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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建设历程和发展走向
佘双好
【摘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是伴随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成长发展起来的新课,其从无到有,从多门课发展到“一类”课,从“一类”课演变成一门课,成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经历了艰难而辉煌的发展历程。“基础”课程建设形成了适应时代发展和党的理论创新需要、顺应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发展趋势、体现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发展要求、不断优化课程教学内容体系、积极探讨适合课程特点的教学模式、充分发挥主管领导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两方面积极性等基本经验。推进《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要进一步明确该文件对“基础”课的性质定位,优化“基础”课内容体系,提升课程建设的学科支撑,拓宽“基础”课程建设视野,提升“基础”课教师队伍质量和水平,推动课程建设深入发展。
【关键词】“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建设经验;发展走向
【作者简介】佘双好,武汉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当代中国研究中心主任,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实践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湖北  武汉  430072)。
【原文出处】《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武汉),2021.9.8~14
【基金项目】本文系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重要论述研究”(项目编号19JZD002)的阶段性成果。
中宣部、教育部印发的《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将大学阶段思想政治理论课(以下简称“思政课”)必修课中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为“基础”)课调整为“思想道德与法治”课,标志着“基础”课作为一门课程名称的终结和新的课程建设的开始。“基础”课从无到有、从多门课发展到“一类”课、从“一类”课演变成一门课,经历了艰难而辉煌的发展历程,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资源,为新时代建设好“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思想道德与法治”课要在“基础”课奠定的坚实基础上,按照新时代要求,形成适应新时代思政课建设要求的新课程。
一、“基础”课的发展历程
“基础”课是伴随着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而诞生和发展起来的新型课程。在改革开放以前,我国高校思政课以马列主义基础、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等课程设置为主,统称“马列课”或“政治理论课”;大学生思想品德、法制教育、形势与政策等教育活动采取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等方式进行,没有列入学校正规课程以课堂教学主渠道的形式对学生进行教育。
1.初步尝试期(1980-1987)。“基础”课进入高等学校课程体系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改革开放初期,伴随着党的中心工作的转移,时代和社会发展对个体思想品德发展提出要求。1980年,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提出“要大力进行革命理想教育”“必须坚持进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教育”[1](P8)的要求,与此同时,一些高校也开始尝试以课程方式开展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育的试点。[2]1982年10月,教育部下发《关于在高等学校逐步开设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程的通知》,对部分高校开设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的经验进行了肯定,并对全国范围开设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提出了要求,这成为全国高校全面开设思想品德课程的起点。①1984年9月12日,教育部再次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开设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的若干规定》,对开设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提出进一步要求,该规定不仅提出本门课“应纳入教学计划,并考核学习成绩”,还对本门课程的性质、内容、教学原则、教师队伍建设以及教学机构建设等提出了指导性规定。[3]为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教育,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的通知精神,1986年9月,国家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在高等学校开设“法律基础课”的通知》,“法律基础”开始进入思想品德课程系列。
在中共中央及宣传部、教育部、司法部等部门的倡导推动下,在广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探索下,这一阶段的思想品德课开始逐渐以课程的方式出现在高等学校课程体系中,并展开思想品德类课程的实践探索,“基础”课教育内容的课程雏形已经初步显现,思想品德课向正规课程形态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2.课程确立期(1987-2005)。1987年10月,国家教育委员会印发的《关于高等学校思想教育课程建设的意见》,对以课程形式开设的“大学生思想修养”“人生哲理”“法律基础”“职业道德”和“形势与政策”等课程进行了统一学时和课程顺序的规定,并将这些课程统称为思想教育课程,标志着与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并列的新的一类课程的产生。[4](P132-134)
