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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规范化建设视角下“形势与政策”课的演进与思考
陈华栋 沈颖
【摘要】“形势与政策”课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目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形势与政策”课相继经历了“确定课程名称与内容”、“科学形成课程结构”、“达成课程评价体系”、“提升课程规范化标准”四个发展阶段。新时期新形势对“形势与政策”课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但课程的规范化建设是需要坚持的核心原则,要在充分尊重课程发展规律的基础上进行科学设计,处理好“教学内容的与时俱进”与“教学知识点的相对固定”、“教学形式结构创新”与“单列为一门课的基本要求”、“教学参与全员育人”与“教学效果科学评价”三个关系。
【关键词】课程;规范化;形势与政策;演进
【作者简介】陈华栋,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沈颖,上海交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上海200240)。
【原文出处】《思想理论教育导刊》(京),2018.6.120~125
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建设,是高校立德树人的重要保障与内在要求。“形势与政策”课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体系的一个重要环节,对提升思想政治教育效果有着特殊的作用。一般而言,一门课程的规范化水平如何,主要是从课程的目标、内容、结构和评价四方面来考察。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就一直在进行“形势与政策”课相关的教育,但直到1987年才正式把它列为一门思想教育课程,1988年才有第一份专门的文件对课程的建设进行详细的规定。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其课程体系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和完善。但至今,“形势与政策”课的规范化建设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就育人的要求而言尚需努力改进提高。加强对“形势与政策”课规范化建设问题的研究,对于增强“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效果、提升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形势与政策”课规范化建设的起点:提出课程目标,但名称常变换(1949-1980年)
总体来看,此阶段对“形势与政策”课的认识处于探索阶段,课程名称多次变换,教学要点主要限定于“讲解国内外的形势,宣读宣讲党和国家的任务、方针,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1](P41)对课程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尚未形成科学的归纳与总结。
1.“时事政策”与“时事学习”概念的提出
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工农红军夺取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重要法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更加重视在人才培养工作中加强对青年学生进行政治与思想教育。《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文化教育为新民主主义的,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文化教育……给青年知识分子和旧知识分子以革命的政治教育”。[1](P1)1949年12月,教育部副部长钱俊瑞在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新区学校安顿后的主要工作是进行政治与思想教育”,[1](P4)帮助学生逐渐建立起革命的人生观。1950年教育部要求各高校根据具体情况成立“政治课教学委员会”(或教学研究指导组)[1](P7)(有的高校是“时事学习委员会”)[1](P10),负责统筹开展革命政治理论学习。1951年教育部就华北区高校“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等课的教学工作做出指示,强调要加强教务长对时事学习委员会的领导,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时事学习,“结合社会政治运动,解决学生对时事政策方面的一般思想问题”。[1](P10)从这个阶段开始,“时事政策”就成为“形势与政策”课的第一个称谓。
1955年教育部副部长刘子载就高校的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做出讲话,将开展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目的,明确界定为“不断提高学生的社会主义觉悟,培养学生的马克思列宁主义世界观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1](P20)他从“课外活动”的视角提出要尽快建立起经常性和规律性的时事教育制度,并主张“结合当前国际、国内的重大事件、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以及重要纪念日和节日定期举行各种专题讲演或报告。”[1](P23)在教学形式上,他倡导“利用时事学习时间和结合政治理论课内容及有关的业务课”,[1](P25)重点对唯物主义加强一般性、普及性的宣传。此时,“时事学习”成为“形势与政策”课新的代名词,具体教育形式和教学方法开始有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2.“时事学习”任务的随机性大于固定性
1957年,随着国内形势的变化,“在全国高等学校各年级普遍开设‘社会主义教育’课程”[1](P31)成为新的规定,但教学内容并不明确。1958年教育部下发《对高等学校政治教育工作的几点意见(草稿)》,明确要求政治课一律停开,“改开一门‘社会主义教育’课程”,[1](P33)并特别强调“对党的重要方针、政策、任务,毛主席的著作和国内外重大时事,应当占用政治课的正课时间及时进行教学”。[1](P34)但实施过程中,时事学习的内容常被整风运动中发现的思想问题所取代,随机性较强,一直延续到20世纪60年代。
