻性的理论指导。所以,制度理论也有可能超前于制度实践,脱离制度实践的客观实际。无论制度理论是滞后于还是超前于制度实践,制度理论都既不能准确反映制度实践的实际变化,也不能完全满足制度实践的现实要求。但是,制度理论与制度实践相对立是制度本身完善和发展的必要环节,也是制度自信由量变到质变的必经阶段。制度理论与制度实践的矛盾是普遍存在的,只有通过观察和分析制度理论与制度实践的对立面,不断消解制度理论与制度实践相矛盾的因素,才能使制度理论与制度实践走向统一,也才能使制度自信在这一过程中从片面的、外部的、现象的感性认知不断深化为整体的、内在的、本质的理性认同。另一方面,需要促成制度理论与制度实践的统一。制度理论与制度实践相统一,意味着制度理论与制度实践相互适应、协调发展,是制度运行的理想状态。邓小平早在1992年提出的“三个有利于”标准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提出的“八个能否”标准,为我们提供了评判一种制度是否具有优越性的基本标准。只有以此为标准,不断在制度理论与制度实践的相对立中促成两者的统一,才能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理想图景不断变成现实。我们也才能在这一过程中通过不断反思制度理论与制度实践的具体对立和统一,推动制度自信螺旋式上升发展,从而使制度自信的本质内涵跃迁到更高的逻辑层次,并在更高的逻辑层次上促成制度理论与制度实践相统一。
二、制度自信的生成逻辑
制度自信是在多种因素作用下创造性生成的,必然遵循着一定的生成逻辑。这种生成逻辑是加强宣传教育、坚定制度自信的内在线索和理论切入点。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现代社会主义必获胜利的信心,正是基于这个以或多或少清晰的形象和不可抗拒的必然性印入被剥削的无产者的头脑中的、可以感触到的物质事实,而不是基于某一个蛰居书斋的学者的关于正义和非正义的观念。”[3]在这一经典论断中,恩格斯通过“可以感触到的物质事实”、“清晰的形象”、“不可抗拒的必然性”三个必要环节,清晰勾勒了“现代社会主义必获胜利的信心”的生成逻辑主线。循此思路,我们可以揭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生成逻辑。
首先,制度自信缘起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可以感触到的物质事实”。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4]制度自信作为思维的产物,是人们在所处制度的社会现实条件限定下创造性生成的。人们在物质现实中进行制度实践的同时,也在思维观念中生成制度自信;在物质现实中丰富制度实践体验的同时,也在思维观念中促进制度自信深化。如果没有“可以感触到的物质事实”,无论“某一个蛰居书斋的学者的关于正义和非正义的观念”阐扬得多么准确合理,也难以具有可靠的说服力、感召力。可见,“可以感触到的物质事实”是制度自信缘起的感性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丰富的实践成果,创造了无数“可以感触到的物质事实”,能够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缘起奠定坚实的感性基础。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丰富实践成果作出了概括性总结:“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两大奇迹。一是经济快速发展奇迹。我国大踏步赶上时代,用几十年时间走完了发达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工业化进程,跃升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综合国力、科技实力、国防实力、文化影响力、国际影响力显著提升,人民生活显著改善,中华民族以崭新姿态屹立于世界的东方。二是社会长期稳定奇迹。我国长期保持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成为国际社会公认的最有安全感的国家之一。”[5]正是无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可以感触到的物质事实”通过时代化、实证化、具象化的表现形式,充分证明了其具有的显著优越性和蓬勃生命力,切实增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说服力、解释力和吸引力,使得人民完全有理由相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一定能够确保中华民族顺利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而实现伟大复兴中国梦。
其次,制度自信生发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清晰的形象”。“可以感触到的物质事实”作为客观的社会存在,必须将其反映到思维中来。“清晰的形象”可以理解为在人的理论思维中形成的描述和解释“可以感触到的物质事实”的系统化概念体系。这种描述和解释所形成的“清晰的形象”不是对“可以感触到的物质事实”在思维中的直观给予,而是一种在观念中逻辑化、条理化和体系化的“图景建构”。这种“图景建构”已经超越“可以感触到的物质事实”的经验表层,从而抵达本质层面去理解和把握“可以感触到的物质事实”的普遍性、必然性、规律性。所以,制度自信不仅缘起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可以感触到的物质事实”,而且需要从中剥离掉经验性的杂多表象和具体规定,进而在理论思维中以系统化的概念体系构筑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清晰的形象”,才能促进制度自信不断生成和发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已经全面阐发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系统化概念体系,这就是通过聚焦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重点回答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应该“坚持和巩固什么、完善和发展什么”的13个方面内容。其中,《决定》明确把党的领导制度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的统领地位,体现了党的领导制度作为一条红线贯穿于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的战略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决定》的说明中特别强调:“决定稿准确把握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演进方向和规律,突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抓住了国家治理的关键和根本;突出守正创新、开拓进取,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突出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体现了强烈的问题导向和鲜明的实践特色。”[6]由此可见,《决定》明确了以党的领导制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统帅”,以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四梁八柱”,通过体系恢弘、结构严密、内容清晰的形式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图谱”展现在我们面前,为我们在理论思维中以系统化概念体系构筑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清晰的形象”,进而生发制度自信提供了基本依据。