1993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宣传部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印发的《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将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政治教育课并列,作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并把这两类课程并列简称为“两课”。[5](P147-148)1998年6月,中宣部、教育部印发《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其实施工作的意见》,对高校“两课”课程设置进行了最为系统和全面的规定,其中思想品德课程设置为“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课,“形势与政策”课作为各层次各科类学生开设的课程,按专题进行,实行学年考核制度。[6](P182-185)
2005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对高等学校四年制本科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进行了重新调整,形成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新方案(简称“05方案”)。“05方案”将四年制本科生思想政治理论必修课程调整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同时,开设“形势与政策”课,并将“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作为选修课程开设。这标志着“基础”课作为一门独立的课程的形成。
在中宣部、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下,这一阶段的思想品德课(思想教育课)作为一种新类型的课程被列入高等学校课程体系,作为与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相并列的课程被提升到体现社会主义大学本质特征之一的主渠道地位,并且在“05方案”中正式确定课程名称——“基础”课作为一门新型课程出现在高等学校课程体系之中。
3.课程建设期(2005-2020)。“基础”课作为新的一门课程列入学校课程体系以后,如何实施课程教学成为迫切的问题。2005年3月中宣部、教育部印发《〈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基础”课程的学分、课程教学基本内容、课程设置实施工作的基本要求和时间安排作了明确规定,并对课程教材编写、教学研究、教师培训、学科建设和组织领导等提出明确要求。[7](P218-221)
“基础”课程确定后,教学基本要求(大纲)和教材编写成为最紧迫的建设任务,“为保证教材编写的科学性、严肃性、权威性,中央决定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大纲和教材编写工作,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由中宣部、教育部负责组织集中编写。2005年3月,中宣部、教育部正式启动教材编写工作的申报、遴选程序,经过反复研究,形成了编写提纲”[8]。此后,教材编写组在首席专家带领下,对教材进行多轮讨论编写修改,修改稿最后经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专家审定定稿。2006年6月教育部办公厅专门下文,要求全国普通高校从2006级学生开始普遍开设“基础”课,并统一使用中宣部、教育部组织编写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相关教材。[9](P225)2006年9月,第一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作为“05方案”实施后的第一本教材在全国范围使用。教材初版以来,中宣部、教育部高度重视教材使用情况,反复征求各方面意见,并根据时代发展要求和党的创新理论的进展,不断与时俱进地对教材进行修订和完善。从2007年至2020年,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建设工程“基础”编写组先后7次对教材进行修订,出版07版、08版、09版、10版、13版、15版、18版修订版本。每一次修订后,首席专家和课题组主要成员都撰文对教材修订内容进行说明。经过多轮实践和修改,“基础”课教材体系日臻成熟完善。
为加强“基础”课建设,中宣部、教育部先后开展课程规范性建设,开展教师队伍培训,开展“精彩一课”“精彩教案”“精彩多媒体课件”评选活动,开展“优秀思政课示范课巡讲”“思政课建设优秀成果巡礼”和“思政课建设巡察”等活动,开展专题教学活动的探索,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一流课程建设等。“基础”课程教学发生了深刻变化,课程教学体系日益完善,教师队伍质量和水平日益提升,课程教学平台和环境日益稳定和丰富。“基础”课作为立德树人关键课程之一的思政课,在课程建设中的作用和地位得到日益彰显,成为整体思政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在推动新时代思政课改革和发展中发挥了特殊的作用。
这一阶段,“基础”课程建设进入稳定发展和内涵提升时期,是课程质量和水平提升十分迅速的发展阶段。这一阶段,“基础”课与其他思政课一样,在相关文件和精神指导下,课程地位日益稳固,课程建设日益规范,课程改革和发展日益深化。
二、“基础”课建设的基本经验
从“基础”课的发展历程来看,“基础”课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背景下产生,在有关文件精神的倡导和主管部门的推动下发展,在广大思想政治工作者的实践探索中生根,逐渐进入高等学校课程体系,成为与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相对应的“一类”课程,成为对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课程之一,与其他思政课一起成为落实立德树人的关键课程,并且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在“基础”课建设中有很多成功的经验值得总结。