3.“形势与任务”被纳入“高等学校共同政治理论课程”体系
1961年,针对“课程和教学内容很不稳定”[1](P41)的情况,教育部制定《改进高等学校共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意见》,规定“高等学校共同政治理论课程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基础理论和形势与任务”[1](P41),且“形势与任务”课应为“各专业、各年级的必修课程”,[1](P41)授课形式主要是“向学生作报告和组织学生阅读文件,并辅之以座谈和讨论”。[1](P42)“形势与任务”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形势与政策”课的第三个代名词。这份文件对“形势与任务”课进行明确定位,纳入高校共同政治理论课体系,对学习时间和方法进行具体指导,将“形势与任务”教育提升到一个新的层次。
但1962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共同政治理论课教学案的几点意见》中,“形势与任务”又变成了“思想政治教育报告”。[1](P46)1963年,教育部发布《试行“关于高等学校研究生政治理论课的规定(草案)的通知”》,开始将“思想政治教育报告”加入研究生教育阶段,明确指出高校面向研究生开设的政治理论课应该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报告”,[1](P48)并将思想教育政治报告的外延界定为“面向研究生做国内外形势、党的方针政策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的报告”。[1](P49)1964年,在《关于改进高等学校、中等学校政治理论课的意见》中,“形势与任务”的名称又得以重新回归,《意见》规定“形势与任务”课主要就是“阅读和讲解当前重大政策文件、报刊的重要社论和反对现代修正主义文章”。[1](P51)“文化大革命”期间,“形势与任务”课一度停课,仅以“以毛主席著作为基本教材的政治课”[1](P55)替代。
1978年邓小平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强调教育工作坚持正确方向的极端重要性,明确指出中国教育的任务是“造就具有社会主义觉悟的一代新人”。[1](P67)1987年,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高等学校马列主义理论教育的意见》,恢复马列主义理论课的教育教学工作,并认为马列主义理论课与高校中现存的政治运动、形势教育、劳动教育、政治工作等角度不同、功能不宜,各有侧重、各有所长,“不宜相互代替,不能用‘三政合一’的办法削弱和取消理论课。”[1](P71)1980年,针对“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仍较薄弱”[1](P79)的现状,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下发《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强调我国高校的人才培养必须坚持又红又专的政治方向,为此要“系统地对学生进行形势与任务的教育”。[1](P80)当年7月,教育部下发《关于印发〈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马列主义课的试行办法〉的通知》,明确指出马列主义课与形势教育及日常思想政治工作之间的区别,强调“形势教育”的任务是“讲解国内外形势,帮助学生正确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1](P86)到此,“形势与任务”课才算是得以重新恢复,并逐渐走上正轨。
二、“形势与政策”课规范化建设的突破:明确课程名称,单列为一门课程(1980-1993年)
相对而言,此阶段对“形势与政策”课的认识有了很大的提升,在课程名称上逐渐固定下来,并明确单列为一门课程,特别是在课程的“教学内容”与“课程结构”上取得了质的突破,出台了第一份有关“形势与政策”课程建设的专门性文件。
1.将“形势任务”与“思想品德课”并列,并过渡到“形势政策教育”,学时开始得到保证
针对“许多高校将思想政治教育时间分拆为形势任务教育和思想品德课”[1](P92)的做法,1982年教育部下发《关于在高等学校逐步开设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程的通知》,明确要求形势任务教育和思想品德课的教学时间为“每周一次,平均两学时”。[1](P93)1984年教育部在《关于印发〈关于高等学校开设共产主义思想品德课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首次提出“形势与政策教育”的概念,并强调“思想品德和形势与政策教育,平均每周共两学时”。[1](P101)1985年中共中央下发《关于改革学校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程教学的通知》中提到,在进行“马克思主义思想品德和政治理论课”等各项教育中,“要适时地穿插各种切合学生需要的时事教育”。[1](P107)文件都要求将“思想品德”和“形势与政策”教育两者放在一起,并要求将“形势与政策”纳入“思想品德”教育体系中。
“形势政策”教育作为一个新的代名词,逐渐被认可和确认下来。1986年,中宣部、国家教育委员会专门下发文件(《关于对高等学校学生深入进行形势政策教育的通知》),对形势政策教育进行规定,要求各高校通过实践汇报、调研座谈等形式,全面掌握了解学生的思想状况,出发点是要能“因势利导,教育、引导学生正确地认识当前的形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针对性地进行形势政策教育”。[1](P115)随着认识的不断深入,1987年5月中共中央出台《关于改进和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对形势政策教育的形式和对象做了很多新的规定与补充,指出“要经常地、有针对性地进行形势、政策教育……要组织一些模范人物和熟悉我国建设、改革实际的同志到学校作报告,解答问题”,[1](P124)并特别提出,要把教师和领导干部作为形势政策教育的重点对象,向他们“介绍国家形势,提高政治、业务水平”,[1](P125)引导他们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形势与政策”作为一门课程首次被明确下来
