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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发展回顾与展望
杨忠明 刘颖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经历了恢复重启期、法律普及期、素质培养期和理念巩固期4个发展阶段。其培育内容表现在法治基本概念、规范、素质和理念等方面的丰富和更新,培育方式则在思想政治课程的法治教育方式上呈现出变化和演进。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体现了与国家法治建设实践同步、与教育发展一般规律相适应、以思想政治课程为主线等发展规律;同时,表现出与政治教育和道德教育相融合、在思想政治课程体系中地位更加突出,以及网络化特征更加明显等未来发展趋势。
【关键词】改革开放;法治素养;大学生
【作者简介】杨忠明、刘颖,湖南理工学院政治与法学学院(湖南  岳阳  414006)。
【原文出处】《思想教育研究》(京),2018.11.24~28
【基金项目】本文为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质量评价体系研究”(项目编号:VEA1700002)阶段成果。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开始了法制重建和法制教育的恢复重启。改革开放40年来,由法制到法治,我国法治建设不断深入;由法律制度宣传到法治理念巩固,我国法治教育不断发展。根据1985年中央23号文件关于施行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决定、2004年中央16号文件关于深入进行素质教育的决定、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等文件精神,我国高校积极推进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培育。回顾其发展,可以分为恢复重启期(1978-1984年)、法律普及期(1985-2003年)、素质培养期(2004-2013年)以及理念巩固期(2014年—至今)4个阶段。在这4个阶段,其内容不断丰富与更新,培育方式不断变化与演进。
一、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内容的丰富与更新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内容的丰富与更新经历了4个不同的发展阶段。
(一)恢复重启期(1978-1984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决定,1979年2月,全国人大设立法制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选举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多部法律;并根据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相继出台了《个人所得税法》《经济合同法》《商标法》等重要法律;1982年,通过新《宪法》,奠定了我国基本法律制度体系的基础。
与此相适应,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在继续保持开设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的同时,增加了“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并加入法制教育内容。例如,1983年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共产主义思想道德教育》就包含两章法制教育内容:“做遵守纪律的模范”和“当奉公守法的公民”,主要介绍纪律、法制、权利、义务等基本法律概念;其他教材的法制教育内容也基本都是一些初级、简单、概括性和普及性的法律概念和基本知识。1984年教育部印发的《关于高等学校开设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的若干规定》明确鼓励高校将道德与法律、自由与纪律纳入思想品答课教学计划和大纲。[1]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内容在这一时期表现出如下特点:一是法制教育被纳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体系。二是法制教育的守法与品德教育的守纪律结合在一起,体现国家当时对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四有新人”的大学生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三是法制的重建推动了法制教育的恢复重启,教育内容重在法律基本概念和基本知识,旨在培养大学生的守法意识。
(二)法律普及期(1985-2003年)
随着法制的重建和发展,我国法律体系逐步建立,法制教育面临新的要求,它不仅要培养守法意识,还要培养法律规范的知识。1985年,中央23号文件作出施行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的决定,对大学生进行法律规范知识培养是普法的重要组成部分。1996年第三个五年普法规划明确指出要“抓好青少年的法律宣传教育,在大中小学校将法制列为学生的必修课,保证教材、师资、课时”;第四个五年普法规划再次重申这一要求。在此背景下,大学生思想政治课法治素养培育内容得以调整。1985年,中共中央下发《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与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随后,国家教育委员会明确提出要在高校专门开设“法律基础”课,课程内容不但包括法律基本概念,而且包括具体法律规范知识。1998年再次对思想政治课程进行改革,增加了邓小平理论的课程内容,“法律基础”课更新了具体法律规范知识的内容,但仍保持独立课程地位。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内容在这一时期表现出如下特点:一是教育内容由法律基本概念和知识扩展到具体法律规范知识。二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法律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具体法律规范知识的普及教育内容又突出了市场主体法律制度、市场主体行为法律制度等。三是随着我国加入WTO,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的法律法规及WTO的相关法律知识又被补充进来。四是法律的实践被摆到更加重要和突出的地位,保障法律有效实施的程序法律教育被摆到了与实体法律教育同等的地位。