再次,制度自信坚定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可抗拒的必然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可抗拒的必然性”是进一步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清晰的形象”进行的本质凝练和逻辑抽象,为坚定制度自信确立了牢固的科学的理论根据。“不可抗拒的必然性”代表了一个事物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客观必然性”与“现实规律性”。只有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得以存在和发展的“客观必然性”与“现实规律性”,深入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人民的选择和历史的必然,符合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才能在信仰、信念的层面上形成坚定的制度自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不是从天上掉下来的,而是在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是经过革命、建设、改革长期实践形成的,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相统一的成果,凝结着党和人民的智慧,具有深刻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7]在此意义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可抗拒的必然性”就集中体现在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辩证统一中。以“三个逻辑相统一”为视角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既能够印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扎根于中国具体历史实践之中,经过中华文明五千多年历史演进形成的必然结果,有着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广泛的民族心理基础;也能够印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以马克思主义为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坚持把科学社会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发展相结合而形成的科学制度体系,实现了“开拓正确道路、发展科学理论、建设有效制度”[8]的有机统一;还能够印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经过革命、建设、改革的长期不懈奋斗创造出来的政治实践成果,不仅积淀和升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实践经验,更着重观察和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当下的伟大实践进程。总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辩证统一就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可抗拒的必然性”作出的历史概括、理论概括、实践概括,在最根本的意义上为坚定制度自信明晰了终极归因。
三、加强宣传教育、坚定制度自信的基本遵循
坚定的制度自信不是从来就有的,不是自发产生的,也不是产生以后始终保持不变的。恩格斯在经典论断中强调“现代社会主义必获胜利的信心”建立在关于现代社会主义“可以感触到的物质事实”、“清晰的形象”、“不可抗拒的必然性”之上,还有另一层含义,那就是它们需要“印入被剥削的无产者的头脑中”,“被剥削的无产者”才会形成“现代社会主义必获胜利的信心”。“印入被剥削的无产者的头脑中”这一活动可以理解为用科学理论武装群众头脑、铸育政治灵魂的宣传教育工作。因此,加强宣传教育是坚定制度自信的必然要求和重要手段。总体来看,只有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在全党全社会唤起对制度自信感性认知层面的情感共鸣,形成对制度自信理性认同层面的理论自觉,铸育对制度自信、信仰、信念层面的政治灵魂,才能促进制度自信实现由感性到理性、由现象到本质、由至信到坚定的观念转化和思想飞跃。具体来看,加强宣传教育需要牢牢把握制度自信生成逻辑的三个必要环节,依循对制度自信的感性认知层面、理性认同层面、信仰信念层面由浅入深、循序渐进,做好如下三个方面工作:
首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可以感触到的物质事实”形成对制度自信的感性认知。宣传教育的第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可以感触到的物质事实”唤起全党全社会对制度自信广泛的感性认知,形成认知共鸣。一方面,宣传教育要从讲好中国制度故事入手,引导人们形成对制度自信的感性认知。讲好中国制度故事、传播好中国制度声音,是使全党全社会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本质特征和优越性的题中之义。为了讲好中国制度故事,宣传教育需要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文化自信,增强讲好中国制度故事的道路底色、理论底气、文化底蕴;需要选取典型性、代表性、真实性案例,利用大量鲜活叙事和翔实材料佐证,增强讲好中国制度故事的说服力、解释力;需要创新话语表达方式和故事呈现形式,适应分众化、差异化传播规律,让每个人都易于感知它、领悟它,增强讲好中国制度故事的亲和力、针对性。另一方面,宣传教育要从昭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性成就和显著优势入手,引导全党全社会形成对制度自信的感性认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性成就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的成功实践提供了最有力证明。同时,其充分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多方面显著优势,为全党全社会坚定制度自信提供了基本依据。宣传教育需要加强宣传和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造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积极诠释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到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历史性变革;需要通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历史性成就的验证,对应阐释《决定》中总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13个方面显著优势;需要着重阐释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以及对其他制度优势起到的基础性和决定性作用。