为进一步加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1987年国家教育委员会出台《关于高等学校思想教育课程建设的意见》,再次明确建设思想教育课程对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意义,梳理了思想教育课程建设的现状,肯定了许多高校做出的努力、取得的成绩,也指出了现存的许多问题,比如在形势政策教育的日常管理上,虽然有课时的相关规定,“但大部分院校缺乏计划,没有专人负责,有的甚至放任自流”,[1](P132)急需改进。此外,《意见》还规定新时期高校需设置5门思想教育课程,其中“《形势与政策》为必修课”;[1](P133)并明确,要通过其教学,帮助学生学习了解熟知国内外的重大时事和发展形势,全面掌握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深入领会“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内涵要义,引导学生培育爱国主义精神、增强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珍惜安定团结的局面,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而奋发学习、健康成长”。[1](P133)这是中共中央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历史上首次明确提出“形势与政策”课的概念,以课程形式做了明确,且要求“每学期均开设”。[1](P133)
随后,1988年5月国家教育委员会专门制定了第一份针对“形势与政策”课的实施意见(《关于高等学校开设“形势与政策”课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从课程建设要素(如课程性质、教学任务、内容形式、师资队伍、经费保障等)的方方面面,对“形势与政策”课作了全面说明,特别是对教学内容从四个方面首次做了详细规定,为“形势与政策”课的规范化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直接指导了后续几年“形势与政策”课的日常建设与教学工作。
三、“形势与政策”课规范化建设的发展:纳入“两课”体系,开始有了教学参考与评价(1993-2005年)
随着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此阶段“形势与政策”课的建设也进入快速发展的状态,对课程的规范化要求开始不断明确,上级主管部门开始组织编写教学指南、教学要点和教学参考资料,并初步形成了教学考核的相关规定。
1.纳入“两课”教育与“德育”体系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特别是邓小平南方谈话后,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1993年,中组部、中宣部和国家教育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将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政治教育课作为一个整体而同步提出,认为他们共同构成了高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是“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特征之一”。[1](P148)这也是高等教育发展史上首次提出“两课”教育的概念与体系。不仅如此,1994年中共中央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德育”体系的概念,明确要求各高校全面开设时事政策课或系统讲座,内容以“国内外形势及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为主,对学生进行生动、现实的国情教育”。[1](P153)
到1995年,“两课”教育的内容被调整为“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1](P157)当年10月,国家教育委员会专门印发《关于高校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对“两课”课程体系进一步做说明,要求“两课”课程体系在结构设计上要科学合理、在功能上要互补支撑,形成合力。至于课程的具体设置,《意见》规定“思想品德教育仍设置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课程和形势与政策教育课程……形势与政策课程平均每周不少于1学时,并要作为必修课列入教学计划”。[1](P159)随后11月在颁布试行的《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中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教育”纳入德育内容,强调“各层次各科类的学生都要开设形势与政策课程”。[1](P167)
2.“形势与政策”课的教育开始编写教学资料和教育指南
继1988年出台专门的文件后,国家教育委员会在1996年又一次颁发专门性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形势与政策”课程建设的意见》),再次明确“思想品德”课是一门必修课的重要地位,从学校德育内容体系建设的视角指出“‘形势与政策’课的作用是其他思想政治教育类课程所不可替代的”。[1](P175)在原有文件对“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内容和方法进行规定的基础上,《意见》还从学生思想品德教育主渠道和主阵地的高度来界定“形势与政策”课的性质,补充了学籍管理、考试安排、考核制度和经费等方面的细节。更为重要的是,《意见》首次提出了“教学资料的编写”[1](P177)问题,要求中央和地方要实行两级管理、分工协作,具体的任务分工为“国家教委负责制定教学要点,定期提供形势政策教育指南,各省组织编写辅导材料”,[1](P177)推动“形势与政策”课的规范化建设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1998年6月,中宣部、教育部印发《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两课”课程设置的规定及其实施工作的意见》,再次强调“各层次各科类的学生都要开设形势与政策课程”,[1](P184)指出“形势与政策”课就是要“帮助学生全面正确地认识党和国家面临的形势与任务,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增强实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的信心和社会责任感”。[1](P185)2004年,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指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任务之一是“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开展基本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1](P203)明确“形势与政策教育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和途径”,[1](P204)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在理想信念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主导作用。