1.适应时代发展和党的理论创新发展需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重新确立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提法,确定把全党工作的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作出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实现了党的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10](P76),开启了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伴随着党的中心工作的转移,思政课程内容和主题发生深刻变化;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展开,个体作为独立的主体地位日益确立,时代进步和社会发展对个体思想道德素质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同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对个体法律素质和法治素养也提出明确要求。正是在这种时代需要的呼唤下,党中央逐渐提出对大学生思想道德和法律素质的要求,特别是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明确提出精神文明建设任务,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分为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两个方面,提出“用共同理想动员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树立和发扬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纪律的教育”“普及和提高教育科学文化”等任务[11](P123-131),对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进一步提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任务,认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集中体现着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和方向,对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具有巨大的能动作用”[12](P140),要求努力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与此同时,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发展也对公民(包括大学生)提出了法制教育的要求。时代的发展和党的思想理论的创新发展,为将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列入高校课程、设立专门课程进行集中系统课程教育提供了客观条件,同时也提出了明确要求。正是在时代主题变化和党的理论创新发展的双重推动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教育内容逐渐被列入课程,成为学校课堂教学主渠道的重要组成部分。
2.顺应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发展趋势。“基础”课列入课程,除了时代发展和党的理论创新发展需要以外,还与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思潮密切关联。“文化大革命”将思想政治教育推到不合适的位置,通过运动式的方式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影响了思想政治教育的声誉,也对广大思想政治工作者造成了情感上的伤害。改革开放以后,伴随着党的中心工作转移,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作为一个重要的命题被提出来,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了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的讨论。在这股思潮的推动下,中共中央先后下发《关于加强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的通知》《关于批转〈国营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纲要(试行)〉的通知》等文件,指出思想政治教育是一门科学,提出通过专业的方式培训职业化思想政治工作者的要求。1984年4月13日,教育部下发《关于在十二所院校设置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意见》,提出通过专业教育的方式培养思想政治工作者。1987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将思想政治教育提升到学科的位置,开启了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化发展的征程;2005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关于调整增设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及所属二级学科的通知》,将思想政治教育列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目录下的独立二级学科,实现了思想政治教育从科学到专业再到学科的提升。伴随着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进程,广大一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以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探索通过稳定的阵地和渠道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实现思想政治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和专业化。“基础”课的开设,正是广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努力探索相对稳定、固定的思想政治教育渠道,将大学生日常关心的思想、道德、人生、价值、就业、心理、法制等问题列入教育内容,通过课堂方式进行教育的结果,体现了思想政治教育科学化的要求。