其次,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清晰的形象”增进对制度自信的理性认同。如果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清晰的形象”的形成,标志着在理论思维中构建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系统化概念体系,那么宣传教育需要进一步落实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清晰的形象”增进对制度自信理性认同的重要任务。一方面,宣传教育要从描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观念图式入手,引导全党全社会增进对制度自信的理性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严密、结构完整,宣传教育需要抓住党的领导制度的核心地位,引导全党全社会正确认识党的领导制度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统领作用;需要勾勒出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整体框架,引导全党全社会系统把握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作用;需要具体描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观念图式的内容安排,引导全党全社会学习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新时代必须坚持和巩固的根本点以及完善和发展的基本方向。另一方面,宣传教育要从凝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论样态入手,引导全党全社会增进对制度自信的理性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观念图式内蕴着逻辑化、条理化和体系化的理论样态。因而,宣传教育需要进一步透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观念图式,揭示出不同制度内容的理论逻辑和相互联系;需要深化制度理论研究,不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观念图式;需要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论样态,用彻底的制度理论掌握群众,引导全党全社会自觉用其武装头脑和指导实践。
再次,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可抗拒的必然性”坚定对制度自信的信仰信念。制度自信不是一经形成就不再发生变化和动摇的,而是要不断加以巩固和强化,最根本的是要坚定对制度自信的信仰信念。因而,宣传教育需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在引导全党全社会不断用融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可抗拒的必然性”的科学理论筑牢制度自信的信仰之基。一方面,宣传教育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客观必然性”入手,引导人们坚定对制度自信的信仰信念。宣传教育需要引导全党全社会读经典、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和掌握历史唯物主义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需要引导全党全社会自觉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与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必然性;需要引导全党全社会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客观必然性,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和对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另一方面,宣传教育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规律性”入手,引导全党全社会坚定对制度自信的信仰信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可抗拒的必然性”是“客观必然性”和“现实规律性”的辩证统一。宣传教育需要揭示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基础上实现的中国化发展,加强理论武装,引导全党全社会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需要对党史国史和基本国情作出新的科学阐释,引导人们深入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需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客观必然性”和“现实规律性”相统一来感召触及人民群众的思想灵魂,引导人们将对制度自信的信仰信念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8-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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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65.
[4]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525.
[5][7][8]习近平.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J].求是,2020(1).
[6]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N].人民日报,2019-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