针对形势与政策教育存在的问题,2004年11月,中宣部、教育部时隔8年后再次专门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的通知》,从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重要组成部分的视角指出“‘形势与政策’课是对学生进行形势与政策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1](P210)强调要不断加强形势与政策教育教学的时效性和针对性,要及时根据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新变化,“定期编写形势与政策的宣讲提纲,建立形势与政策教育资源库”。[1](P210)同时,《通知》对中宣部、教育部的工作内容还做了明确分工,其中,中宣部主要负责宏观部署形势与政策教育,教育部则是要根据部署,结合高校实际,加强“形势与政策”课的教材和教学资料建设,制定每年的教学要点,重点是“组织编写制作及时反映国内外形势最新动态的《时事报告大学生版》和《时事报告》VCD”,[1](P211)既作为学生的学习辅导资料,又作为老师的教学参考资料。这样,“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终于有了自己的参考资料,教学要点的规范性建设也得到了加强。
四、“形势与政策”课规范化建设的新阶段:课程标准细化,教学要求提高(2005年至今)
在此前基础上,“形势与政策”课的建设又进一步得到重视和强化,与思想政治理论课体系的融合越来越深入,课程建设的规范化要求也不断提高,特别是教学组织与教学形式上明确“党政领导干部的参与”,为提升教学质量和课程规范化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思想政治理论课”体系下的规范化要求不断提升
“两课”体系确立后,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到2005年改称为“思想政治理论课”。2005年,中宣部、教育部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设置问题提出明确的原则,要求“体现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更好地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形成结构合理、功能互补、相对稳定的课程体系”,[1](P213)在4门必修课的基础上“同时开设‘形势与政策’课”。[1](P215)《意见》同时还考虑到了本科、专科、硕士生、博士生共四个层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体系建设问题,建议形成一个健全的课程体系。在这种形势的推动下,“形势与政策”课也不断取得新的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标准建设,2011年教育部印发《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提出“把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列入学校事业发展规划,作为学校重点课程建设”。[2]在教材使用上,明确要求“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在教育部的统一安排下,严格遵循教学要点来组织实施,特别是要认真“选用中宣部和教育部组织制作的《时事报告(大学生版)》和《时事》DVD作为学生学习辅导材料”。[2]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的高度,认为加强党史国史和形势任务政策教育,就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等教育全过程”。[3]随后,中宣部、教育部针对课程建设的问题,专门印发《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要求吃透悟透中央精神、结合高校教学实际,精心组织好“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要点的编写工作,以思想性、科学性和可读性为原则,在抓好统编建材的基础上,“加快建设思想政治理论课立体化教材体系”。[4]
2.“领导干部上讲台”成为“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的组织新要求
随着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不断深入,合力育人、全员育人的理念持续得到加强,反映在“形势与政策”课教学中,对教学的要求也不断提高,主要体现是:一是越来越明确地要求领导干部走上“形势与政策”课的讲台,二是教材越来越明确要求使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虽然以往的文件多次提到“高校党政领导干部要积极承担‘形势与政策’课的有关教学任务”[1](P176),但关于领导干部走上讲台的任务要求并未做硬性要求来加以执行和落实。明确对此作出要求的,较早见于2015年。
2015年8月,中组部、中宣部、教育部联合下发《关于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做出明确规定,要求“每学期至少上一次讲台。保证每所高校的学生每学期至少听1次地市级以上领导干部的报告或‘形势与政策’课。”[5]讲课的内容和任务主要是三个方面,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重点回答高校师生关注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帮助青年学生自觉划清思想理论上的是非界限等。2015年9月,在2011年印发的《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暂行)》的基础上,教育部修订下发了《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对学校党政主要党政负责同志和分管领导也提出了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具体要求,其中,“学校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学期至少讲授1次思想政治理论课,学校分管领导每学期到堂听课2次以上”。[2]