(三)素质培养期(2004-2013年)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时代对于公民素质、特别是大学生法治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2004年,中央16号文件提出“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深入进行素质教育”“加强民主法制教育,增强遵纪守法观念”。200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强调“法制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2]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大学生思想政治课法治素养培育内容被进一步调整。2005年3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该方案将“思想道德修养”课程与“法律基础”课程合并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将法治素养与道德素养的培育统一起来,作为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另外,课程法治教育加大了公民权利和义务内容的比重,凸显权利。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内容在这一时期表现出如下特点:一是教育内容从法律规范的约束性意识提高到法治的自主和自觉性素质。二是教育内容从片面约束的义务性法律规范,扩展到保障与约束平衡的权利性法律规范。三是权利性法律规范增强了大学生的主人翁意识,有利于引导其树立自觉的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四是自主自觉的法治观念与道德观念自然地结合,构成大学生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四)理念巩固期(2014年至今)
早在2011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宣布“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同年,“六五”普法规划指出“全体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并提出要把“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作为主要任务。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上,特别提出要“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使“法律的权威源自人们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这标志着我国公民普法教育已经全面深入到法治理念巩固阶段。
对于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明确“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建设“高素质的法治专门队伍”,同时,“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导向,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另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课程”,使巩固大学生法治理念具有坚实的中小学法治教育基础。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内容在这一时期表现出如下特点:一是法治教育突出宪法内容,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二是法治与德治的内容融合更为紧密,使法治不仅具有内化于心的自生动力,还成为融化于信的自觉标准。三是法治教育与思想政治、理想信念教育内容联系更密切,法治不仅是作为手段存在,还作为目的而存在,具有价值观和信仰的力量。四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背景下的法治教育,其内容不仅具有全覆盖的广度,还具有国家治理方式改革推进的深度。五是中小学思想品德课法治内容的确立延伸充实了其基础。
二、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方式的变化与演进
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如何培养人”的问题,关系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能否以科学的方法实现既定的目标。40年来,我们党基于对人的全面发展规律、思想道德建设规律的探索把握,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如何培养人”的问题作出了创造性回答。[3]16随着时代变化,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内容不断丰富和更新,与之相应,其培育方式也不断变化与演进。
(一)恢复重启期(1978-1984年)
这一时期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主要是借助以下方式:一是社会宣传方式。1979年中共中央下发的《关于坚决保证刑法、刑事诉讼法切实实施》文件指出:“要运用各种宣传工具,采用活泼的方式,广泛、深入地对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宣传法律,加强法制教育。”[4]272二是课堂教育方式。高校大都将民主与法制、道德与法律、自由与纪律等内容纳入思想品德课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以该课程的课堂教学为主要方式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其内容和方式非常有限,广度和深度不够,方式也较为简单。三是课外宣传和实践活动方式。课堂外培育一方面是通过宣传部门与教学部门相结合而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的方式进行,如:法制宣传报告、法制讲座、法制知识竞赛等形式,以及广播、板报、新闻等较为传统的宣传途径。另一方面是通过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民主和法治实践的方式进行。这种单纯依靠外界宣传的方式,往往缺乏系统法律规范知识的学习,容易导致法制教育浮于形式。
(二)法律普及期(1985-2003年)