3.体现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发展要求。“基础”课列入高校课程,除了时代发展、党的思想理论创新发展需要和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化的推动以外,还是顺应广大学生呼声,将学生普遍关心的问题用课程方式进行集中教育的结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伴随着党的中心工作转移,人们思想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特别是八十年代初期一场波及全国、声势浩大的关于人生观的大讨论,把青年大学生在人生观、价值观方面的矛盾和困惑展示在人们面前,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和人生观、价值观的教育成为党和政府及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共同关注的问题。在“基础”课程的产生和发展中,大学生始终是积极参与者和积极推动力量。正是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期的人生观大讨论中,广大学生关于理想、信念、人生观、价值观等方面的困惑催生了“人生哲理”课程的设置;正是顺应大学生对个人就业和人际关系、心理健康的需要,“职业道德”和心理健康、人际关系被列入“基础”课教育内容;正是因为广大学生对法律知识的要求,法律基础课程成为“基础”课程稳定的教育内容。从“基础”课程内容的变迁来看,适应学生对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素养提升的渴求,是课程设置变化发展和课程内容不断优化的内在动力。
4.不断优化课程教学内容体系。“基础”课是改革开放以后逐渐形成起来的一类新课,如何根据课程要求和发展,形成相对科学合理、成熟稳定和有助于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提升的课程体系,这是“基础”课程作为一门课程需要格外关注的问题。在“基础”课建设过程中,广大“基础”课教师(早期是所有思想品德课教师,后期是“基础”课教材编写组成员)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了相对合理稳定的教材体系。从“基础”课程建设发展的历史来看,最初的课程设计具有随意性和不稳定的特点,主要采取专题教育的方式,针对学生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思想道德和法律素质的教育。在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作为两门独立课程期间,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形成了相对独立的较为全面丰富的课程体系。“基础”课成为独立课程以后,“基础”课教材编写组成员对教材进行了多轮修订。从“基础”课教材编写的轨迹来看,06版教材在编写过程中“一方面注重继承和借鉴《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教材编写和教学方面的成功经验,充分吸收了这两门课程以往取得的丰富成果;另一方面根据‘基础’课教学体系和教学目的的需要,对教学内容进行了创新性定位和阐释,并综合地运用其他三门思想政治理论课提供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以及其他多种相关学科的知识,对大学生在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制观方面遇到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做出科学的有说服力的回答”[13]。新教材对原教材有关内容的继承,不是简单的承袭,还对原先内容进行了修改、重写等,并在新教材的组织架构中进行了新的整合,使得全书的布局更加合理、逻辑更加清晰、内容更加精当、立意更加明确;新教材还增加了不少新内容,更加契合“基础”课程的开设宗旨。据学者分析[14](P197-204),2007年至2013年,教材进行了多轮修改,其中13版教材在结构和内容上均进行了非常大的调整。13版教材打破了前面诸版本的“1+8+1”模式,改为了“1+7+1”模式,教材中“思想道德修养”部分在观点上、逻辑上、表述上更加成熟,“法律基础”部分在进一步精简具体法律知识的同时,对法律精神、法治理念、法治思维的强调更加突出,更加有助于在青年大学生心目中树立法律的权威,培养学生的基本法律素养。15版教材在13版的基础上作了重要调整。15版教材根据当代中国社会全面、深入开展的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蓬勃局面,将引导青年大学生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贯穿新教材的重要线索之一,融贯于教材的各个章节之中。18版教材遵循立足新时代、贯穿新思想、着眼新要求、运用新话语的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引导大学生努力成长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从新时代对青年大学生的新要求切入,以人生选择—理想信念—精神状态—价值理念—道德觉悟—法治素养为基本线索逐次展开担当民族复兴大任对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要求的分析探讨”[15],形成“基础”课程内容框架,这些都反映了“基础”课教学工作者不断探索的进程。从“基础”课教材修订过程来看,“基础”课之所以能够不断适应时代和学生思想发展要求,成为深受学生喜欢的课程,与“基础”课教材编写组以及广大教师不断根据时代和党的理论创新发展要求,不断优化课程教学内容,形成相对完善的课程体系密切相关。
5.积极探讨适合课程特点的教学模式。“基础”课是思政课,具有思政课教学的共性,遵循思政课教学的共同规律,同时,与其他思政课相比,“基础”课又具有课程的特殊性。在“基础”课各版教材中,都有对“基础”课性质和教学特点的分析,认为“基础”课是“一门融思想性、政治性、知识性、综合性和实践性为一体的课程,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现实性、针对性都很强”[16](P11)。正是因为这个特点,有学者认为不能简单地将“基础”课归入理论课、知识课或技术课的范畴,而应当实事求是地把它界定为“修养课”,或称“修身课”。任何课都是由教师和学生双主体构成,思想品德课由于存在教学过程与学生特殊接受过程的统一,教学过程与学生自我意识分化和同一的统一,教学过程与学生思想品德形成过程的统一,因此具有特殊的“双主体结构”。在双主体结构中,教师的教学过程是条件,学生的修身过程是基础,教师的教学过程是条件,学生的修身过程是目的。因此,思想品德课是修身课。