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就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领导干部联系高校制度做出明确规定,重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每学期至少给师生讲一次思想政治理论课或作一次形势政策报告”。[6]2017年教育部在工作要点中,重点阐述了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要求大力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并将“修改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形势与政策课规范化建设的若干意见》”[7]作为专项任务进行单列。随之,各高校也在年度工作要点中,纷纷提出“推动党政领导为学生上‘形势与政策’课”的计划。实际上,不少高校近两年都做了些尝试性的探索,基本上都受到了学生的普遍好评。
五、“形势与政策”课规范化建设的新思考:尊重规律、科学设计
从“时事学习”到“形势与任务”,再到“形势政策教育”,直至把“形势与政策”单列为一门必修课,“形势与政策”课的建设和完善经历了较长的探索过程。围绕课程的目标、内容、结构和评价四个要素,“形势与政策”课的建设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也仍存在一些不足。回顾总结,下阶段“形势与政策”课的规范化建设需重点思考以下几对关系:
第一,在课程内容上要处理好“与时俱进”与“核心知识点相对固定”的关系。从沿革历程来看,“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目标主要是“讲解当前国内外重大事件、重要形势、党和国家的任务方针政策等”。[1](P41)但不管是国内大事,还是国际形势,常是瞬息万变、变化不断的,这就使得“形势与政策”课区别于其他思想政治理论课程,要求在教学内容上及时更新、快速响应。但与此同时,党和国家的任务方针政策又是比较稳定的,有较好的延续性,组成了“形势与政策”课教学的核心知识点。如何妥善处理好教学内容对时效性的高要求与核心知识点对知识体系规范性的严要求之间的关系,如何才能在教学过程中做到“形散而神聚”,引导学生树立“四个自信”,是对“形势与政策”课教学及授课教师的重大考验。
第二,在课程结构上要处理好“形式创新”与“单列为一门课”的关系。“形势与政策”课在设置形式上历经多次调整,从最初的时事学习环节到时事报告会,再到纳入思想品德课教学,并最终单列为一门课,在规范化建设方面迈出了非常重要的几步。为进一步提升教学效果,近些年不少高校在“形势与政策”课的教学上不断创新,包括教学环节的多样化(增多实践学时、学生自我展示)、教学组织形式的灵活化(与主题团日当日活动结合、与专题报告结合)等。但从立德树人的内在要求视角,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教育部的系列文件精神,可以得知“‘形势与政策’课不仅不能削弱,而是更应该得到加强”,“形势与政策”课作为单独的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地位需要进一步巩固和明确,对其教学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形式上需要做更多的思考和研究。
第三,在课程评价上要处理好“全员育人”与“综合评价”的关系。20世纪90年代以后,国家越来越强调“形势与政策”课在引导学生认清国际国内形势、树立远大理想信念方面的重要价值,对提升教学效果、做好教学考核的要求越来越高。进入21世纪后,一方面明确提出了“党政干部上讲台”的工作要求,另一方面提出了“学科德育”的概念,指出“每门学科都有育人的内涵,都要与德育有机结合起来”。近两年上海率先提出“课程思政”的概念,在2016年的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后得到全国各地的广泛呼应。但从课程与学科的建设规律来看,“学科德育”不能等同于“德育学科”,“课程思政”也不能取代“思政课程”。倡导“全员育人”是提升教学效果、增强立德树人的重要举措,但对思想政治理论课(包括“形势与政策”课)教学效果的评价,要科学区分于其他课程的教学,更应紧密结合教学目标、体现自身教学特色,重在突出“引导学生树立四个自信和四个正确认识”。
参考文献:
[1]教育部社会科学司.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文献选编(1949-2008)[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2]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标准》的通知[EB/OL].http://www.moe.edu.cn/srcsite/A13/moe_772/201509/t20150923_210168.html,2015-09-16/2017-12-31.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宣传思想工作的意见》[EB/OL].http://www.xinhuanet.com/2015-01/19/c_1114051345.htm,2015-01-19/2017-12-31.
[4]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的通知[EB/OL].http://www.moe.edu.cn/srcsite/A13/moe_772/201508/t20150811_199379.html,2015-07-27/2017-12-31.
[5]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EB/OL].http://www.moe.edu.cn/srcsite/A12/moe_1407/s253/201507/t20150731_197069.html,2015-07-27/2017-12-31.
[6]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EB/OL].http://www.gov.cn/zhengce/2017-02/27/content_5182502.htm,2017-02-27/2017-12-31.
[7]教育部2017年工作要点[EB/OL].http://www.moe.edu.cn/jyb_xwfb/moe_164/201702/t20170214_296203.html,2017-02-14/20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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