这一时期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主要演进方式有:一是单独的法律基础课程的方式。1986年国家教育委员会下发的《关于在高等学校开设“法律基础课”的通知》明确了大学生学习基础法律的途径,并对教学内容、师资、教材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5]该通知标志着法制教育正式进入高校课堂,法制教育在高校开始正规化、专业化。不少高校结合本校实际和专业要求还开设了法律专业选修课,甚至把法学专业作为第二专业或辅修专业来提高法制教育的普及面。1987年,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的《关于高等学校思想教育课程建设的意见》,涉及民主、法制、纪律等问题的“法律基础”课,独立出来与其他思想政治课程一起构成大的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体系。[6]二是课外实践教学平台的方式。随着高校“法律基础”课的课堂教学规模和水平不断提升,其教学实践平台不断扩展,课堂外教学途径不断丰富;高校的“法律基础”课教学大都能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联系生活,回答和解决大学生普遍关心的问题,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大学生法律基础知识和法律实践能力都得到较大提高。
(三)素质培养期(2004-2013年)
这一时期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方式的进一步变化主要表现为:一是与道德教育相结合的课程改革方式。一方面,“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门课被合并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另一方面,大学生法治教育不但实现课堂内外相结合,基础知识与实践教学相结合,而且实现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相结合、法律课程教学与校园文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体现文化和道德在法治教育中所起的潜移默化作用。二是高校多部门共同培育的方式。高校法治教育由法律知识普及向素质培养的深化,促进了法治教育管理从单一部门治理向多部门共同治理的转化,并逐步形成以教学部门为主,宣传部门、学工部门、保卫部门等通力合作、共同构建的网状式、辐射式的管理局面。
(四)理念巩固期(2014年至今)
随着法治教育进入理念巩固期,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方式也呈现出新的特点。一是法治教育与信息网络相结合的方式。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法治理念也延伸到信息网络领域,在我国逐步实现全方位、多渠道的覆盖。信息网络同时也为大学生法治教育提供了丰富的教学资源和快速的传播途径。法治网络教育与课程教学、第二课堂相结合,推动了大学生法治教育方法的更新变革。许多高校教师将教学计划、教学重点难点等内容通过网络进行发布,师生通过网络研讨交流;另外,通过网络搜集教学素材、教学案例等,增加教学的实效性、趣味性,提高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同时,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为大学生法治教育开辟新途径。二是法治教育与政治教育相结合的方式。信息网络是把双刃剑,它在承载大学生法治教育的同时,也可能对大学生政治意识形态构成威胁。恐怖敌对势力往往试图利用传播面广、传播速度快的网络作为推行其意识形态的工具,动摇大学生的政治信仰。因此,只有使政治教育与法治教育相结合,才能有效巩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使社会主义法治彰显正能量。
三、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发展规律
(一)与我国法治建设实践保持同步
改革开放40年来,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始终与国家法治建设实践保持同步。在改革开放初期,我国法治建设实践面临的问题是法制的重建;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主要任务就是使之理解民主与法制、纪律与法律,逐渐抵制和消除“人治”影响,以尽快恢复社会秩序。其后,我国法治建设实践得到发展,我国的基本法律体系逐步得以完善,推进和保障改革开放深入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得到确立和加强;这时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主要任务就是要通过专门的法律基础课程加强法律知识普及,特别是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法律知识普及。再后,我国法治建设实践进一步发展,我国不仅通过加强立法来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还发挥法律对规范政府行为、保障公民权利的作用,增强政府依法行政和公民依法维权的自觉性;这时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育,提高其基本法治素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法治建设实践进入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期,法治不仅作为基本治理手段全面深入到我国社会治理的各方面和各层次,还作为基本价值成为衡量我国社会治理的有效标准;这时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主要任务就是要使之与政治教育、道德教育结合,巩固其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与教育发展一般规律相适应
改革开放40年来,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适应了教育发展的一般规律:由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法治素养到理念逐步深入。改革开放初期,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主要通过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程教育,使之形成民主与法制、法律与纪律等基本概念,培养其守法约束意识。其后,我国法律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主要通过法律基础课程教育,逐步普及具体法律规范知识,尤其是市场经济法律规范,培养其具体法律规范的约束意识。再后,我国法律体系基本完备,政府依法行政和公民依法维权意识增强,这对法治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主要通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育,着力培养其法治能力和法治自觉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方略,这就要求全面深入贯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使法治教育进入到与政治教育、道德教育相结合的法治理念巩固新阶段。