[17]有学者将思政课在“05方案”的内涵分为“三个层面”:一是体现以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育为根本的课程,二是以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即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为中心的课程,三是以初步掌握并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认识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为重点的课程。[18]用“认识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总结“基础”课的内涵特点,体现了“基础”课的实践性和指导性。“基础”课的这一特点,使得其在实施过程中对教学模式和方法的探索成为显著特色,形成了十分丰富多样的教学模式,极大地推动了思政课教学模式和方法的发展。据有学者总结,在2006年至2016年,“基础”课堂出现的教学模式和方法十分丰富多样,提出教学模式10多种,教学方法分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评价体系等三大类,共30多种。[19](P265-273)不断根据课程性质和大学生思想特点,探讨适合课程要求的多样化教学模式和方法,成为“基础”课程建设的基本特点。
6.充分发挥主管领导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两方面积极性。“基础”课的诞生、确立和发展,是党中央、教育主管部门和广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两方面双向互动的成果。从课程的诞生来看,“基础”课的产生既有党和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门的倡导,又有广大一线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发挥。“基础”课程就是在党和政府的倡导下,在广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实践创造的基础上,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广泛吸纳有益意见和成果最终确定为正式的教育渠道。“基础”课确定后,在中共中央宣传部和教育部的组织下,教材编写组人员充分吸纳广大一线教师的意见,充分调动各方面共同参与,几经打磨,逐渐形成精品教材。正如06版教材首席专家罗国杰教授深有感慨地说:回顾教材编写过程,我们深感它是党中央直接领导、宣传教育部门精心组织、教育战线群策群力、方方面面团结奋战的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央直接领导、宣传教育部门精心组织、教育战线群策群力、教材大纲和内容反复修改论证并力求精准的一部教材。[20]“基础”课程建设过程中,在教育部门推动下,广大“基础”课教师积极参与课程教学改革和发展,形成了上下互动的课程建设局面,实现了“基础”课教学改革和创新的良性发展。
三、推动新课程方案下“基础”课教学改革深入发展
以“方案”实施为标志,“基础”课程建设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思想道德与法治”课与“基础”课既存在着历史承续的关系,同时也存在着建设一门新的课程问题。因此,新方案实施要在吸收“基础”课程设置以来形成的积极成果和有益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基础”课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在新时代背景和新课程方案条件下,实现“基础”课程教学改革的深化发展。
1.进一步明确“方案”对“基础”课的性质定位。“方案”遵循循序渐进、螺旋上升的原则,从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的教学目标要求出发,将“基础”课程名称调整为“思想道德与法治”,强化了思政课的政治性属性,并且与小学和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相呼应,更好地体现了“方案”对“把握新时代”“推进一体化”“突出创新性”“增强针对性”的要求。“方案”中“基础”课的课程名称减少了“修养”和“基础”,强化了“思想道德与法治”的思想内容和政治内容,提升了对思想道德和法治的层次要求,但并没有改变“基础”课程属于思政课必修课的课程地位,也没有改变“基础”课理论与实践性相统一、注重在实践中践履的课程特色,更好地注重了与小学和初中“道德与法治”课的衔接。从课程名称的更改来看,“思想道德与法治”课名具有以下优点:一是更加强化了思政课的性质。“基础”课作为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和要求的主渠道课程,作为落实立德树人的关键课程之一,要更加体现社会主义意识形态要求,要更加明确将党的创新理论成果体现在课程之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反映新时代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基本理论、基本经验、基本方略。新的课程名称强化了社会主导思想道德和法治观念的特点。二是更加符合思政课的要求。从思政课程设置的一般规律来看,思政课是体现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要求的内容设置,在课程教学过程中应该遵循课程教学规律、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建设规律,但是在课程设置名称上,应该以系统理论知识呈现,而不是课程目标要求的直接体现。“思想道德与法治”更好地体现了课程的知识呈现的要求。三是更加符合课程循序渐进、螺旋上升的原则。小学和初中“道德与法治”从课程内容上更偏重道德与法治的基本知识和要求,在大学期间则更强调其中的思想性、理论性,这样实现了从知识层面向思想层面的升华。因此,应充分认识“方案”中“基础”课程的“变”与“不变”,进一步深化对“基础”课程性质的认识。
2.进一步优化“基础”课内容体系。“方案”不仅确立了“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名称,而且明确规定了课程内容,“主要讲授马克思主义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法治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关系,帮助学生筑牢理想信念之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弘扬中国精神,尊重和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提升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素养。”“方案”对课程内容的规定,充分继承了“基础”课教材从06版到18版形成的积极成果,保持了“基础”课教学内容的稳定性。从“基础”课程内容包括教材的演变过程来看,“基础”课程建设过程中虽然积累和积淀了相对稳定的属于本门课程特色的知识框架和内容体系,但也丢失了很多属于本门课程应该突出的内容(比如大学适应与转变、心理健康、人生哲理、就业指导以及具体法律知识内容等),并且在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的探索过程中,也并没有完全处理好“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思想道德”与“法治”、“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与“法治观”、“法治”与“法律基础”等内容之间的关系。因此,新时代“思想道德与法治”应该以什么样的内容体系和知识体系呈现,依然是一个需要认真讨论和反复实践的新课题。“基础”课包括新设立的“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的生命力在于不断根据新时代和党的理论创新要求,根据大学生成长成才规律,根据学校立德树人的教学规律,不断与时俱进地优化课程内容和教学体系,使“基础”课的课程设置不断优化,更好地实现课程设置目标。
3.进一步提升课程建设的学科支撑。把思政课建设提升到学科建设层面,通过学科建设促进课程建设,推动课程教学深入发展,这是“05方案”实施以来思政课建设的基本经验。正是在思想政治教育学科建设的推动下,“基础”课程逐渐被列入学校课程体系,成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之一的思政课必修课程。从这个意义上看,学科建设不仅对思政课建设意义重大,而且对“基础”课程建设意义重大。在“基础”课建设过程中,虽然老一辈学者十分重视课程学科建设,比如罗国杰教授多次呼吁:“‘思想道德修养’作为一门学科,有自身的学科体系。它是同伦理学、教育学、思想政治学和心理学等学科有着密切关系的一门新兴学科,有自身的科学体系,有明确的学科对象、任务、目的和研究方法,有着极其广阔的发展前景。”[21]在思政课建设的相关文件中,尽管“基础”课的学科依托十分明确,但是“基础”课的学科支撑依然十分薄弱。一方面,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研究中,“基础”课教学内容较少被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领域进行研究,以至于“基础”课理论基础薄弱;另一方面,在“基础”课设置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且与本课程密切相关的思想政治教育学科,也较少将“基础”课程内容提升到学科层面进行研究,使“基础”课缺乏明确学科支撑。在课程建设过程中,虽然课程与学科并不存在着一一对应关系,课程教学的综合性需要多学科知识进行丰富和完善,但是从某一门具体课程内容体系逻辑来看,课程建设还是需要遵循同一学科的思维方式和逻辑。因此,“基础”课程建设要进一步优化学科支撑,实现学科支撑与课程建设的良性发展。
4.进一步拓宽“基础”课程建设视野。“方案”将“基础”课程建设放在开阔的思政课建设大背景和大格局下,对“基础”课程建设视野提出新的要求。在“基础”课程建设历史上,“基础”课程建设最初是以日常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对比参照,是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固定化、制度化。在“基础”课作为课程确立以后,课程对比参照主要是与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对照。与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相比,“基础”课作为思政课建设的落脚点,是具有理论与实践结合,把马克思主义理论转化为指导自身实践的思想武器的过程。“方案”将“基础”课建设置于更为开阔的建设背景下,除了考虑其在思政课内部的关系,在思政课内部必修课程之间的关系以外,还要关注其在思政课内部选修课之间的关系,比如在思政选修课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宪法法律”等课程与“基础”课内容密切相关,需要处理思政课内部必修课与选修课之间的关系。在思政课外部,“基础”课也需要处理“基础”课专门立德树人与课程思政立德树人之间的关系。从“基础”课程纵向衔接关系来看,“方案”将“基础”课视野拓展到大中小学课程的循序渐进、螺旋上升的一体化建设层面,要求“基础”课教师加强对学生原有知识基础的了解,加强对基础教育的了解。“基础”课程的新定位,要求在课程建设中拓宽思维视野,把“基础”课程放在纵向衔接、横向贯通的大背景下,放在学校、社会和家庭教育大格局下来建设。
5.进一步提升“基础”课教师队伍的质量和水平。从“基础”课诞生和发展的历史来看,“基础”课是在日常思想政治工作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在“基础”课建设早期,课程建设主要与日常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联系,作为对日常工作的一种探索。“基础”课成为相对独立的课程以后,大多数“基础”课教师从辅导员日常工作转为“基础”课专职教师。同时,由于“基础”课程内容体系的丰富性和多学科性,使得目前学科体系下分科培养和成长起来的教师很难适应“基础”综合性的发展要求。因此,在“基础”课教师队伍建设中,尽管“05方案”实施以后,把思政课建设提升到了学科高度,培养和引进了大量思政课教师,但“基础”课教学要求的特殊性,使课程教师队伍建设问题一直是教学水平提升的重要制约因素。在新“方案”实施背景下,要进一步提升“基础”课教学水平,就需要针对“基础”课教学的特殊要求和规律,培养适应课程建设需要的专门人才,这个任务的难度并不亚于培养一个优秀的思政课其他课程教师,其学术广度和学术含金量也不亚于任何一门哲学社会科学[22],因此,应努力探索“基础”课教师队伍建设和发展的特殊规律,进一步提升“基础”课教师队伍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注释:
①这一观点为大多数学者所认同,如石云霞主编的《“两课”教学法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9页;罗国杰的《改进和加强思想品德课的教学》,《思想理论教育导刊》1999年第2期;郑永廷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推进思想品德课的建设和发展》,《思想理论教育导刊》1999年第10期;王殿卿的《高校思想教育课程的回顾与思考》(内部文稿)。争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课程设立是自上而下的过程,还是自下而上的问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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