(三)以思想政治课程建设为主线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是以思想政治课程建设为主线来实现的。初期,守法观念的树立是通过思想政治课程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有关民主法制、法律纪律约束等内容的教育来实现的;其后,普及具体法律规范的知法环节,是通过思想政治课程法律基础有关基本法律规范和知识的教育来实现的;再后,培养法治素质和能力的用法环节,是通过思想政治课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有关政府依法行政、公民依法维权等内容的教育来实现的;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巩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出了更高要求,法治教育延伸到中小学思想政治课程教学,这为大学生通过思想政治课程进行法治理念教育奠定了深厚的基础。
四、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未来展望
改革开放的40年是法治实践发展的40年,也是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发展的40年。这40年来所培育的具有较高法治素养的大学生对于推动改革开放向纵深发展,对于建设国家走向繁荣富强,作出了巨大贡献。当前,国际政治经济形势风云变幻,国内经济发展存在不平衡,经济全球化局面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进一步发展都面临重大挑战。在这种形势下,我国将始终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国策,而推动这一基本国策的有效实施,只能依靠法治。唯有如此,才能有效解决国内发展不平衡所产生的矛盾;也唯有在国际经济和贸易规则的制定和执行中更广泛、更彻底地依靠法治模式,才能有效解决国际经济和贸易不平衡所产生的争端及其对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挑战。目前我国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正处于法治理念巩固阶段,未来将呈现如下趋势。
(一)法治素养培育将与道德教育、政治教育更加融合发展
巩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定依靠法治进一步推动改革开放,法治不但作为手段存在,而且作为理想信念、价值标准而存在,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不能仅仅只传授法律知识、训练法律手段,还要结合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提高法治自觉性,培养法治素质,巩固法治信仰。能否坚持法治道路是能否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重要政治表现;能否将坚持法治道路内化于心,也是能否保持法治自觉性和法治信念的重要道德体现。因此,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未来将与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更加融合发展。
(二)法治素养培育在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将更加突出
  政治过程与法治过程的衔接,有利于保持政治稳定性和促进法治权威性。宪法正是处在这一衔接点上,保持国家政治稳定,加强国家法治权威,首先要加强宪法权威。因此通过宪法法治教育,增强人民对宪法的信服和敬畏,是树立法治权威的基础。在法治理念巩固阶段,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内容一方面将重点突出宪法的权威性,使政治教育更多地以法治教育的形式体现。另一方面将重点突出法治的自觉性,使道德教育更多地以法治教育的形式体现。这样融合了政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的法治素养培育在思想政治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将更加突出。
(三)法治素养培育方式的网络化特征将更加明显
新时期信息网络在我们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方式的网络化特征也将更加明显。一方面,网络载体是我们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有效工具和手段,充分发挥网络载体的优势,能够有效促进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培育。另一方面,网络的分散性特点和自媒体网络的兴起,使得破坏法治的网络行为时有出现,网络依法有效管控成为难题。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要适应这一特征,加强网络法治教育,一方面要普及大学生网络法律知识、增强网络法治观念,构建良好网络法治环境;另一方面要加强高校网络文化建设,利用网络的实效性和开放性,通过采取建立和拓展阵地、打造和整合平台、组织和培养力量、加强和提升功能水平等多种措施,开展推进网络法治宣传活动。[7]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开设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的若干规定[Z].1984.
[2]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Z].中发[2006]7号.
[3]冯刚.改革开放以来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发展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
[4]敏声.中国法制化的历史进程[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1997.
[5]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在高等学校开设法律基础课的通知[Z].1986.
[6]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高等学校思想教育课程建设的意见[Z].1987.
[7]杨忠明.加强高校网络文化建设的几点思考[J].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2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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